电商平台二选一是违法的吗
近年来,在电商平台上企业与商家的不平等合作情况屡见不鲜,"二选一"的霸主条款逼迫站队的情况屡屡发生。电商"二选一"不仅侵害入驻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是618、双11等狂欢节点,企业可以通过多个平台进行产品布局提升业绩是一种正当竞争。那么电商平台二选一是违法的吗?
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介绍了网络市场监管主要工作情况,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突出,引发各方关注。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二是平台把关不严,导致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商品、禁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频频出现,社会反响强烈。
三是网络药品销售存在乱象,网上无资质售药,非法销售进口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禁用药、假药等问题比较突出,舆论高度关注。
四是个人信息收集和保护等问题突出,网络交易活动中屡次出现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利用以及泄露、窃取的事件。
五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存在一些易发高发问题,主要包括:以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或发布违法广告;通过“涮单炒信”虚构自身商誉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商誉;平台经营者通过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捆绑销售、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严重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会议强调,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家共同遵循守法合规、公平竞争、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责任,绝不能不择手段博眼球、打擦边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销量。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为,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会议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网络促销活动参与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履行义务,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义务,严格审核资质资格。三是平台要积极落实平台治理义务,履行法定责任。四是平台要督促促销经营者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平台要公平有序竞争,不得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六是平台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监测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等方式,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法定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集中促销活动,及时处置重点网络交易舆情,警示违法行为;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