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具体如下:
23个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5个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这23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是中国的行政区划,分别由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管理。其中,省级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市级政府包括地级市、县级市、区级市和县、区政府。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例如北京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上海市是中国的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广东省是中国的制造业和出口中心,四川省是中国的农业和旅游中心等等。
这些行政区划的设立和调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各个行政区划之间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