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搁荒是谁的错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土地撂荒是谁的错,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问题问得好,首先要说说政府设计的模式与农民种地有直接的关系。
当初分田单干是有着计划经济背景的情况下分的田,当时国家政策顾及农民或者说是照顾农民,农民种地可以从供销社买到平价化肥,柴油,等农资,农民种地成本不太高,等收获庄稼后留足自己的口粮,把剩余粮食卖给国家粮库后,有盈利,同时产粮大户还会得到政府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农民种地积极性很高。
经过多年演变到现在是种地成本太高了,农资,化肥,种子 农药,生产的农耕工具,生产资料都要从市场上购买,有的是价高质低, 没有了供销社供应的农资化肥种子农药价高而且质量都是没有保障的。
全凭自己的运气买到好的农业生产资料。
还有现在的政府种地补贴是向售粮大户倾斜,这些售粮大户有多少人是自己种地产粮的?
很多人都是收粮大户就是粮贩子,它们得到的补贴占了大头,真正种地产粮户没有得到更多的补贴,是极不合理的。
再有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干一天的活,就能有200块钱左右的收入,干一个月就有五六千块钱的收入,顶种五六亩地全年的粮食收入。
如果抛去种地成本人工工时基本是无利可
你说该不该追究种地户的责任呢?
写作不易有觉着认可我的请
参考:
农村土地撂荒,首先确定不是大面积的问题,个别地方有少量的撂荒问题,也是各有各的理由,若问谁的错?
当然是谁搁荒错就归谁?
就像我们这个地区,寸土寸金,随便丢一颗种子,就能长出一棵桩,谁舍得搁荒,青壮年不在家,就由老年妇女耕种,实在不行就流转出去。
所以本来人均就很少的土地,个别地方,个别时间,出现一点撂荒问题,一定是各有各的理由。
耕地虽说主权归集体,但使用权是归
现在有一种理论,认为农民指望土地不行了,要外出打工,所以形成土地撂荒。
首先明确一点,农民虽然外出打工了,但是土地流转出去了,打工并没有使土地撂荒。
如果想追究责任,难道要追究农民外出打工吗?
农民需要外出打工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均耕地太少,即便是还回到生产队,或者是成立农民合作社,人均耕地太少,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假若一个村有10000亩地,只有10户人,你看他还去打工吗?
所以现在情况,必须只有少数人种地,大部分农民外出打工。
土地万一有搁荒的,别追究到农民外出打工身上。
人多地少这是暂时还解决不了的矛盾,即使有搁荒仅是特殊情况,己经承包给
参考:
农村土地撂荒,是谁的错,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土地撂荒,无论是多是少,都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
我们国家的土地是非常珍贵的,多少年来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就十分严格,提倡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
这些年来,农村土地肆意荒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相违背的。
那么农村土地撂荒,到底是谁的过错?
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要知道,我国农村的土地到底是归谁管理。
农村的土地,现在虽然已经承包到农民手里,但这个管理权依然在村集体,农民取得的只是经营权。
无论农民是什么原因撂荒土地,管理者有推脱不掉的管理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有明确的规定,土地撂荒两年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双层经营形式,也就是说集体和农民
集体负有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的责任,农民负责耕种。
这些年来,村集体由于集体经济“空壳化”,村集体没有能力发挥这些作用,加上个别村干部忽视土地管理,把土地一包了之,撒手不管,放任土地撂荒,所以才导致现在农村土地撂荒逐年增多。
如果从一开始就采取相应的办法,一方面加强管理,对那些撂荒的土地及时按政策处理,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
另外就是不能及时收回,在那个当初把撂荒的土转包给种地的农户,那些愿意种地的农户,如果有充分的土地,也不会演变成现在这种情况。
总的来说,问题岀在下面,责任却在上面。
什么事情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我们国家,本来就是
相关部门应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把农村的土地充分利用好才是关键。
参考:
承包者和管理者都有错,但要查清原因,都要承担责任,作相应处罚或处理。
首先,农村土地搁荒是少数地方少数情况,或是山区僻壤,或是海边薄地,或是人少地多土地贫瘠地区。
我们这,从承包至今,现在大多土地流转,但不允许也没有一分地抛荒,因为我们这都是粮田。
只讲\"土地\"撂荒,概念太宽。
粮田、草地、林地、自然荒地、寸草不生地等都叫土地。
现在都有管理,撂荒要改造,原因也能是正常的。
现在人力还顾不到的地方,当然撂荒。
如本是草地、林地撂荒,是谁管谁经营谁负责,是集体还是承包?
自然追查撂荒的责任,依法规处罚。
如是粮田,承包人不仅得不到国家补贴,还要追查管理者责任,土地承包有《土地承包法》,粮田使用和种植有粮田的规矩。
现在网上不少人总讲承包田抛荒,不论什么情况,都要引起重视。
参考:
在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 搁荒,到底是谁的错,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而且情况日益严重,大片大片的土地长满了野草,有的甚至是空村,据统计我国每年大概有20个村子在消失,真是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这么多的好土地被荒废着实让人心疼,当初国家把土地分配给农民,是给农民的一项福利,而且还有农业补贴,而现在农民也不愿意种地了,难道真的是农民不愿意种地了吗?
这到底是谁的错?
也许有的人会认为,这当然是农民的错。
可如果真的是农民的错,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你是一 名教师,每年的工资只有几千块甚至还不到一万块,很难维持一家的生计,你还会继续当教师吗?
如果老师在学校教孩子读书,孩子成绩不好没有考上大学,是不是全部都是老师的责任呢?
老师是不是要接受惩罚呢?
换个角度将心比心,如果农民靠在家种地等待秋收或者是种菜为收入来源,有谁愿意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呢?
又有谁愿意把自己年迈的父母放在家中无人照顾成为留守老人呢?
又有谁愿意把孩子放在家里不能感受父母的疼爱而成为留守儿童呢?
假如农民的付出和收入能够成正比有谁不愿意在家和家人一起团团圆圆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享受美好的生活呢?
其实想要解决土地搁荒问题,就应该先解决农民种地的收入问题,这几年国家也在积极地采取措施,希望能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但效果大都不是太明显,毕竟农民的收入问题 没有解决,打工几个月能赚的钱能抵上在家种地一年的收入,想想是哪个更划算,收入更高。
肯定是后者,疫情这几年很多人失业工作不稳定,给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的就业压力,但依旧很多农民依然不愿意回家种地,而选择继续在城市寻求就业的机会,这是为什么呢?
说来说去还是生计的问题,回到问题的中心,农村土地搁荒,农民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不知道小伙伴们怎么看的呢?
参考:
每
那些没有地的得到了金钱的好处,请不要反过来说农民坏话。
参考:
农村土地搁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经济发展,是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结合本国国情趋利避害发展的,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恒是必然的,是好事情是正确的,没有谁对谁错,不能追究农民土地搁荒的责任,也不能报怨政府政策不公,举例说明:一,假如本国农民种的小麦国家收购价1.50元,还有惠农补贴,而进囗同等小麦价格1.20元,你说那个划算?
例二,农村青壮劳力出外打工,假如一天工资150元,一代面粉和菜挣来了,打工一年挣多少钱?
种地一年不赚钱能扯平就算不错了,种地和打工那个划算?
无论城市农村,人要吃饭,以食为天,农民不是傻子,追究什么责任,国家一直在调控“三农”政策,向综合有利的方向发展前进。
参考:
部分农民抛荒耕地很正常。
政府把耕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主经营,只要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就行。
农民种与不种,种何作物,种多少全由农民自己决定,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农民应种什么,种多少和怎样种。
也没有禁止抛荒的规定。
法无禁止皆可为。
目前出现的一些耕地抛荒现象,主要原因是种田与打工相比,收入差距较大,种田不合算,不赚钱。
不赚钱的事谁做?
种田不赚钱,主要是农作物价格低和耕种的效率低。
经济全球化,价格低说明供应大于需求;
种田劳动效率低是相对于务工或经商而言。
东南亚一些国家粮食出口中国,他们种田的效率比我们农民种田效率高吗?
为什么他们的农民种田能赚钱,而我们农民种田就不赚钱?
答案是否定的。
主要是他们务工(经商)的收入比较低,因而觉得种田更合算。
解决抛荒的根本办法,要提高农业耕作技术水平,提高农业劳动效率。
主要的还是要继续深化改革,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规模效应。
参考:
打一年工的收入是种一年田的收入的三倍
当初分田到户是要解决温饱问题,是要最大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家致富。
如今温饱问题早解决了,发家致富的路子不可能靠种一亩三分地,所以土地撂荒的现象自然就存在。
土地收归国有,农民只留口粮田应该是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参考:
农村土地搁荒是谁的错?
这个问题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现在土地承包到户,也就是说让农民提高种粮积极性,不过现在种地可实不赚钱,虽然不赚钱但不允许土地搁荒。
不赚钱对土地搁荒不存在任何关系,你不种地何必要土地呢?
当时分地时就可向集体提出不要地,又想贪田亩补贴地又不种,宁愿把土地搁荒。
不但国家不允许,就是集体也不允许你抛荒土地。
目前在我这边土地抛荒很少,也就是一些旱地或烂泥地,基本粮田都种上作物。
如果真实土地撂荒农户就要承担全部责任,集体有权收回或者还要进行罚款。
一般来说也不会撂荒,自己不种也会承包给别人种,再也不会得到把土地撂荒。
就是没有租金守着荒也不会自找麻烦,我们江西很多人在外做生意,都给亲戚或朋友种,租金不租金无所谓,只要不荒着地就可以。
可能有人说,种地不赚钱自然土地就就会撂荒,其实这是错误的,到时不但没有粮补,反而还要罚款哦!希望大家不要抱着无所谓态度,好像土地撂荒没有关系,到时吃亏的是你是自己哦!
参考:
表面看是承包者错,本质上是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