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钻井损坏邻居房屋谁来担责赔偿
先由雇主方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这个规定正适用你这个雇人钻井合同。
你雇的人干钻井的活,把邻居房屋造坏了,邻居提出赔偿当然由你来赔偿。
因为你雇的人,你和雇的人是劳务合同关系。
他和邻居没有劳务关系,由你赔偿没啥说的。
你把邻居的赔偿给了,你再和雇来的人追偿。
追偿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雇工故意,一个是雇工重大过失。
有这两种情况你赔偿了属于垫付。
所说雇工故意,就是他明知钻井的地方不是这家屋子,而是邻居屋子,还继续钻的。
他不知道是谁家钻的,不是故意。
所说雇工重大过失,是雇工看得不准,钻井操作不当,钻偏大劲把人家房子钻个大洞,这就是雇工的重大过失,技术性太差。
如果钻井没有过界,没有把邻居房子钻个洞,稍微钻偏点,不影响你家井上提水。
这种过失不大,就不算重大过失。
只有雇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垫付给邻居的赔偿款由雇工承担。
小小的过失就算了。
你垫付的赔偿款,雇工不愿给你。
你可不可以不给他雇工费?
表面上看有道理,细考虑是两码事。
如果你扣他雇工费,他会上法院告你,你就被动了。
如果你垫付的赔偿款,雇工不给你,你上法院起诉他。
参考:
与施工方在作业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很明显这应有施工方赔偿,作为甲方肯定要帮助协调。
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甲方和施工方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赔偿。
参考:
谁定钻孔点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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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油拎瓶的说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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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负责雇佣人负责,应该有雇佣人担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