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工作与民事审判工作哪个压力更大
从目前的情况看执行局的工作压力更大一些,因为当事人在拿到生效判决后一般情况都要申请执行,但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並不多,真正对被执行人有威攝力的拒执罪又很难启动程序,具前些日子网上的信息,全国现在还没有执行的案件有一千另五十多万件,听起来真是另人担忧。
从上层设计上是否可以让法院增加更多的执行手段?
适当降低简化拒执行为的入刑程序,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遏制往老赖的产生。
参考:
审判的动动嘴,执行的跑断腿。
其中,特别是民事经济借贷纠纷佔了百分之七十案例,为了节约法律资源,凡是双方自愿借贷后产生的纠纷,法院应不予立案受理,是一个可行的方式,这样会让岀借人在实施岀借前能持谨慎态度,並考虑存在的风险,(不能收取利息好处时怡然自得,产生后果时推给法院)同时也杜绝滥贷乱借产生的社会矛盾。
参考:
法院执行局工作与民事审判工作,哪个压力更大?
我以为毋庸置疑!执行局的工作更难于民事审判工作。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民事审判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仿佛容易轻松!执行工作必需将“纸”(《民事判决定》)变成“钱“,谈何容易呢?
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安排,愿意去执行局工作的寥寥无几!领导必需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执行局内的法官亦想从事审判工作。
足见执行工作之难度,谈虎色变矣!执行人员每每外出执行,清晨出发归期难定!尤其是偏僻山区的执行茶饭毫无着落。
早出晚归饥肠辘辘身心疲惫矣!每到年终岁尾,申请执行人望眼欲穿想有所收获。
被执行人辞工回家,此乃执行工作的“黄金季”。
执行人员穿街走巷、踏遍青山与被执行人“玩“着“躲猫猫“的游戏。
其中的辛苦难以言表!总之,人民法院民事审判难;执行工作则是难上加难!
参考:
法院执行局工作与民事审判工作,哪个压力更大?
法院的工作,可以说审判和执行都不好干,如果非要找一个更大压力的,笔者认为执行压力更大。
审判,多数情况下难度不大,双方提交证据,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证据证明了的事实,依法判决即可。
审判主要的问题在于,案件太多,工作量太大,归结为一个字就是“累”。
审判,不但案子巨多,而且多数难度大。
难在哪里?
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多数被执行人都是一些极品人物。
例如我们案子当中的被执行人武某(原籍沂水,现住青岛),交通肇事致死一人,致残一人,案发至今六年了,分文不赔,一毛不拔,到处和法官躲猫猫。
可以说这种老赖都是些人渣级别,难以对付。
第二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但是手里的资源有限。
例如,被执行人玩失踪,理论上可以要求布控拘留,但这涉及到另一个系统的资源,如何协调是大问题,有时候,手头有三百多案子,有二百八十人在玩失踪,难道都抓起来?
第三个方面,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手里缺尚方宝剑。
实际上,解决执行难并不难,关键是必要的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出台。
例如大家翘首以盼的《强制执行法》从开始起草至今有十几年了,反复征求过多次意见,但至今仍没有颁布。
没有系统有效的法律依据,强制执行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再一个问题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确是打击老赖利器,但是实践证明这个法条覆盖面有限,急需进一步完善,所以才有上千万的老赖有恃无恐。
参考:
法院执行局工作属于法院行政执法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属于审判机关的审判工作,前者是行政执法,后者是审判活动。
一般来说,法院这两项工作任务都很重,压力也都很大。
原因是,一是执行工作是兑现法院判决结果的活动,没有兑现判决,等于一纸空文,但多年来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法院,老赖总是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致使执行压力加大,任务繁重。
二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案件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同时也趋于复杂,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以及股权、保险等纠纷案件陈出不穷,法官长年累月加班加点,都难以招架。
但总的来说,民事审判工作比执行工作可能压力会更大些。
参考:
执行局工作明显压力更大啊
参考:
1、职权:如果你秉公执法,职权对你来说没区别。
如果你走歪门邪道,审判岗位如果是商事的肯定有油水的,执行局的话肯定油水更多。
2、工作强度,压力都很大,执行局出差多些。
3、待遇:一样的。
法院的工资和你的职级挂钩的,和在哪个部门没关系。
4、晋升空间:都一样,没什么区别,关键还是看你的能力和领导之间的关系。
总的来说,还是审判部门晋升比较快,因为审判部门有时间可以做做调研,调研对晋升很有帮助的,执行局的话太累了,没时间搞调研的。
参考:
执行局压力大一点。
因为很多案件执行不了。
难以处理。
参考:
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我们要比奉献[机智]
参考:
肯定是执行局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