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入职用人单位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派出所开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你怎么看
其实这个社会本就是混乱的,也没有任何人权可言。
所有人都被迫证明自己不是坏人。
无论是用人单位也好,还是求职者也好,双方之间并不是工作的关系,而是相互嫌弃的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目的究竟何在?
根本没有人想过,而只是莫名的全社会被动接受了必须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种现实。
这个现实究竟这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可以想都不要想,直接认为在这个社会上,绝大部分人都不是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只是一少部分人。
但是这个社会对于犯罪的这种无知的零容忍态度,使我不得不对社会上的某些问题感到失望。
为了能够杜绝所谓的少数的犯罪分子而要求所有人动不动就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身其事件的内在潜在含义就是对所有求职者进行防范,默认所有求职者都是有犯罪的嫌疑者。
必须有提供无犯罪证明才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而不是犯罪人口。
这难道不是在人权方面对于求职者的集体侵犯吗?
国家并不认可动不动就必须要开犯罪证明的这种规定。
相应的机构也并不会随便开设犯罪证明,尤其是对
可以说,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了其中的问题所在,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也侵犯了人权,但是整个社会上依然如此。
为了所谓的社会稳定而把所有人都默认的是监狱中出来的人,其本质就是一种社会性无耻。
这种例子在社会上太多了,比如说在学校运动会的时候,一
其本质还是社会内部的不同群体之间相互嫌弃,相互算计而已。
家长要把责任来给学校,学校不愿意承担责任,就取消了其他人的正常权利。
最多的也就是一些社会学者的反对和口诛笔伐。
最后因为一
所有人都在逃避责任,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如何寻找不让孩子摔跤的方法,而是让所有的孩子都禁止跑步。
社会上根本没有人会为他人负责,也从来不会体谅他人,只会使用犯罪证明来限制求职者。
社会上的每一
而是将潜在的犯罪者全部排除在工作岗位之外。
最终则大大增加了正常人的求职成本,也增大了公司的筛选成本,同时也增大了政府机构的审核以及办公运营成本。
同时对于真的罪犯,他们在判刑接受改造以后依然不被社会接纳,因为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入职,最后再一次报复社会,旁观者就看谁倒霉了呗!
参考:
首先,这种说法不对!直至2021年前国家废除政府职能部门开具证明名录,没有废除派出所给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条。
首先,“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居民办理招工、出国等,需要居民调取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凭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况且,现在公安部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出结果。
“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派出所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参考:
无违法犯罪记录是李克强总理特地提出的,不对公民
特殊行业,确切需要开具此证明的,由用人单位自行前往受聘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者开具介绍信由受聘者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介绍信格式一般为:尊敬的XX派出所:现有我单位新员工XX,需要前往贵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请贵所同志予以接纳办理。
XX单位年 月 日我三次更换工作,开具了三次无违法犯罪证明,都是由用人单位开具介绍信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并无拒绝情况。
但是如果
若是用人单位和户籍地相距较远,本人已经在户籍地,可以让用人单位以传真、电子件方式将介绍信发送过来。
参考:
实际上,如果是你本人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都是会开给你的,但是,必须是你本人前去,并说明情况下,应该可以的。
参考:
我也遇到过同样的事,2020年我去学习出租车资格证,就让我去开无犯罪证明,我就想不明白了,犯过罪的人就不能开出租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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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真没犯过错[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我办护照的时候,也是开了无犯罪证明的,(看来是犯过错出国也不行)这世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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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单位,很多业务,只要不是特殊的,犯过错的人怎么了?
按你们的思维,犯了罪的人是不是坐吃山空🈳,混混沌沌的过一生?
如果距离太远,你找个熟人和派出所经办人联络一下感情。
参考:
这位警官说的一点没错,也不是他故意刁难你,他只是按照相关规定办事,无犯罪记录证明确实不对
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
所以说,不是派出所警官的错,而是你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给你说清楚。
按理说如果你所在单位需要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会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带着介绍信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我估计是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离你户籍地派出所比较远,或者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比较懒,所以让你自己去出具。
其实你自己带上用人单位的介绍信去派出所出具就可以了,没有介绍信派出所是不会给你出具的,切记。
当然,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确实离你户籍地的派出所比较远,你懒得跑这一趟,也可以直接把介绍信以发传真的方式发给当地派出所,请他们帮忙出具再发回来给你就可以了。
这里你的确误会派出所的警察了,他也是按规定办事,不存在为难你的意思。
无论什么工作,都有他的规章制度,别人按照规定办事,我们不能责怪他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因为每
参考:
一般是不对
但是近年来为了方便群众,需要这个的人也越来越多。
所以也是渐渐对
但是也有可能你所在的地方公安机关规定还是没变,我的建议是要么你和民警好好商量下,让他给你开下,说明好情况,态度好点,不要觉得是故意为难你,本来就是份外之事,派出所民警对
如果还是不行,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叫他给你出具一张介绍信,盖上公章,在拿到派出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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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职,用人单位要你去派岀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不当的,也是多此一举。
每一
用人单位是不懂或是为了增加你的麻烦?
再者,犯过罪,判过刑就不能找工作了吗?
这是违反了《劳动法》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除了国家安全部门及公务员外,一般企事业单位对犯过罪,并刑满出狱的人,符合招工条件,应平等对待,不能歧视,和另眼看待。
这有利于服刑期满人员改正错误,步入正常人的生活,也有利于社会的隐定。
因而派岀所人员不开无犯罪证明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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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用人单位这是对人才的不尊敬,不尊重,或者说是一种歧视侮辱。
你不相信别人,你招聘人家干什么?
你怀疑人家可能有犯罪前科,你自己去核查好了,要求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做法是侵犯人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