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这种专门讲课的律师真正打官司的水平怎么样
我来回答一下。
先介绍一下背景,
法大和其他学校一样,实行选课制度,比如刑法学这门课,有七位老师,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哪位老师的课,但是每位老师的名额有限,所以,名气较大的老师还没等你打开选课系统就已经满员(选课系统非常考验网速)。
我为什么选了罗老师这样一名初出茅庐的新老师,就是懒得和别人去争,选课结束前悠哉悠哉报了名。
等到正式上课,果不其然,150人的教室,也就坐了三分之一吧。
但是,你们现在听到的张三的案例,我在05年就听了一遍了,那时候我就认定,罗老师必火,第二学年,他的选课学生就开始井喷。
罗老师不是仅仅讲课幽默,还有就是专业特别扎实,确实能让你一下子抓住立法者的本意和立法价值,也就是“为什么刑法要这样规定”。
还有一点我比较了解罗老师的原因,是因为我下铺是他的助理。
回答正题,为什么我认为罗老师打官司水平整体上是优于一般律师的。
大家知道,法庭上的法官也是人,人与人之间对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随便拎出刑法里的一条法条,让十
比如强J罪中的强J,怎么理解?
怎么样才算是强J行为成立,罗老师的一篇论文就是探讨了这个问题,每
那么,到底标准在哪,我告诉你,在立法者那里。
那么,立法者又是谁,全国人大,没错,但是,作为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的罗翔,包括以前的院长曲新久,都是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所以他们对立法本意的认识是最详尽彻底的。
而各层级法官呢,他们需要参加立法部门组织的培训,去领会立法本意,然后才去法庭上适用。
所以,在真正打官司的时候,罗翔等本领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师去打官司,在对法条解释上具有先天优势,甚至比法官还权威,当然,这种先天优势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说有了先天优势就可以无法无天。
所以,罗老师的打官司水平在一般律师之上也就顺理成章了。
参考:
我刷到罗老师的视频直接划走,这叫什么,这叫紧急避险[憨笑]回到正题↓罗翔这种专门讲课的律师,真正打官司的水平怎么样?
这样说吧,他可以把对方律师送进去[红脸]对,你没听错,就是这样[捂脸]他们说的:一般发挥对方的律师进去,超长发挥敲锤子的也得进去……至于打官司水平怎么样我不知道,这么跟你说吧,上次我朋友路过一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的就是刑法。
也是大家理解的大学老师,教授。
所以人家是专业的。
第二,这个家伙是参与刑法修订更改注释的,也就是说,他不但会背,也比我们死记硬背更理解刑法的精髓。
你比如,我们去做一道题,咱们是去理解题意,再作答,而他是出题人,他知道考点在哪里,也是我们理解的精髓在哪里。
第三,这个家伙会把复杂的刑法,用老百姓的语言表达出来。
这一点就非常厉害了,一个抽象的东西,能用语言表达形象化具体化,说明了他对刑法的运用是切换自如,得心应手。
这个具体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自己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跟亲戚朋友表达时,是否会让别人理解不了,或者听不懂。
综上所述,罗属于即有理论,又天天实践的专业从业者,法外狂徒张三,绝非浪得虚名!
参考:
罗翔老师本人我没见过,但他的视频我看了不少,我认为他代理刑事案件的水平肯定高于一般律师。
但是,他也不会代理那些显然没有任何法律和证据支持的案件。
另外,最重要的,我看没人讲过。
我透露一下。
1990年代我代理一个死刑二审案件,是政法大的老师陪同我们去省高院,一进刑庭办公区,法官们纷纷很热情地来和政法大的老师打招呼“老师来啦”。
因为这个高院刑庭的许多法官都在政法大学习或培训过。
也就是说:1.你以为罗翔老师纸上谈兵,他讲的那些理论和司法逻辑,已经灌输到他的那些学生那些法官的脑子里了,罗老师非常清楚法官们一般情况下是怎么分析这个案子的。
2.罗老师的意见,他那些曾经的学生检察官和法官能够不重视?
尤其是他们从没有遇到过的案子,他们更会重视他们曾经的老师的意见。
这两点并不是说法官、检察官会以私废公。
再就是,讲刑法的老师都会到社会上代理案件的,他们的实践经验与一般律师相比一点也不逊色。
参考:
说明你们对法律一无所知,这类级别的大咖,无论是交际面还是本身职业都不是你能想象!我以前学院但凡教授级别,没一个不是外面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甚至教我法医学的老师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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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水平不怎么样,实话是说我也是大学法律老师,打官司和上课千差万别,上课让学生听懂,高兴就好了。
打官司胜诉的因素太多了。
参考:
罗翔之前讲课的时候说过自己刚毕业是在律师事务所接案子的发生的一个案件的,说明
正儿八经回答,罗翔老师早期应该接了不少案子的,案子如同日子,难说得出谁是最终胜者,故已看破万事,最后皈依学门了,专注讲课了。
因为他知道太多人与人之间的善恶难分和人间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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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比90%的律师专业性都要强,排除其他场外因素,罗翔的真正打官司水平应该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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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不只是讲课费,而是搞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就好比罗老师是出题人,律师是答题人,解释权归出题人所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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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官司出来,打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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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的视频我没看过哪怕一次,因为我虽然做律师29年了,但从不做刑事案件,而罗老师恰恰是刑法老师。
我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不过我毕业的时候是1989年,那个时候罗老师还没有到政法大学。
对学校老师当庭辩论我不是很看好,因为这些老师太爱在法庭上给人上课了,还爱认死理,效果不见得好。
在大学给学生上课是一回事,在法庭上辩论是一回事。
在大学上课学生爆满的老师不见得能在法庭上占得上风。
罗老师是刑法老师,那就要在法庭上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他的对手是检察官,虽然说检察官是控方,律师是辩方,好像地位平等,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刑事案件中,辩方律师掌握的材料、证据,要比公安机关、检察院少得多,而且律师如果主动收集证据往往容易涉嫌犯罪,导致一些律师只能在检察院的证据里面挑毛病,这样的效果能好吗?
另外,一些老师养成了习惯,爱在法庭上给法官上课,比如,是否构成犯罪,构成那个罪名,这个罪名的主客观要素是什么,辩着辩着就讲开了课,好像法官检察官理论知识不扎实似的,有时候下面旁听的人都摇头。
如果罗老师代理民事案件,那就更不看好了,毕竟不是他的专业呀!有的人误以为只要是律师,什么案件都能代理,那就大错特错了,律师和医生有点类似,医生大的分为中医、西医,律师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但西医也分妇产科、骨科、心内、心外、耳鼻喉等多了去了,民事律师也分房地产、劳动合同、公司纠纷、继承、离婚、收养等等,你媳妇要看妇科,你能让骨科医生去看吗?
而律师真正打官司,除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外,对证据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都很重要,能不能紧扣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说到点子上,说道法官
所以,对于罗老师这样的专门讲课的律师,发挥作用的是课堂上,而不是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