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人要强奸别人甚至还残忍的将其杀害这是什么心理
在许多强J案例中,也有一些嫌疑人,在强J之后残忍的将受害人S害的现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JS。
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
一种情况是担心受害人报J,情急之下,将受害人S害。
另一种情况是一种变态心理。
甜嘟爸爸也找了这两种案例。
一个案例就是,一名女子在下班途中遭到一个男子的抢J。
这名女子死活不从,最后,这名犯罪嫌疑人既强J了这名女子,由于担心证明女子报警,便一不作二不休,将这名女子S害了。
当然,证明犯罪嫌疑人也被判处了死刑,可以说性质恶劣,罪有应得,不可饶恕。
还有一个案例就是,一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多起,均是强J受害者之后,而后将受害者S害。
相关的专业人士也对其进行了采访,也分析了这名嫌疑人的心理和犯罪动机,认为这就是一种变态心理。
作为女人来讲,一定要防范这种事情的发生。
尤其是在夜间,不要单独行走,一定要结伴而行,而且要走在人流量大的地方。
还有一点乘坐网约车,也需要加倍小心。
毕竟夜深人静,发生这种问题的几率也较大。
您是怎么认为的呢?
大多数只是为了发泄兽欲而已。
八十年代听说过一起奸杀案。
据说女子在被强奸后,施暴之人欲逃跑时。
她骂道:“我认识你个狗日的!你就是我舅舅那个村的xⅹx!你跑不脱的!将来坐牢坐死你!”犯罪分子一听,转身回来就将她杀死了!所以,人还是别太傻了!
参考:
去年,哈尔滨双城区下面一个农村,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这个女人就因为自己的不理智,不但被罪犯强奸了,最后还激怒了罪犯,被罪犯杀人灭口了!案件说起来挺揪心的,这个女人叫小翠,长的相当漂亮了,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是我岳父老家的一个亲戚,她刚结婚一年多,老公在北京做物流生意,本来她准备过段时间也要去北京的,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就想在家待上一段时间再去,就在这段时间内,惨剧发生了!一天晚上,小翠在婆婆家吃完饭,自己独自回了家,她婆婆说要去陪她,她没让,说自己到家歇会就睡觉了,然后自己回了家!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概是晚上七点多,她刚到家门口,遇到了一个本村的男人,这个男人喝酒了,看到了小翠,几步就走到了小翠跟前,问小翠干什么去了?
小翠一看是本村的,也没什么戒备,就告诉他刚在婆婆家吃完饭,准备回家睡觉,男人也知道小翠自己在家,就以进屋喝口水为借口,跟着小翠进入了家中!本来他就喝了酒,再加上小翠长的漂亮,在喝了水后,就起了歹意,先是用言语挑逗小翠,被小翠厉声呵斥了,一看小翠不上钩,就强行把小翠拉到了房间里,强行要对小翠侵害!这其中也遭到了小翠强烈反抗,怎奈一个女人,力气再大,也斗不过一个大男人,最后还是被他强奸了!这时候,如果小翠明智一点,不去激怒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可能是小翠也失去了理智,对着男人一顿痛骂,告诉男人,你毁了我,我也不会饶过你,我先告诉老公,然后报警,告你强奸罪,判你死刑,让你一家人,包括你家孩子,永远抬不起头来!这话,让本来准备逃走的男人害怕了,他虽然借着酒劲,犯了罪,但是人都这样,一旦实施犯罪完毕,剩下的就是后悔和后怕了!他真的害怕了,都给小翠跪下了,请求她原谅自己,说自己愿意出钱,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只要不报警,什么条件都答应,就是这时候,小翠如果理智一点,也不会出事的,但是小翠急火攻心了,那顾得上这么多啊,告诉他,不好使,非要告他,让他蹲监狱不可,还对着后面喊了起来,快来人啊,救命啊,XXX强奸人了!此刻,男人立马就慌了,赶紧上去捂小翠的嘴,告诉她别喊,小翠一口咬住了他的手,疼得男人本能的给了小翠一巴掌,顿时起了杀心,上去用双手掐住了小翠的脖子!第二天,小翠的婆婆来叫小翠吃饭时,发现儿媳妇已经死亡多时了,吓得她哭着喊着叫来了人,并且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查到了这个男人,在审问时,警察问他,你强奸就强奸呗,为什么还要杀人?
男人说他真的没想过杀人,甚至都想过来投案自首,但是被小翠给连骂带咬的一顿折腾,彻底失去理智了,这才导致犯下了滔天大罪!
参考:
2018年,经办了一起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刚刚刑满释放的抢劫犯,当天就再次犯罪,而且就在距离自己家几个街区的一个废弃学校门口。
这天晚上大约十点多,李女士应酬回家,坐朋友的顺风车到了家附近,就下车了。
她沿着街道走着,微醺的醉意让她想起了一位多年未见的男性朋友,于是摸出电话跟这位朋友聊起了天。
突然后面冲过来一
李女士被突如其来的一幕吓懵了,加上酒劲发作,她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男的正准备离开,见李女士没有反抗,就返回来把李女士往废弃的学校里拖。
拖行了二十多米的距离,他们进了传达室,这男的顺利得手。
这时李女士的手机里传来轻微的说话声,原来李女士虽然被扑倒,但电话并没有挂断,刚才的一切对方男性朋友一直在听,并且在一直呼叫李女士。
李女士也清醒了许多,就大声喊叫,让他的男性朋友报警,说自己在学校里!这个犯罪嫌疑人赶紧拿出手机,将电话挂断。
他见李女士叫个不停,就掏出刀子在李女士的脖子上狠狠地划了一刀,仓皇逃跑了。
接到报警,辖区派出所马上出警,在李女士家附近的学校里找到了李女士,当时她捂着脖子奄奄一息,民警赶紧叫救护车把李女士送医抢救。
因抢救及时,李女士没有生命危险。
警方随即展开追击,因为当时街道上的监控探头已经很多了,找起人来方便许多。
令人意外的是,很快就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手里还提着李女士的提包,并且进了距离现场不太远的一个老旧小区!还有这么胆大妄为的人?
在家门口犯案?
民警跟着监控,很快锁定了这
原来,这个嫌疑人当天刚从监狱放出来,回家面对家人不冷不热的态度,很是消极,兜里没有一分钱,想想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就拿了一把刀揣到腰间出了门。
先弄点钱花,解决吃饭的问题。
于是,出门不久就碰到了李女士这个合适的目标。
于是,他毫不犹豫就出手了,抢完钱,他见李女士有几分姿色,而且醉酒失去反抗能力,于是,憋了近十年的洪荒之力爆发,继而把李女士拖到校园里强暴。
因为怕恶行败露,加上有重大犯罪前科,本性凶残,他就理所当然地拿出刀抹了李女士的脖子!家门口犯案,手段残忍,这犯罪嫌疑人真是狂妄之极!这与他多年的监狱生活,与外界隔绝也有关系,性格发生了扭曲。
幸好警方及时把他抓获,要不然,还不知他能再闯出多大的祸来!
参考:
强奸的因素有很多。
一是性欲太旺,又长期得不到满足,急于发泄,于是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强奸妇女。
二是报复社会,社会地位低下,没有钱甚至娶不到媳妇,经常受到歧视甚至被人欺负,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便把报复的突破口,选择了弱势的妇女。
三是心理变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性功能的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性行为,而在暴力刺激下,他才能得到满足。
四是定向复仇,由于某种原因,他对某个女人非常憎恨,用强奸这种极端的方式对她进行报复。
五是一时冲动,有的强奸纯属偶然,临时起意,比如喝完酒后,吸完毒后,偶遇漂亮的女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性欲,犯下罪恶。
强奸后杀害妇女的原因,无非有
一是过失杀人,在强奸过程中,有的妇女激烈的反抗,导致犯罪嫌疑人用力过猛,无意中将妇女致死。
二是杀人灭口,在强奸过程中,妇女看清了犯罪嫌疑人的长相,并声称要去报警,犯罪嫌疑人怕被抓捕,判刑,便采取了杀人灭口的行为。
三是暴力虐待,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有暴力倾向,且心理不健康,以暴力侵犯为乐趣,直至将妇女致死为止。
四是故意杀人,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嫌疑人对某个特定妇女极端仇视,早已有复仇心理,于是便选择了先强奸后杀人的行为。
不论是强奸还是杀人,犯罪嫌疑人都逃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等了半天,终于有一个女司机答应了,女司机大脸盘子,丰满,珠圆玉润的,她也不是没有犹豫过,但一想到丰厚的报酬,也就决定铤而走险。
有多丰厚?
三十公里,三百块钱。
咱没开过出租车,不知道价码,反正女司机觉得不亏。
于是,女司机照着歹徒的指点开,一开始也挺正常,马路上星星点点还能看到擦肩而过的车辆,越开越偏僻,后来甚至于来到了一片坟地,女司机发觉不妙,马上一打方向盘就准备回转,钱重要,小命更重要,但是为时已晚,女司机脖子上已经被抵着一把匕首了。
她想转一下头都不敢,照着歹徒的旨意,她战战兢兢的下了车,一步一步远离自己的车,来到了两座坟堆中间。
歹徒让她自己脱衣服,她不敢不脱,当时是深秋时节,夜晚寒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女司机打了几个寒噤,很快她就赤身裸体了,歹徒既残忍又狡诈,他把女司机的衣服团成一团扔的远远的,然后实施性侵犯,结果歹徒不行,怎么样也不行,女司机已经冻的瑟瑟发抖,她哀求歹徒,要不然去车里吧,外面太冷了。
歹徒一听也是,所以两
此时,女司机已经透支了所有的耐心。
从惊恐万状,到这种尴尬事件,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倒霉 ,又冷又怕的她,忍不住埋怨了一句,你究竟行不行啊,行就快点,不行拉倒。
得嘞,就这句话惹了祸,估计这家伙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所以想在陌生女人身上找补找补。
后来他就把女司机给掐死在车里了。
别看女司机高高大大的,但是论体力她真不是歹徒的对手。
后来,警察才晓得他就是一个天阉。
离了两次婚,都是这个原因。
估计已经严重变态了。
我在想,即便女司机不说那句话也很难逃过一劫。
这只是一个诱因,其根本原因还是歹徒自身的问题。
谁遇谁倒霉。
所以,天上不会掉馅饼。
事出反常必有妖,凡事多想想没错。
有时候往往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强奸还要杀人?
①,其实每出现十起强奸案,才会有可能出现一起有明确杀人意
因为强奸犯想要尽快控制受害人完成犯罪行为。
控制的时候很容易采取过度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
②,当然,除了某些变态之外,一般强奸犯都没有杀人的预谋,基本上都是在制止受害人挣扎反抗呼叫的时候失手致死人命。
所以,我觉得强奸案里面出人命的几率应该是非常低的,不会有“往往伴随着杀人”的情况。
③,还有一些是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而杀人,但比例也不是很大。
至于凶手为什么杀人,很简单,在他们看来,杀了人,死人就不会报警,不会说出真相,自己就不会被抓到,也就不用判刑了。
④,他们杀人就是想要掩盖证据,有很多人总以为破案是靠受害人的口供,受害人死了,谁能证明自己犯罪了,基于此所以杀人。
⑤,另外,还有些就是人平时压抑太多,一旦犯罪宣泄了,就无所谓估计了。
既然都强奸了,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都是伤害别人,反正被抓到都是要判刑。
强奸一般都会遭到抵抗,而人一旦动了邪念后面就很那控制的住,尤其反抗更能激发野性,亦或者为了怕被发现用力过度就把人给弄死了。
很多杀人案件都是如此,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杀人,但是事情一旦开始,后面就控制不住了。
参考:
看到这个问题,使我回想起十年前,在我的邻村发生过的一起强奸杀人案,案件经过是这样的:那年夏收刚过,一天晚上十点多,李女士饲养的一只羊生病了,叫同村刘兽医给羊诊治。
刘兽医给羊诊治后,得知李女士丈夫去外地打工,孩子上学住校。
家中只有李女士一人时,刘兽医心里产生恶念,愈对李女士实施奸淫,在李女士反抗无力时,刘兽医恶念得逞了。
当刘兽医要离开时,李女士说:"我马上报警,你狗日的,进监狱去吧!"刘兽医听后,想到将被这个女人,毁掉自己的前程,随机产生杀人恶念。
刘兽医转身从李女士厨房拿来一把菜刀,李女士惊喊,刘兽医抓住李女士头发,菜刀向李女士脖子砍去,李女士当即毙命。
当然,凶手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这个案例中,读者或许能悟出一点问题的答案来吧。
参考:
当我看到这个提问的时候 ,我就想谈谈 我对有些人要强奸别人,甚至还残忍的将其杀害,这是什么心理, 我做一个分析和逻辑推理。
因为
我喜欢看《今日说法》,最后点评 一般都是请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 李玫瑾女士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大伟教授做分析点评。
所以,我也喜欢心理学方面的书,自己也看过李玫瑾教授曾经写的论文和著作《 犯罪心理研究》李明瑾教授著。
我也看过李玫瑾教授研究报告与论文《系列奸杀案犯罪的心理分析》。
一会儿呢,我就对这种事情进行我的感觉和我对人的心理状况的揣摩与分析,看有没有道理 。
我也很喜欢中国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的一些点评与分析。
所以说呢,我在这方面还算有点基础,所以就谈谈我的一些看法分析和观点 。
首先,全国的网友要明确清晰一个概念 ,什么是强奸 ?
法律条文说一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就是强奸 。
虽然说人是万物之灵长,但是人本身骨子里带有兽性的一方面 。
我们是地球上万种生物的一种, 我们与大自然的所有的动物的本质基本差不多, 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那么跟动物世界原理是一模一样的 。
人发育成熟之后,就会有性交的冲动 。
这是人和动物都有的本能, 因为我们人生活的现实社会是由法律框架制定一些规则的 ,所以说法律的尊严,压制了人的邪性和兽性 。
回到问题为什么有些人要强奸别人,甚至将人残忍的杀害?
这是什么心理呢 ?
老百姓和网友常说这么一句话:精虫上脑 。
就是说,人有时候就糊涂了 ,他的兽性战胜了内心的小天使,他的欲望没有管制,就像毒蛇一样四处乱窜。
他见到了异性漂亮的、美丽的 、性感的女性,他就会荷尔蒙高度的爆发, 就是他的动物的兽性串出来了, 他就违背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强奸了别人 。
当他一满足之后 ,他会后悔的 ,他觉得自己不是人,心里感觉羞愧和耻辱。
按心理学分析,做完之后心里痛恨自己,就感觉亏欠被害人,同时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就感觉到自己不是人 。
为什么又动手杀了被害人?
强奸完之后,因为这件事情是人的自尊,面子 以及将来做人都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因为强奸罪,强奸别人是最让人瞧不起的 。
即使不判死刑,网友们都知道强奸罪的人进了监狱,都被监狱的劳改犯的瞧不起,监狱里犯人都打你这种强奸罪人, 这是必定的,人们最痛恨的就是强奸犯 。
回归社会也是终身抬不起头来, 他内心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情,因为他的兽性发完以后 ,如果女的说我认识你,我要告你,我让你坐牢,我让你终身吃牢饭 ,那这时候他的心里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如果被抓或者进监牢,一生基本完蛋。
他会害怕,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死,灭口,一了百了。
如果不杀死她,一旦走漏风声,觉得就没脸在这人世间活着。
所以说他们动杀机的最根本就是维持自己的形象,保持自己能够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
所以说自己的面貌或者被女的记牢了,或者认识你这
当然,像强奸这种犯罪行为,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不可能斩草除根。
因为人的动物属性是永远存在的,怎么能够减少强奸罪发生 ,这倒是可以的。
就是尽量提醒女性不要单独晚上出来,要有三四
当然呐,作为我们成人的商店,应该出售一些让成人18周岁
成熟的男性自慰满足之后,它会减少荷尔蒙 ,以及一些歪心思,做一个正常男人呐, 有性欲没有错,但是因为在法律框架下,你可以找媳妇儿正常成家, 这样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
所以说成人商店要提供丰富多彩的乳胶 成人用品。
让成熟的男性有性欲满了之后可以发泄的通道,我们不应该堵,而应该疏导 。
这样相对来说是科学的 、客观的、真实的有用的方法,而不能一味的堵, 一定要记住疏导 。
只要是人,都有性欲。
只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合理的进行不违背妇女的意愿,双方心甘情愿成为夫妻性交, 都是可以的,受法律保护。
但是你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性交,这将受到法律的重拳打击 。
祝福大家!再会!
参考:
为什么有些人要强奸别人甚至还残忍地将其杀害,这是什么心理?
犯罪分子先奸后杀,基本上是两种原因。
第一种是心理变态。
有的是谈恋爱种因为被女方拒绝受到刺激,有的是自己心理本身就有问题,他追求的就是那种变态的行为带来的刺激。
第二种是因为一些原因,怕受害者报案自己被抓,干脆灭口。
例如有的受害人说:我认识你,你是某某某。
你跑不了的,最少判三年。
警察很快就会来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等着吧。
等等,这类语言很容易使犯罪分子陷入恐惧之中,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自己被抓,干脆灭口了事。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强奸罪,一般情节会判处三年
犯罪分子把受害人杀死,也把自己送上来不归路。
参考:
强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强奸后还要将其杀害,肯定就是害怕受害者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这种犯人头脑太简单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将是更严重的惩罚
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后又杀害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可能被执行死刑。
在实践中,很多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怕被害人事后向有关部门告发,害怕被国家公安机关抓获并判刑处罚,自认为只要杀害了被害人,没有人告发,公安机关就无从掌握是谁做的案,自己可以逍遥法外。
还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强奸妇女过程中受到妇女的激烈反抗,为了制止反抗,于是将受害人杀害。
后面这种情况,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可能会判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