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方孝儒对朱棣说:不要说诛九族九族,你就是诛十族又如何?
朱棣听了微微一笑:哟呵,小伙子有脾气,既然你愿意诛十族,那就诛十族吧。
于是把方孝儒的十族全都诛了。
这不能说是明朝最惨烈的一起案件,但却是在永乐大帝执政时期看起来最昏庸无道的一件事情。
我们不由得好奇了,既然古代皇帝可以随意地主宰别人的生死存亡,那是否就意味着所谓的三法司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呢?
因为皇帝本身就已经能够决定任何一
事实上,即便是古代的皇帝,想要决定某一
这一点我更倾向于《铁齿铜牙纪晓岚》当中乾隆皇帝的表现。
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在这部电视剧当中,某些罪大恶极的官员经过当时对应的流程审批之后确定了死刑,而乾隆皇帝在此之前仍然需要再斟酌几天。
皇帝斟酌完之后,还需要再和整个朝堂上的大臣一起开会。
开会的时候,皇帝端坐在龙椅上,拿着一本册子,随意地勾画册子上面的名单,然后念出其中一个名字之后阐述他的罪行以及对他的宣判,包括不限于斩立绝等。
而这个时候所有的大臣都会下跪,最起码重复三四次这个动作,每一次重复动作的时候还需要喊一句:请皇上法外开恩。
当然,在真实的历史条件约束下,朝中的大臣们可能不会说这句话,但也大多会有规定好的流程把这些话说完。
说完之后,如果皇帝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这
请注意,也仅仅是有可能而已。
因为古代想要杀掉一
问斩之前,如果赶上皇帝的生日,皇后的生日或者一些喜讯,还会有一次大赦天下的机会。
一旦遇到了大赦,那么一些犯罪的人就有可能被释放。
所以按照正常的历史走向来看,可远不是皇帝想杀掉一
当然,在历史上我们不能把一切事情都说得这么绝对,毕竟综合整个历史文明来看,仍然不排除在封建王朝统治时期,一些皇帝想杀掉谁就杀掉谁的情况。
而这些皇帝可以统一归类为两个字:昏君。
比如在之前有这么一个历史小故事,说的是皇帝微服私访,看到一个老汉穿着一双特别的鞋子,正在地里面做农活。
这个皇帝就特别好奇为什么他会穿着这样的鞋子?
如果把鞋子脱掉,他的脚会长成什么样子?
于是皇帝二话不说就命令下人把这个老汉的脚砍掉了。
这样的皇帝在历史当中也不在少数。
总而言之,在封建王朝统治时期,有好皇帝就肯定会有坏皇帝。
好像皇帝在做一些决策的时候会左右权衡,害怕自己的决定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而对于某些坏皇帝来说,他们做任何事情几乎都没有顾虑。
其主要目的也只有一点,那就是尽可能让他
如果真遇到这种坏皇帝,不要说三法司没有任何作用了,就是朝廷当中的整个监督部门也都不起任何作用了。
而且遇到这样的坏皇帝,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第2点:皇帝的言行是会受到整个朝廷的监督的大家都知道明朝的第三代皇帝永乐大帝,按理来说永乐大帝这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的话,就会发现永乐大帝的口碑实在是不敢恭维,尤其是在某些出格的事情上。
直到今日,我们仍然记得永乐大帝所犯的某些过错,比如所谓的诛十族。
为什么这件事情大家都能够记得,换句话说,这件事情背后真的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吗?
当然不是,原因很简单,因为永乐大帝他所做的这件事情触犯了整个国家的规矩。
从当时的典律来看,永乐大帝他所做的这件事情是完全不合规矩的,甚至完全违背了当时的司法体系。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原因,导致永乐大帝的这一段黑历史并不能够被大家所承认。
甚至在部分史学家的研究过程当中,这一段黑历史要比永乐大帝发起靖难之役还要不可饶恕。
所以就形成了一个诡异的逻辑圈,古代的皇帝一方面享有着无限权力,另一方面这种无限的权利又会被很多人监督。
而监督皇帝权利的人未必有多大的影响力,甚至我们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他记录的一些事情能够流传至今。
对于那些有追求有理想,甚至希望能当千古明君的皇帝而言,这是致命的事情。
因为这个皇帝明白,一旦做了下三滥或者下作的事情,就极有可能留下坏的口碑。
所以单纯地从舆论角度出发,皇帝就已经不能是想杀谁就杀谁了。
想杀的话必须要走流程,而且流程必须要具备一定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如果不具备公正的话,皇帝仍然会留下历史的骂名。
第3点:三法司究竟是什么?
其实三法司的成立,它的影响力要比我们想象的更加久远一些。
汉朝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设立了三法司,而三法司一般指的是三个中央司法机关。
在这里大家就应该能够明白了,三法司受理的案件,那是绝对意义上的大案件,甚至有一些人就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也有可能是皇帝身边的仇人。
这也为三法司的权力地位在当时的状态下提供了一定的铺垫,而这些铺垫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三法司身兼重担。
在历史朝代中尤其是唐宋时期,三法司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甚至有时候连名称都改变了。
到了明清时期,三法司又经历了一系列的重组之后,变成了现阶段我们所能够熟知的刑部、督察院和大理寺。
想必这几个名字大家在一些古装剧甚至一些穿越剧当中都有所耳闻。
而三方会审就是我们刚才讲的这三个部门共同审理的一个案件。
但凡到了这种程度,那么所审理的案件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最起码也得是能震惊到皇帝的大案要案。
三方会审在一定程度上是极度正确的事情,毕竟三方会审能够形成相互之间的权利约束和监督。
同时三大部门之间也都有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三者互相弥补,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的司法体系。
因此,三方会审也尽可能地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此外在明清时期,如果皇帝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处决一
尤其是处决的这
可能需要动辄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来收集证据。
所以整体来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尤其是到了清朝,几乎都赋予了皇帝无限度的权力,是封建王朝真正意义上的巅峰存在。
即便如此,皇帝想随意处决一
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的话很难实现。
而三法司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正。

参考:
谁告诉你古代皇帝可以的?
天子脚下说的是在京城,京城之外不算他的了,看看朱棣,杀一个三品官被黑一辈子,前几次下西洋和北伐人数少得可怜,后面正式掌权和清理一些不合的大臣后,北伐都是几十万大军去,下西洋也几百上千的去,皇帝除了始帝和洪武一开始就有杀生大权外,其他的都要慢慢整合,就算这样也没有你说想杀谁就杀的能力
参考:
皇帝在有权力,还能亲自管理每一件事情?
皇帝再有能力,还能亲自审讯?
如果每一个案件都有皇帝亲自审理,那这皇帝100%是被累死。
皇帝的职位决定了,他的任务就是用人,三法司是具体办事的,是皇帝治理国家的工具而已。
古代皇帝的权力的确是大,但也真没到一言决人生死的地步。
皇帝的确是在进行专制统治,但国家大事要跟丞相及大臣商量着来。
不要以为皇帝就跟现在那些二代似的,整天喳喳呼呼的要弄死谁!皇帝要敢这么干,下面没有安全感的贵族及官僚小弟们早把他给弄死了。
三法司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如果皇帝随意的开他的金口玉言,那就会出现大量的错案冤案,反而会加重社会矛盾。
所以,为了皇帝自己的统治,他还是少开口,少说话的好。

参考:
号称千古一帝的那几位皇帝或许可以一言决生死,其他皇帝嘛...呵呵。
名义上清朝皇帝权力最大,金口玉言,口含天宪,可一言决人生死,可实际上呢?
十两银子的一个鸡蛋(溢价5000倍),三千两银子的一个补丁(溢价一万倍),纯粹是把皇帝当场冤大头,皇帝真不知道?
清朝某帝,外出微服私访,饭点,花了十文钱在前门一家饭摊吃了碗烂肉面,觉得味道还不错。
翌日,让御膳房做烂肉面,内务府报上来的预算是一万两银子,翻了两百万倍,按照逻辑接下来应该是皇帝大发雷霆,下旨彻查,最后咔咔咔砍下一堆人头,但现实不需要逻辑,现实中皇帝没吃上御膳房做的烂肉面,也没有处罚任何人,默认了自己是冤大头的事实。
不是皇帝不想惩罚,而是皇帝此时的权力已无力追究。
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臣子们往往抱团取暖并想方设法削弱皇权,到了皇朝中后期,皇权往往被削弱的不成样子,从政通全国到政令不出宫门。
如何削弱皇权?
设立三法司就是其中之一,而且理由还非常正当,皇帝一
最终形成刑部初审,都察院监督,大理寺复核的三法司流程,最终皇帝再实行勾决。
这样名义上皇帝拥有一笔断生死的权利,实际上臣子们如果不配合,皇帝大概率杀不掉任何一
皇帝想设三法司吗?
皇帝不想,但又不能不设。
就像和珅的台词,亿兆黎民的管理,靠皇帝一人不行,得靠千千万万的官员。
设立三法司等机构来分皇权,对家天下的封建王朝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喝了待会死,不喝立马亡。

参考:
当然皇帝可以决定一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定立律法,大部分普通的案件由三法司处理;
少数重大案件,亲自督办本质上来说,皇帝和三法司的关系,是老板和打工仔的关系
参考:
电视剧看多了,真的不是一件好事。
建议这个小朋友去读读《魏晋南北朝史》,那里面,奇葩的皇帝比比皆是,尤其是北齐,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朝堂,比地狱害惨。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意识到,皇权体制的权威是一回事,而皇帝本人是另一回事,千万不可以混为一谈。
对于开国君主来讲,皇权是抢来的,大家共同奋斗的结果,得到群臣拱卫的,对于二、三代乃至七、八代守成之君,皇权是由血统决定的,而不是皇帝本人有多么优秀,这一点,必须时刻记在心中。
于是,人们必须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平衡皇帝的权利,毕竟权力过于集中,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比如人们经常念叨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要受到制约的,如果皇帝一开口,要百官都撞墙,是不是要严格遵守?
皇帝作为自然人,就有心理失常、心智不全的几率,比如晋惠帝司马衷,其智力等于5岁的孩子,要是他说“爱卿们都吃翔!”是不是群臣自己脱裤子,准备宴席?
至于心理失常的皇帝,比如北齐的高洋、高欢、高湛、高纬等,个个都是奇葩皇帝的杰出代表。
喝酒之后去裸奔、娶自己的姑姑、杀自己的兄弟、与妹妹私通等,都是家常便饭,看哪个大臣不顺眼,可以自己操刀把他剐了,完全就是一种精神病状态,试问这样的皇帝统治下,再没有权力制衡,还让不让人活了?
对于封建皇朝,也是一个组织管理的问题,一把手再牛叉,也要考虑到集体生存、发展的问题,而不能任由一
因此,多看点历史书,少看江湖文学、电视剧,再独立思考一下,如果自己遇到“二百五”皇帝,是不是甘愿就死。

参考:
在朱元璋,朱棣时代,文官集团狗屁不敢放。
但是在朱棣以后,文官集团逐步壮大,慢慢的出现了皇帝指挥不了的情况。
崇祯没有给兵发银子,但是文官集团富得流油。

参考:
古代封建王朝是皇权集中的体制,可以说是皇帝一言九鼎,他想杀谁都可以,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皇帝那么他就不能胡乱杀人,因为他也得顾忌得到自己的名声以及自己在历史上的评价。
至于昏君,那么他们就没有那么多顾忌了,想杀谁也都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这样也会招致天怒人怨最终导致自己的灭亡。
所以在古代的皇帝,如果想要处死一
并且天下这么大,要管理那么大多的臣民,光靠自己一
也这是这些机构帮助和维护了皇帝的统治。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谈谈:古代的三法司情况所谓的三法司的说法自古就有了,如很早的史书《商君书·定分》中就有记载:“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后世“三法司”之称即源于此。
之后发展完善的是中国封建王朝中最鼎盛时期的唐朝,它是封建法律的高峰,在古代法律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范作用。
当时的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
宋代沿袭唐制,在中央,审判机构为大理寺。
对大理寺判决的复核机关为刑部。
除大理寺、刑部之外还同时设有御史台,这个机构除有监察权外还有对官员犯法的审判权,所以宋代审判权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个机构共同行使。
得到了明清时期,法律的审判等主要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主,一旦有重大案件,都会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明朝刑部成为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
大理寺则是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
而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在清代审判机关仍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但三者之间的职权则大不相同。
刑部此时仍为中央审判机关,但职权范围远远超过前代,除了享有审判权,还享有复审与刑罚执行的权利。
此时的大理寺其职责主要是复核刑部拟判死刑的案件。
都察院则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同时监督百官。
古代皇帝决定人的生死情况在古代皇帝要决定一
但是一般情况下皇帝是不会这么做的,他要考虑到自己的统治和给臣民的示范作用。
并且古代皇帝大多数都讲求以仁孝治天下,怎么会因为自己的私欲而背上骂名吗?
他们是不会这么随意处置杀人的,有也一般在法律的框架下才可以这么做。
特别是对于那些发了十恶不赦之罪的犯人也得按照法律来处理,即使都是死刑,这也体现了皇帝在处理事务时的的公正性。
为的就是能够有个好名声,至少在历史上不要把自己划归为昏君之列。
而三法司就是古代专门处理相关事务的机构,他们也会秉承皇帝的意思行事,假使皇帝想要杀某人,他们自然会给其找到相应的借口来实行。
但是在外人看来就是因为罪犯确实是自己犯了事而被皇帝给处死的,这样更有利于他的统治。
综上所述,在古代皇帝如果不顾及名声,并且其本人生性凶残那么他会直接下令处死某人,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要顾忌到自己的名声和统治,因而需要三法司的存在帮忙。

参考:
谁说皇帝权力很大到可以随便处决人性命的?
现在的人都喜欢胡扯。
尤其是在涉及明清两朝的时候。
明明两朝是中央高度集权的王朝,非要有脑残说成是皇帝集权的朝代。
真是莫名其妙。
以明朝皇帝为例,皇帝的决策是需要经过内阁,六部堂官讨论,达成意见后才形成意见给皇帝看,如果不满意就打回让他们再考虑,满意之后则交给翰林院的人进行润色,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骈文。
然后交给皇帝阅览确认整篇圣旨无误后交给掌印太监用玉玺,再移交给内阁,六部堂官用印。
一整套流程下来才具备法律效益。
否则官员可以完全不理会。
而即使一整套流程走完,有时候下发给下面的官员时,有可能也会被官员拒绝执行。
这种大多发生在战争上,主将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拒绝。
当然这个有风险,一旦执行了,就算打败仗也没什么,不执行赢了就是名将,有主见,有担当,输了你就惨了。
还有一种是对官员的任命调动。
例如湖广巡抚调任山东巡抚这种事情,官员如果不想去可以直接回一句臣年老体弱,或者是不知山东情事,或者说能力不足等理由后就一句话,不敢奉诏。
这个时候如果朝廷觉得非你不可,那就会重新拟旨,把你的官位品级,带什么衔,有什么样的权利都给加大一边,是对你的一种安抚手段。
这个时候官员就不能不执行了,第一次不执行是官员拥有的权利,第二次不执行就是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了。
待遇已经给你提高一截了,你还不执行,是觉得皇帝,内阁,六部堂官的权柄不够重,调动你不得了?
而皇帝私密让太监带的话,手书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官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
不执行事情完美解决了,那就皆大欢喜。
执行了但事情处理不够完美,皇帝想保也保不住这个官员被内阁,六部,都察院,言官,巡抚等弹劾。
或者不执行而让事情就这么处理好了,但皇帝不高兴也无可奈何。
顶多就是内阁等大臣觉得这人不错可以提拔时,皇帝压制着,一直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并说这人能力不咋的,怎么能突然就升那么高的官呢?
不过也仅此而已,只要不犯错皇帝也无可奈何。
当然,这是正常的流程,自秦皇到清末历史上昏君,暴君那么多总有那么几个皇帝会任用那些奸佞小人占据各个权重部门,这个时候的皇帝才是真的可以随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否则就不可能会有什么皇帝想杀谁就杀谁,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皇帝没有下面官员,外戚,勋贵承认,捧着又算什么玩意?
所以,但凡皇帝脑子没坏,都不会破坏这个规则,把那些忠臣,贤良全换成谄媚之人,让自己想干啥就干啥,爱怎样就怎样。
因为历史已经证明,这类人最后的下场都不咋滴。

参考:
我说两点想法首先,啥都干全国各地多少人多少按键皇帝早累死啦。
你看现代的公司,很多总经理董事长都可以干的事,还是要设置人事部,财务部,仓储部,营销中心等一大堆的部门,再招聘一堆人来干活儿,是不是一样的道理呢不论是帝王还是一个大公司的掌舵人,都必须要学会识人,用人,事情交给下面人去干,他只要负责挑选人才就可以了其次,有的事,交给下面人去干比自己亲自干要好,领导永远伟光正有些是皇帝的亲戚,或者功臣干的坏事,皇帝想装糊涂放一马?
皇帝陛下断案的时候放水了,士大夫集团们有意见,不照顾一下自己人吧。
皇亲国戚他们有意见。
这时候将案件交给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处理是最常见的案件神力的结果从轻发落,那皇亲们就要感恩戴德大呼皇恩浩荡了。
如果是从严治罪,皇帝再演一出“挥泪斩马谡”同样会有一大群官员们对皇帝陛下歌功颂德。
有时候情况相反,某
真正英明的君王可以一言决定生死,但不会用这样的权利滥杀这时候按键交给相关部门审理会比他自己处理要好。
如果三法师讨论审议结果处死,那士大夫集团也不会说皇帝陛下什么话,这时候皇帝再法外开恩,死罪改成发配边疆,下面人就要感恩戴德三呼万岁啦左右横竖不吃亏,有助于树立自己明君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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