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行政单位事业管理岗也是工人身份以后怎么发展
行政单位哪有事业管理岗位,你应该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肯定是不能享受公务员职级并行待遇的。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是相对的,行政单位人员是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和行政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是事业编制,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所以,行政单位事业管理岗位的说法本来就是错误的。
再说你是工人身份,应该是以前在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你相当于是事业工人身份被聘用到了事业管理岗位,将来肯定是不能享受公务员职级并行待遇的,因为目前的职级并行政策只适用于公务员。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理论上是可以相互流通的,因为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岗位聘用制,比如你是事业工人身份,如果取得了助理职称资格证书,通过人社局聘用后就可以转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但是,工人身份想要聘用到管理岗位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管理岗位属于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领导职务是对应的。
那么既然你能从事业工人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说明还是有一定的能力的,或者说你的机遇还是比较好的。
目前的职级并行政策只适用于公务员,别说你是工人身份,即便是事业管理岗位也不享受该政策。
不过,目前事业管理岗位职级并行政策正在进行试点,既然公务员马上就要执行职级并行政策,事业人员职级并行政策也应该很快会全面铺开了。
总之,行政单位的事业管理岗位的说法是错误的,并且事业人员目前是不享受职级并行政策的。
陈永贵农民身份都是国务院副总理。
你等着,会有那么一天的!
参考:
退伍军人部的成立应该会考虑到退伍战士的安置问题,一辈子的工人身份提拔不了对于分配到事业单位高中毕业入伍的工勤编制的战士来说确实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参考:
目前没有行政单位事业管理岗一说,当然也就没有相关政策。
题目所问的话题,我理解是在行政单位从事某项管理工作的人员,现还是工人身份,也就是说还是机关工勤人员待遇。
因为现行职级并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只是在公务员管理中推行,参公单位也仿照执行。
事业单位等以外的人事管理不存在职级并行操作。
至于机关工勤人员,无论现是在具体干什么工作,都仍按工勤人员序列落实资福利。
人社部门有具体工资等级规定。
也可以据情按章升级。
但并不是说,机关工勤人员就铁板一块,不能改变劳资身份及用工性质。
工勤人员根据单位需要、
只不过是要靠实力竞争而取得。
参考:
目前,各省公务员的职级并行均已经落实到位,不少人都通过职级并行得到了晋升。
而对于同在一个单位混编混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心里肯定是充满羡慕的。
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员享受到了车补,而事业编制人员的车改不但迟了一年,最后大部分人还享受不到车补。
那么这次的职级并行,事业编制人员将来会有吗?
早在2018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
而对于工人身份的人员,其实并不用担心,因为事业单位是按照岗位进行管理的。
既然已经聘用到管理岗位,那么根据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待遇都是按照管理岗,和身份没有关系,所以未来也是能够享受到职级并行的。
不过,从文件下发到目前已经快两年了,事业单位职级并行的动静并不大。
而且,意见中的职级并行目前还只是针对县
同时,事业单位职级并行会不会像车改那样,有更严苛的要求,也是令人担心的一点!
而这,近期看不到有任何改观。
毕竟,事业人员基数太大了,若执行,财政压力太大,尤其是现在的经济环境和财政收入更是不堪重负。
其次,不知道您有没有办理聘干,也不知道您的行政级别是不是在副乡科级
以山东省为例:聘干的话,能享受事业干部待遇;
工人身份以及聘干在县直单位不能提拔,在乡镇可以,但很少。
已经提拔为副科级的,只能平级调动,不能重用提拔了。
最后,如果运作成功的话,转入地方国资委下属的财金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开发区改革后的公司都是很好的选择。
工资绝对高于原单位,很多职务都等同于行政级别!
参考:
现在在行政单位事业管理岗,工人身份,以后怎么发展?
将来能不能享受职级并行待遇?
“行政单位事业管理岗”,这个定义本身就是错误的。
行政单位是指政府组成部门,扩大范围可能包括所有的党政机关,或者是所有使用行政编制的机关单位。
行政单位没有管理岗一说,只有事业单位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因此,正确的表述,要么是指“行政单位中使用机关事业编制的副科级
过去,党政机关中有一部分工人以“聘干、代干、转干”的身份,提拔为副科级
党政机构管理规范后,要求工人不能再以工代干,或者转干、聘干,已经以干部身份提拔为副科级
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也是只减不增,现有工勤编制随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退随销。
由于编制短缺,尤其是县区基层,党政机构存在一部分“机关事业编制”,虽然属于违规用编,但因历史原因,或者机构改革中的“过渡性措施”,这种编制依然存在。
尤其是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类职能,按改革要求整合到相应的党政机关,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连人带编随职能调整到行政部门,造成了一部分党政机关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
按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规定,这种现象必须在短期内解决:要么由组织人事部门将违规人员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要么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行政编制进行置换。
至于提拔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工勤人员,由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模式,工勤人员满足条件,可以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人身份担任管理人员,不存在政策上的问题。
但是,新《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工勤人员不能直接参与行政执法,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
因此,工人身份无论是在党政机关,还是在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都不能参公,不参享受“职级并行”待遇。
参考:
行政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人身份,这种情况在行政部门普遍存在,目前晋升渠道不畅,职级并行没有文件,更无先例。
在一些县级机关,事业编制工人身份的职工比较多,甚至是无编制的财政补贴式合同制职工,他(她)们成了单位的主力,由于晋升副科
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由于行政编制控制严格,单位正常工作人手不够,便在事业单位调人。
还有一些是由于机关改革单位合并形成的。
举个实际例子,市场行政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检局、药检局三局合并组建,原来的三个单位都是垂直单位,工资待遇有省级财政列支,每个省都有自已的垂直学校,学生通过中考定向招生,毕业后分配到各地县级垂直部门,基本都是事业编工人身份,2018年行政机构改革,由原来的线上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人员编制不动归地方财政,就行成了机关单位事业编制工人身份这种现状。
目前看,行政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岗、混岗、工勤岗参加职级并行的可能性不大。
参考:
不能,一天当工人,一辈子是工人。
唯身份论。
参考:
编制不够,事业来凑。
在县区一级,受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影响,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或招录行政人员,只能从下属或其他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补充力量,比如教育局从学校借用老师,由此形成混编混岗现象。
本轮党政机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取消,部分行政机关撤并整合,机构和编制进一步压缩,很多机构由几个局办重组而成,比如市场监管局、文化新闻广播体育和旅游局,三四个甚至四五个局合在一起,三定方案并没有给足额的行政编制,反而为了完成上面交待的限额管理任务,砍断了不少行政编制,造成了行政人员严重不足。
像上述的文化新闻广播体育和旅游局,小公这里有的地方县新的三定方案只给五个行政编,一个编分配一块业务都不够,只能从下属的二层事业机构大量借人来用,所谓的行政单位事业人就是这样来的。
这也是县区机构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待遇问题。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同级水平工资总体相差不大,但公务员有车补,且年终绩效奖也较多,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甚至因为编制关系事业编干的比公务员多(公务员多数是领导),到头来一年收入反而比公务员少一两万,同工不同酬,行政事业人一直来颇有意见。
其次是晋升问题。
这也是大家最在意的。
公务员问题不大,只要你有能力有实力,可以按规定提拔晋升。
六月一月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后,不能提拔到领导岗位,还可以享受职级并行制度,晋升1至4级主任科员。
而事业编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因为是借调,在行政单位很难提拔,也不能套改职级;
在原单位同样因为职数有限,加上不在岗,提拔也非常受限,由此两头不靠岸,地位非常尴尬。
这里面包括已经竞聘转岗到管理岗的工勤人员也是如此。
借调到行政机关,他们只能享受管理岗待遇,不能提拔,不能转干,也不能享受职级并行待遇。
在这一点上,即将实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附则中有明确规定,工勤人员不执行此制度。
这就意味着,现阶段,只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可以套改职级,其它的,无论是事业管理岗,还是行政工勤、事业工勤,都不能享受“职级并行”待遇。
参考:
行政单位理论上都应该是公务员,这是国家赋予公务员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但是行政单位改革始终存在公务员编制不够的现状,所以,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会长期存在的。
事业编制人员本身也是财政供养的,这一点和公务员无异,在职级并轨中始终享受和公务员的同等待遇。
其实事业编制人员发展更有选择性。
一是走技术职称道路,即使你是开车的师傅,也可以考技师之类的职称,和公务员的主任科员相对应;
另一个渠道是如果你特别优秀走上了县处级岗位,在县区或在处级单位工作,自然身份也变了。
所以,是不影响职级并轨的。
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