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前女友陈露会不会有转机

一般不可能有转机,但如果在行为上符合法律规范,退还全款,霍尊,给出谅解书,可能会好奌,但是我不支持霍尊出谅解书!让其接受法律制裁,这样对净化社会风气起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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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的侦查批捕,你以为有这么容易翻身?
如果霍尊出谅解书能轻判,如果霍不出,她的刑期不会轻,我就奇怪的是,陈露的所谓的闺蜜怎么没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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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这种情况,肯定只能遭受法律的制裁了。
霍尊再怎么说,其行为是没达到法律底线的,也就是普通道德问题,这种刑法是不会管的。
陈露的这种情况,就没法了,因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其行为已经结束,其罪名就等待判定。
当一个罪刑,由准备,发展到未遂,最后再发展到已遂,就回不去了。
其中途如果她回头是岸的话,就是得主动停止,也算犯罪中止,这种也是犯罪里面的一种。
只有一个,就是在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准备行动,这就是犯罪准备,这是无罪的,一旦开始就已经触犯了法律,罪是定了,估计是未遂吧,只能看量刑的问题了。
如果,万一霍尊再去向警方撤的原谅,其实已经没用了,因为这不是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一定上,就只能走完,结局。
事后的承诺是无效地。
也不是没有一丁点希望,那就是陈露要找到证据,说要的这钱是之前霍尊承诺过的。
敲诈勒索说白了是要别人的钱,也就是以不法手段逼迫其交出其财产所有权。
这时就得,第一步,要找到承诺的证据,要有效,是霍尊自愿的,因为
其二,就是说陈露不是用的不法手段,没有恐吓,威胁,要胁行为。
就目前状态,只存在理论上可行性,感觉实际上肯定是找不到有利于陈露的证据,估计只能凉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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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转?
机在哪?
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以为是过家家吗?
作!真是作,学人家写小作文,以为大家傻吗?
不就是人为财死的结局嘛。
目前我们并不知道具体案情,但是从新闻里可以知道,陈露这个女人实在是太过于贪心,逼迫男方手段也过于阴狠。
既然已经是立为刑事案件,那么最大可能应该是敲诈勒索罪进去的。
这个可是公诉案件,不是说谁想撤案就想撤案的,一定会走完刑事诉讼程序的。
就算是霍尊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也没可能放出陈露,只是对量刑有一定的帮助。
自己毁了自己,然后又毁了前夫。
损人而没有利己,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大体上就是这么一个老套故事。
还是张无忌她妈说得好:孩儿,你长大了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
霍尊就吃亏在这里了。
陈露这样的女人,以后还会有。
物欲横流,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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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件事情跟影不影响无关。
九年的感情能走到这一步,真的不好评价谁是谁非。
我说下我的看法吧,看到的伙伴不喜勿喷哈。
先说一下整个事情的脉络:简言之,就是霍尊想和陈露分手,陈露觉得不甘心,对这段感情付出了太多的青春与心血,也有可能还为了其他的一些(不清楚),冷静思考后决定要钱,霍尊没有满足她,或者说没有达到她的要求,结果陈露对霍尊进行底朝天的大爆料,爆料之后霍尊收受到了掉粉、谩骂等攻击。
现在是霍尊反击,陈露被抓。
下面是我的看法:这件事情的重点是霍尊的行为是真的,对喜欢他的粉丝以及
当然了,女方去确实有点极端了,给不了我想要的那就一起毁灭吧。
稍微有一点不道德,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因为有感觉才处朋友的啊,既然陈露可以抓到霍尊的把柄,说明霍尊也是曾毫无顾忌的在你面前坦诚过,而且在我看来,作为女孩子,不管是被甩还是和平分手,都应该大大方方,洒脱一点,不索取不联系。
在心里面告诉自己:这个男人你爱过他!综上所述,男方女方都有问题,但是最根本的就是不够爱,都不愿意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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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哎,都已经被逮捕了,做错了事情就要接受法律制裁,逃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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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凉凉了吧。
四个月的侦查批捕,都已经立案了。
陈露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了,其罪名就等待判定。
当一个罪刑,由准备,发展到未遂,最后再发展到已遂,就回不去了,只能看量刑的问题了。
如果霍尊能出谅解书就能轻判,如果霍不出,她的刑期不会轻。
不是说没希望,那就是要看陈露有没有找到证据,说她要的这钱是之前霍尊承诺过的,要找到承诺的证据,要有效,是霍尊自愿的,因为
但是目前状况来看,这只是理论上的,陈露估计找不到有利于她的证据,估计只能凉凉了。
其实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双方都付出九年的青春,只是这一方面女孩子会比较亏,毕竟男人年龄上去更吃香,女人就不一样了。
话说九年的恋爱,九年的青春,都不结婚,都足以看清一
当然了,陈露的做法确实有点极端了,给不了她想要的那就一起毁灭吧。
其实他们都有问题一个够渣,一个够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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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无论是否出谅解书,判刑轻重而已。
吴秀波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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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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