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队为什么要听总统的

美国军队为什么要听总统的?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军事力量更是世界第一,而美国的制度和我国也是不一样的,他们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采取的是三权分立,也就是司法权,行政权,立法权独立。
而就行政权来说,掌握在美国总统手里,并且美国军队直接听命于总统,当然谁是总统,美国军队才会听命于谁,例如奥巴马时期,美国军队就听奥巴马的,而现在特朗普执政,所以美国军队只服从特朗普。
而特朗普拥有指挥权,但是负责美国军队作战的则是参谋部,并且这里大家要分清楚一件事情,参谋部是一直存在的,因为这是军队机构,通过能力以及资历才能够进入的,并且美国宪法规定,军人不得从政。
也就是说,美国军队里面现役军人,不得有任何政治倾向,他们忠于的是美国政府以及当时的总统。
当然军人也有从政的先例,但是前提很明确,就是在从政之前,你得脱离自己的军队职务,例如以前美国便有一位知名的军人总统,叫做艾森豪威尔,他就是军人改投的政治。
而美国军队说白了,其实就是国家的军队,当然总统做为国家的元首,他们肯定要听从元首的命令,并且包括美国核武器按钮,也只有美国总统才能下达命令。
或许说道这里,大家会觉得美国总统权力很大,想干嘛就干嘛,其实还不是这样的。
美国总统只有行政权,而立法权却属于议会,也就是说,美国总统也要听议会的,因为立法权在人家手里,并且议会可以弹劾总统,因此议会是高于总统的。
而要想成为总统,就要通过选举,例如明年就是美国大选时间,并且有一位华裔身份的美国人准备参选总统,叫做杨安泽。
当然议会是所有美国人通过选举才产生的,分为参众两院,参议员是实行权力,众议员则有参政权力,和我国相比,其实也是一样的,因为参议员和众议员其实身份和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的身份一样。
因此总的来说,美国军队之所以听从总统,就是因为总统是议会选举产生的,而议会则是由美国人民选举产生的。
因此说美国军队听从于美国总统,不如说美国军队听从于美国人民。

既然美国总统不懂军事战略、不懂作战指挥、不懂兵力部署,那么美军部队凭什么要听总统的话呢?
美军部队的最高指挥权为何没有掌握在美军职级最高的参联会主席手中呢?
其实,这是由美国所奉行的文官治军模式决定的,该制度可以防止
根据美国文官治军的特点,美军各军种部队都归属无军衔的文人军种部长管辖,包括各军种部队的最高级将领也在被管辖范围之内,军种部又受制于文官领导的国防部。
无论是调兵权、指挥权、还是军事采购权等所有大项权力都与所属军种部队的将领无关,只有当战事发生的时候,在总统和无军衔的文人防长授权后,由各军种最高将领组成的美军参联会才能启动作战准备,至于怎么打、采用什么样的作战模式、打到什么程度,就由这些将军们自己决定了,防长和总统只要战争结果。
换句话说,文人总统、文人防长、文人军种部长掌管着美国武装部队的一切权力,包括对将领的任免权,对于将士而言,无论是美军四星级上将,还是普通士兵,都是为文人服务的,为他们冲锋陷阵,来达到军事威慑的目的,方便美国总统获得更多的筹码。
这样一来,美国的将军们就无法掌握军权,从而阻绝了他们对政权的野望,但凡有一点不轨的风吹草动,所属军种部长或防长立刻就能让该将领下课走人,正因如此,才保证了美国内部的长期稳定,独立两百多年来从未发生过军事政变。
一旦最高军权从总统手中滑落,改由武官的国防部长或总参谋长掌握,那就离危险不远了。
苏丹就是典型的例子。
自从1956年独立以来,半个多世纪里,苏丹已经发生了16次军事政变,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苏丹将领谋求政治地位,动用手中的军权把总统给赶下台了,使得苏丹军队将领对总统形成了鼎立局面。
军人掌握军权就是对总统的掣肘。
无论是远在非洲的苏丹,还是近在眼前的洪都拉斯,国外频繁的军事政变时刻给美国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决不能把军权下放给将领。
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核武器被滥用毁灭地球。
“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想必大家都很熟悉。
他在朝鲜战争初期曾立下豪言壮语要在感恩节前结束朝鲜战争。
谁知三次战役下来,美军被打得落花流水,被志愿军一路从三八线以北的朝鲜赶到三八线以南的韩国境内,麦克阿瑟相当恼怒,意
即使是在杜鲁门总统迫于国际压力反对使用核武器的情况下,麦克阿瑟仍然非常嚣张,力主动用原子弹,最终杜鲁门总统把“不听话”的麦克阿瑟四星上将给撤职了。
如果当时美国总统手里没有军权,军队不听总统的指令,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原子弹肯定会降落在朝鲜半岛,甚至会涉及中国,届时说不定还会引发美苏之间的核大战。
所以说,美军部队无论将军还是士兵的领导权,亦或核武器的使用权都必须牢牢握在总统手里,可以有效避免某些头脑发热的将军做出毁灭性举动。

参考:
本人博士专业的研究方向为军事战略指挥,很荣幸来回答该问题。
其实
根据已生效200多年的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是美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这就是军队听从总统指挥的最高法律依据,换一句话说,是有法可依的,其指挥军队的权力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赋予的,不是总统
还可以说,不管谁当美国总统,也不管他是民主党人,还是共和党人;
不管他是白人,还是黑人;
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
不管他是天才,还是傻X;
不管他是军事家,还是像我们一样的军事发烧友,只要在美国总统这个位子上,就具有指挥美国武装力量的全部职权。
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和今年1月份离职的防长马蒂斯美军指挥体制到底是怎么样的?
所谓指挥体制,简单地讲,就是指挥机构的设立和维持其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
美军指挥体制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变得相对成熟。
除了上面提到的美国宪法对武装力量的指挥问题作了相关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1986年通过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等法律,对美军形成完善成熟的指挥体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特别是经过像海湾战争等这样的高烈度战争实践检验,证明是完全可行的。
美军中央战区司令、海湾战争多国部队总司令施瓦茨科普夫四星上将在战后曾说,“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是保障海湾战争胜利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美军的指挥链为:总统—国防部—联合司令部或者特种司令部。
参联会主席根据总统或国防部长的决定是否参加指挥链。
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是干什么的?
这是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问题,美军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不是美军的总参谋部,美军也没有总参谋部。
同样,根据1986年通过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该会议不具有指挥武装力量的权力。
它是干啥的呢?
它本身是一个庞大的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战略战役计划、各种条令教令等规范,使各军兵种能更好地融合,达到最大限度发挥联合作战的效能之目的。
仅此而已。
美军参联会全家福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这是一个与本题相关的问题,在此一并介绍以正视听。
该委员会只是美国总统的一个幕僚机构,相当于军师,起咨询作用,不具有发布作战指令的权力。
正式成员只有4名,分别为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和防长。
其他人员要参加,需经总统特批。
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际和军事方面的安全工作。
前奥巴马政府要员正

美国联邦武装力量的经费、人事、兵源补充、基地后勤安排,都要仰赖国家行政机器的协调,国民警卫队历史上独立性很强,但演变至今已实际上成为联邦武装力量的补充,是现代化的武装,州一级不依靠联邦转移支付是养不起的,因此他们当然不可能不听命于本身就是美国最高行政长官的总统。
不过美国是个体系性很强的国家,总统虽然是总司令,但也许履行国会授权等立法程序,并通过国防部和参联会,才能动用绝大多数联邦武装力量的部队,如果调动国民警卫队还要征求各州授权(除非有特别的立法授权,如911后的授权)。
只有海军陆战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由总统直接调遣派出。

参考:
美国军队不听美国总统的听谁的?
通常认为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各项权利都分得非常明确。
立法权在国会手中,行政权在联邦政府手中,司法权在美国法院手中。
然而美国的军权却的的确确属于美国总统权力的范畴,就是美国的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美国总统的职责。
由此看来,美国的总统的权利还是非常大的,美国联邦宪法定义的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还是三军总司令;
可以说美国的总统是军政大权于一身,能全权代表国家(国家元首),绝对不是一个虚君。
当然美国总统的权利虽然大,但还是受到议会的巨大制约。
美国总统再怎么掌握军权,最终美国军队的军费预算还是需要国会的投票批准。
一般情况下,美国总统基本上是不过问美国军队的具体事务,有专门的人管理。
我们知道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当然军事也是世界上最强的,遍布世界各地的军事基地和航母编队就能看得出美国军事力量的强大。
美国军队具体由美国陆军,美国海军,美国空军,美国海军陆战队和美国海岸警卫队所构成。
目前美国军队总数为134万,每年军费超过7000亿美元,也是世界军费支出最多的国家。
通常来说,美国军队事务是由美国国防部长具体负责,而军队的指挥权则是在美国各军种的参谋长手中,他们共同组成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来制定作战方案并实施。
当然最终的决策权还在美国总统手中,毕竟总统才是军队的最高统帅。
可以说美国总统的权力最大的时刻就是美国处于战争状态,到那时美国所有的军事力量都归美国总统指挥,包括美国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可以说枪炮声一响,所有美国的军事力量都得听美国总统的。

参考:
总统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人民的利益。
所以军队实际上是听人民的。
但总统也要遵守法律,也不是总统想怎么样都可以,还有国会。
总统违法的命令,军队可以拒绝执行。

参考:
主要原因是这样的:第一、只要当选美国总统,就是美国军队的总司令,这是法律法规定的,不需要任何组织来授权或任命、认可。
第二、美国是多党制国家,军队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是属于国家的,既然是国家军队,那么就应该由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来(总统)出任最高统帅并在需要军队参与活动时进行总指挥。
军队按照严格意义上说是国防军,其中心任务是维持国家的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免遭外来侵略。
同时也可以被派往国外执行一些国家需要的海外任务。
第三、总统是军队总司令,但在重大问题上派兵出征还是有一些制约的,否则总统的权力就无法掌控了。
在日本突袭珍珠港后,当时的罗斯福总统首先去的是国会,向国会提出了参加二战的请求,等到国会授权后总统才能够派出军队。
总司令、总统是行政执行部门领导,不是法律制定者,在美国重大行动是要有国会通过法案才能付诸实施的。
具体怎么样做,得到权力部门授权之后总统就可以具体实施对军队的调动和部署了,在美国国会通过的叫“法案”,总统行使权力的依据就是国会通过的法案。

参考:
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度,命令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达,有参谋长联席会议指定具体方案,参议院军事委员会负责是否通过具体方案,通过后由各个司令部的参谋长传达给军事主官,军事主官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灵活执行,是执行,而具体的后勤装备,有众议院军事委员会制定备忘录,由国防部提供,包括辎重和情报,这是两个系统共同形成的专区指挥系统,将军们要在这个系统里指挥,是有一个大的框架的,将可以不知兵,兵也可以不知将,作为将军,给你用什么校官和尉官,你将军就用什么,不要有那么多毛病,平时的训练是由参谋长考核的军士长和士官长负责的,战时校官都不熟悉自己手下的兵,一个军事单位,注重的是自己部队的军事传统如101空降师和自己部队的战略属性,如第82空降师,具体是什么将军和校官,得看他们具体怎么指挥,也不能大幅度的改变国家给的命令体系,通讯这么发达,没有什么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允许整没用的,就算有俄罗斯一级的国家军事对手,所有通讯,模块化的训练和军事理论体系也不允许将军们做\"军棋推演\"的50种情况以外的选择,放在宋朝就不对,放在现在就是对的,将军们哪有那么多毛病?
!!!
参考:
美国的国父当初设计体制的时候是模仿英国的君主立宪。
总统想当于君主,只不过是选举出来的君主。
这个事情其实跟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那时候美国的国父们根本不相信民主,甚至连联邦都不想建立。
不过那时候马萨诸塞州的谢司起义让美国的国父们不得加上联邦政府的权力。
当时谢司就是高喊民主口号发动起义,起义军最多的时候达到15000人,当时的情况让把美国的那些国父们吓了一跳,让他们认识到建立一个强有力联邦政府的重要性。
考虑到可能会有突发事情发生,比如说像谢司这种起义,政府面对这种情况的反应速度越快越好。
反应的速度越快,就越能在第一时间调集军队,把这种突发事件压制在萌芽的状态,避年事态的扩展。
但是政府要想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迅速的做出反应,那就得给予执政者充分的权力。
而这个充分的权力就中央集权,也只有集权才能在第一时间果断的调集军队,下达平叛命令。
由此美国的国父们就把这个权力,赋予美国总统,让总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必向国会通报,可以马上下命令,调动美国军队采取行动。
不过为了限制总统的权力,只给予总统60天动用军队的特权,在60天时间结束的时候,如果国会不批准总统继续使用军队,那么所有通过紧急状态调动的美军必须马上返回军营,不返回就被视为叛军。
美国的那些国父为了让联邦政府在应对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强力的应对,给予了总统临时调动军队的特权。
而总统既然有了临时调动军队的特权,那么自然也就成为了三军统帅。
假如三军不听总统的,那么总统怎么调动军队去应对突发情况。
为了避免总统应对突发情况时候,无法调动军队的事情发生,错过处理突发事情的最佳时间,由此规定了美国三军只听总统的,其他的谁也不听。
当时美国的国父赋予了总统如此大的权力,也引发了美国内部很多争议。
反对者认为这必将会导致总统独裁。
据一些资料记载,双方在报纸上直接开撕。
反对者直接骂美国的国父想,“冕冠上额”、“黄袍加身”。
美国的那些国父也毫不客气的回撕,“拨弄妖术”,“明娼暗盗”。
总之由于总统的权力太大,那时候吵的很厉害,但是美国的那些国父们也直言不讳的说了,总统就是选举出来的“君主”,但是有任期限制,不会形成独裁。
其实这个问题还涉及到当时的时代背景,由于议会是那时候民主的象征,而议员们常常觉的自己是人民的化身,比较容易对人民妥协。
作为资本家的美国国父们,当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但加强总统权力,还削弱议会权力。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把国会最大的权力立法权拆散,一分为二,分别有众议院与参议院掌管。
归根到底是美国的那些国父并不相信民主,在写宪法的时候直接避开民主两个字,所以美国宪法中是找不到这个词的。
当时美国的选举权是有财产限制的,并不是什么人都有选举权的,只有拥有一定财产的人才有选举权,由此总统必然是他们那些上层的资本家当。
只不过议员是选举的,他们就怕底下的人选出的议员,只为底下的人服务,才特意拆分了立法权。
在拆散立法权后,美国分成了参议院与众议院。
参议院的议员就是他们些大资本家选的,而众议院议员则是下层人选的。
美国的那些国父们还特意强调参议院必须强硬,也是告诉那些由他们选出来的议员,必须对那些自以为是人民化身的众议院议员强硬。
因此现在我们也看到,众议院弹劾总统,成功还是失败,最后完全由参议院决定。
特别注明:本文
对此很多人产生疑问,美国的军队到底是服从于总统还是服从于国会呢?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有着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政府首脑三重身份,美国总统是美军最高指挥官。
因此,美国的军队应该服从于美国总统而不是国会,美国作为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虽然国会的权力很大,但是它只能制衡总统的权力,并不是说美国军队就应该服从于国会,也不是说美国总统的层次就高于国会。
美国总统是民选产生的,军队听从总统的也没错,不过美国总统并不是拥有绝对的权力,虽然他可以控制军队,甚至发起战争,但是军队的军费以及高级军官任命的权力都掌握在国会手中,而且向别国宣战和进入紧急状态也必须得到国会的同意,虽然有的总统直接绕过国会发起战争,但是这个权利只有60天的期限,在紧急情况下总统调动军队发动一场有限战争,必须要在六十天之内向国会作出解释。
由此看来,美国军队确实应该服从于总统,美国总统的军权也是美国宪法赋予其的权利,但是军队平时的管理和具体事务基本都不是特朗普负责,为了争取更多的军费,特朗普也是经常卖惨,以此来向国会企求更多的军费,来为其所谓的“国防”填补空缺。

参考:
先说美国的总统是怎么来的,是不是老百姓选的?
如果是老百姓选的,军队听总统的,就说明了这是一支人民的军队!因为得到了大多数人民的授权,从政治的角度,这就表明了总统具有最高的执政合法性,所以军队听总统的,就等于是听人民的。
美国之所以通过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就是要保证军队始终在人民的手中。
虽然绝大多数的总统在执政之前并没有任何军事履历,完全可能是军事上的外行,美国之所以做出这种规定,最主要的就是预防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利用手中的军权干涉政治事务,甚至谋求国家的最高权力,使民选的政府变成军人政府。
而总统因为受到任期的限制,不可能无期限地行使武装部队的最高长官的权力,因此也不可能和军队形成利益共同体,当任期届满时,他作为军队最高长官的职权也自动终止,因此也不会出现总统凭借掌握军权而违反人民意志窃取国家权力的情况。
像当前缅甸军队这样的公然推翻选举的结果,并用军队接管政府的情况,在美国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如果美国军队不听命于总统,就等于说美国不再是一个民主国家,政府不论怎样改变,都将最终依赖暴力来维持统治。
从整个历史来看,美国军队就算面对没有任何军事履历的总统,依然是保持着忠诚和尊敬的,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发生过军队挑战总统权力的情况,可以从另一方面说明美国文官治军的方式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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