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战争战场上俘虏了美国士兵他的装备可以归我吗
对这个问题回答基本是有两点,大的一条是,我军历来有一条铁的纪律,即,一切缴获要归公,大到飞机坦克,中到汽车,军用物资,枪支弹药。
小到钱币,私人用品,及手表等等,这一切都要上交交公。
(这里注意,我军规定对俘虏不得搜身,傍虏
如钱币,手表,书信,纪念品等,军用物品除外。
)二,一个是战场上敌方枪支缴获后也不能为自己
因为现在中,美,俄三大国枪械使用的弹药口径各不相同,(中国,5.8X42毫米,美国,5.56X45毫米,俄罗斯5.45X39毫米)所以捡莸敌方枪支后,因为其使用的弹药与我不同,无法获得弹药补充,因此打完原枪里的几发子弹后因无法获得弹药补充,立即变成了土话说的\"烧火棍\"了。
再者,我军统一后勤供应的弹药,在打仗时要统一分配,当然也要使用统一口径的我军枪械,一个士兵拿着一支不能使用已方弹药的外军武器,这是不可想象的。
一句话,一切缴获要归公!
参考: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永不过时,解放军的纪律是铁打的,战场上的一切缴获要归公是其中之一的铁律。
参考:
当然可以!在抗美援朝战争里,很多志愿军官兵甚至成连,排建制集体用缴获美韩军队的 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和 M1 卡宾枪换下了自己的弹药已经所剩无几的日式三八大盖,苏式莫辛纳干水连珠和民国中正式等旧杂式非自动枪械。
还有我国在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至三月上旬进行的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很多解放军战士用缴获越军的苏制 AK47,AKM 卡拉什尼科夫突击步枪以及以前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时期我国人民节衣缩食无偿无私援助越南的仿苏制 AK47 的 56 式冲锋枪(实为自动步枪)换下了手中火力贫弱且容弹量少的 56 式半自动步枪。
甚至用缴获越军的苏制 SVD 德拉贡诺夫狙击步枪紧急装备给部队中的神枪手去对越军进行狙击与反狙击,并在战后参照此枪迅速仿制成功了79 式狙击步枪以及加以改进之后装备部队的 85 式狙击步枪。
还有很多实例,不胜枚举。
???
参考:
假如你能在战场上俘虏美国士兵,那就说明你是一名我军官兵,既然是官兵,那么你的战场行为就要遵循《纪律条令》,而你从俘虏身上得到的装备叫做“缴获”,这就意味着只要你缴获的装备并没有国家法律、军队条令条例的制约,你就可以合法拥有这些东西,也就是你的战利品。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才能合法地拥有“缴获”呢?
我们先来学习或者重温(初识者学习,已服兵役者重温)我军先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共同条令)。
在开始之前我们需要做这样一个特别说明:军队的各种《条令》是针对军人的行为规范指南,是具有约束性的法律条文,而不是简单的“规定”。
所谓(共同条令)指的是军委一号首长于2018年签署命令同时实施的三部军队条令,即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试行的《纪律条令》、新版的《队列条令》,由于它们是同时被命令颁布,又同时生效,因此被统称为(共同条令)。
其中涉及官兵战场行为准则的法律条令是《纪律条令》,该条令附录第一条就是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现代军人必须恪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下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全体官兵指战员都需要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内容是如下。
三大纪律为:1、一切行动听指挥;
2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3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为:1、说话和气;
2、买卖公平;
3、借东西要还;
4、损坏东西要赔;
5、不打人骂人;
6、不损坏庄稼;
7、不调戏妇女;
8、不虐待俘虏。
第二部分是政工干部需要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内容如下。
三大纪律为:1、一切从实际出发;
2、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3、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为:1、同劳动同食堂;
2、待人和气3、办事公道;
4、买卖公平;
5、如实反映情况6、提高政治水平;
7、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8、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可见这部针对军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纪律条令》中已经明文规定“一切缴获要归公”(详见总则第五条和附录一中的详细描述)。
这就意味着你在战场上从所俘虏的美军士兵身上得到的包括装备在内的东西一律算“缴获”,并且必须按照《纪律条令》要求上缴给你的上级,再由上级决定处理办法。
这里就有很值得玩味的细节了,这个细节决定了你能否拥有这些东西,成为你的战利品——你的上级。
因此在你缴获美军士兵的装备并上缴以后,千万别忘记跟你的上级提出支配申请,如果上级认为这些装备价值不高,没有继续上缴的必要,那么上级就会考虑你所提出的支配申请,一旦获得批准,你就可以合法地拥有这些缴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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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级认为这些缴获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需要继续向上呈递,那么这些缴获就不会再属于你了。
不过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必过于抱怨,因为这些被交公的缴获一旦被上级认定为具有极高的价值,那么在考虑到你既能俘虏敌方作战人员,又为部队提供了高价值资料,必然会为你授功,这可比“缴获”本身实在得多。
举个例子:朝鲜战争期间,我军成建制歼灭了美军一个团级部队,战士在打扫战场是捡到一面丝质美军旗帜,起初只是想着用它来做蒸馒头纱布,结果被上级鉴定为美军该团的军旗!这支被全歼的美军团级部队就是大名鼎鼎的“北极熊”团,该团正式番号为美国陆军步兵第31团,英文名“the 31st Regimental Combat Team of US army”,隶属于美国陆军步兵第七师,英文名为“7th Infantry division”。
试想,如果这面旗帜未被上级辨别出它的价值,那么在普通士兵手里就是一块花纹绣的比较好看的破布,最终的命运就不是陈列在军事博物馆,而是在蒸屉里蒸馒头。
同样的道理,如果现代战争中如果在战场上抓到美军俘虏以后,所有的缴获都应该上缴给自己的上级,一来是做为军人应当遵守的战场纪律,二来是避免出现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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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你俘虏到一个美军士兵,从他的身上搜出了武器装备、军事资料、地
可能会有人这么想:俘虏美军士兵以后,他身上所有的俘获我都不告诉别人,悄悄藏起来做纪念也没人知道。
其实这样的小聪明耍起来是有风险的,万一俘虏释放以后对我军提出了诉讼,要求归还
这是我国法律、我军条令规定的战场纪律,即一切缴获要归公。
第二、如果
结语我军的对外形象历来都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在战场上缴获的物资很少有私吞现象发生,除了自身所需的武器弹药、食品、器械以外,所有的缴获都要上缴,解放战争时期甚至出现过路边堆满银元金条也没有人离队私藏的现象,相信这也是我军战无不胜的法宝之一。
如今我们已经不那么穷了,军队的装备越来越好了,美军士兵手中的东西能让我们看得上的也越来越少了,所以真有那么一天去战场抓美军俘虏时,恐怕他们身上也没什么东西是我们稀罕到想要拥有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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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三大纪律其中有一条,一切缴获要归公。
参考:
除了把命留下,什么你都可以拿去,这是战场法则,不只限于美军。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装备,就相当落后,全靠夺取敌人的装备,来武装自己。
为什么有日本人的侵略发生,中国的封建落后,才给了日本人机会。
那个时候的中国,一穷二白,受尽西方列强的欺凌。
抗战时,夺取日军装备武装自己,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我军才有机会,夺取美式装备,来提升自己的战斗力。
62年的中印之战,79年的中越之战,中国的武器,都处于劣势。
直到今天,我们的军工装备,可以自豪地担负起,我军的装备的需求,中印边界对持,中国科技和后勤,都建立了优势。
对于美军的装备,我们也不再那么羡慕了。
当然,如果美国人要去其他国家惹事,他们的装备优势,也是对手夺取的目标。
参考:
如果在战场上俘获美国武器,你是可以用的,可以对付美军,如果你俘获的是枪,你可以用,但是子弹型号可能不一样,子弹打完了枪也就废了,可能美军士兵身上的装备要好一些,头盔,战服,夜视仪,这些可以归你,但是最好别要,自己的装备用起来更好,战争结束武器还是要上交的,如果你在战场上俘获美国士兵最好给人家留条内裤,多少给他点尊严,
参考:
不会归你,而是要上交,特别是武器装备都必须要上交,这是纪律。
其实,战场上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如何是能够抓到一名美军俘虏,你可能要立功了。
当然,如果是集体进攻时,很多美军都举手投降了,就不能给你立功了。
如果你是一名侦察兵,前出侦察敌情,顺便抓一名美军俘虏回来,肯定是立功了。
至于俘虏的武器装备,要上交,即便是给你,你也不会要,战场上这东西很多,可以说是累赘。
不过,一些可用的辅助装备,或者是武器弹药,部队会根据情况加以利用,例如,望远镜,夜视仪,可用的弹药,武器等等,不会浪费的。
现在不是过去了,过去艰苦年代,缺少武器装备,如果能俘虏一名俘虏,那他的武器装备可以归你使用,那个时候流行一句话“有本事自己从鬼子手里去抢”。
现在不同了,条件好了,另外,你使用的武器装备未必和美军的一样,现实来说也不一样。
枪支,子弹这些与你的武器不同,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弹药补给都困难。
如果都向你一样俘虏的武器归自己,后勤保障都做不到。
还有,你在战场上只要作战勇敢,会俘虏很多美军,你要这么多枪干什么呢。
另外,你存放在哪里呢?
不过,你可以把他的手表啊,打火机啊,香烟,巧克力等等私人物品悄悄留下来。
战场上吃喝之类的东西,都可以留下来。
还是那句话,不浪费。
其实战场上对于敌人的武器装备不会贪心,主要是习惯了自己的武器,也熟悉,能够熟练掌握,而敌人的武器生疏,更何况轻武器现在不存在优劣之分。
至于其它东西没有什么规定,吃的用的都会留下来自己用。
战场上对于金钱之类的兴趣不大,也就是兴趣而已,对于手表普遍感兴趣,带着它也可以看看时间,有用处,另外,也方便佩戴。
打火机和香烟是抢手货,我们不发这些东西,都是自己买,关键是战场上买不到,对于烟民来说,能够缴获到香烟打火机是一件很好的事。
总之,战场纪律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其实,我说的私人物品战场纪律中并不会涉及,理论上一切缴获要归公,实际中是有灵活性的。
(
所以按正常的情况而言,即便你俘虏了美国兵,也没办法得到他的装备。
毕竟打仗不是打网游,爆了人家装备就能往自己身上套。
不过,按照战争年代我军的做法,缴获的敌方装备上缴归公后,上级可以再根据实际需求再下发下来。
至于能不能下发到你手中,那就得看运气了。
也许像李云龙缴获的战马一样,交到更上级去了。
比如《地雷战》中,赵虎就缴获了一把鬼子的钢枪,他拿去拍女神的马屁,结果玉兰不要。
结果枪被上级看到,收走了,教育他部队的纪律是缴获要归公,这是八路军的纪律,也是民兵的纪律。
不是谁爆了装备就是谁的,更不能让他私自处置送人。
但是上级的政治工作表现的很灵活,他看穿了赵虎的心思,也看出了玉兰的害羞,便痛快的把钢枪下发给了游击组使用。
游击组的女将们也确实需要这样一把枪,它后来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即便在现代战争中,许多战场缴获装备其实也是可以通过上交再马上配发下来的,部队并不会死板的执行上交令。
各国的军队都有这种将缴获武器再分配的做法,就连我们眼中财大气粗的美军也会如此,越战时他们抢AK和屯M43子弹的事儿可没少干。
毕竟战场是个很特殊的地方,最大限度的打击敌人才是关键,有的时候能通过俘获敌军装备快速武装自己、补强自己,也没有哪个指挥官会扒拉着一堆缴获装备放着看。
像手雷、器材、适用的武器、口粮、药品等很多东西,经过上交流程后,都会被重新分配到整只部队中。
前线部队的指战员事急从权,截留下一些物资装备的情况也很正常。
缴获归公并非部队不近人情,战场是一个讲究整体的地方,部队为获得胜利,就必须形成整体的分配权,乃至更高层级的分配权。
缴获的物资也是战斗力的一部分,部队指挥层将其分类、统辖后,可以对战斗提供更科学合理的支持。
比如德军在二战时缴获了海量的苏军PPSh-41“波波沙”冲锋枪,士兵们将这些冲锋枪上交,很快就凑成了足够批量武装的数量,德军高层再通过统筹规划将其下发给专门的部队,组建专门的后勤保障,这些枪就摇身一变成了德军制式武器MP717(r)和9mm的MP41(r)。
现在打美军也会是这样的套路,你把他俘虏了,装备扒光了,仍然一切缴获都得上交。
如果战斗情况很紧急,随即使用部分合用的装备也是没问题的,比如拿对方的枪打,拿他们的手雷补充阵地等等,打完了己方配给下来了,再上缴剩下的也没问题。
实际上,由于双方装备的标准问题,俘虏身上真正能利用的东西并不多。
他们的NATO弹药与我方不通用,陌生的枪械骤然上手也不见得能用好,更别提那些军服军靴头盔,咱现在已经不至于惨到那个份儿上了,穿这些东西还容易造成敌我识别出错。
参考:
如果你小编在战扬上俘虏了龟儿子美国大兵,要是,是个华人女兵,不但装备可以归你,人也可以归你。
[呲牙][大笑][捂脸]
参考:
现代战争,战场上俘虏了美国士兵,他的装备可以归我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用一首经典的老歌就可以回答啦!来,大家跟我一起唱起来,虽然有可能会暴露我们的年纪!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第二不拿群众一针线,群众对我拥护又喜欢!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首先来讲,我们是人民的部队,我们的一切都是为了捍卫人民的幸福,因此,你当兵的时候,就不要只想着自己,如果俘虏战俘就拿走装备,那么,战场上,哪里还有纪律可言?
人人都想着发财,战斗还如何取胜?
其次来讲,别被战争电影骗了,武器的使用,是需要长期训练滴,敌人的装备和我们的装备,那肯定是有区别的,你真的能够流畅地使用吗?
武器都不熟悉,还如何作战呢?
还有,战场上,很多时候,是听枪声来判断敌友的,如果你拿着敌人的枪突突突,最可能的就是,你后面不明真相的战友,会误以为阵地被敌人占领,一个火力覆盖,咳咳咳,你说,这样的结果,真的是你想要的么?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有很多奇妙的事情发生,关注我,评论我,我们一起探索更多精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