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枪决医法鉴定死亡而后家属把人救活了请问还要判死刑吗
刑场枪决,医法鉴定死亡,而后家属把人救活了,请问还要判死刑吗?
这种事情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死刑执行分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
先说枪决。
枪决,一般是用短枪或步枪,对着死刑犯的后脑或后胸射击,射击后有专门的法院检验拍照,检验就是看击中的部位,如果击中要害,要检查脉搏和瞳孔是否符合死亡的标准,如果每击中要害,或经检查没有彻底死亡,还应当补枪,检查合格以后,送殡仪馆火化,火化完成前,罪犯家属是完全不能见到的,火化以后,家属凭法院的通知领取骨灰。
再说注射。
注射一般是使用三针法,第一针是麻醉剂,不致命但是死刑犯会失去知觉,第二针是肌肉松弛剂,这一针打上以后,肌肉不再有活动的能力,也就是呼吸无法进行了,第三针是氯化钾,打上以后心脏在数秒之内停止跳动。
可以说,这三针法是无数技术大牛反复论证过的可靠方案,是不可逆的,只要注射以后,犯人会永久性地、不可恢复地停止呼吸和心跳,当然不可能救活了(理论上即使氰化钾中毒也有救活的可能)。
另外和枪决类似,注射死刑,亲属不可能接近现场,等他们见到的时候,都是一个骨灰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