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人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查得到
固然犯罪是不对的,我觉得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切实有些欠缺,既然前科人员选择就业,那说明对以前有悔过,我们就应该完善制度让他们回归社会,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维护大众利益。
前科的记录应该保持一段时间没有再犯到危险后应当给予消除。
参考:
如今社会把有前科的人员真是可以说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拉入了黑名单。
这里尤其对那些有毒科的人员无论是贩毒还是吸毒,更加的歧视黑名单。
这里所说的都是
的确国家在所有媒体发出来的声音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改过自新从新做人。
好好改造,好好回报社会。
这些话我想说基本上在报纸、电视、杂志上都可以看到听到。
但是我们回到上面的话题,社会果真是这样对待有前科的人员吗?
现在社会的工作岗位就是那些档案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人员包括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等等都很难找到合适的的工作。
我没有说工作因为要是找工作包括扫地小时工那面向比较广大。
但是对口适合自己的那就少之甚少了。
所以又回到原点了,有前科的人员在社会上找工作而不是说找适合合适的工作,只是最低要求找工作,可以用自己双手努力找一份稳定、养家糊口的工作,但是都办不到。
因为大多数有前科的人员文化程度不高,要是毒科的人员身体健康还不是很好。
他们能做的工作也就无形中很少而且工资与待遇也就低了很多很多。
但是这些有前科的人员也是非常的渴望,因为傻子都知道外面的世界多么五彩缤纷多么自由自在,而在铁窗的生活是多么的黑暗、而且最重要的是失去了自由。
人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只能面对的就是高耸的四面墙和带电的铁丝网,我想应该是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生活。
所以说有前科的人员当拥有自由,可以见到明媚的阳光,是多么渴望自己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正常的生活啊!这个时候就是真的需要整个社会去接纳他们宽容理解他们,有的人说我们是好人没有前科都找不到工作,何况他们还是罪犯有前科的人员呢?
这里就已经很明显的分出来三六九等。
他们的确是犯罪过但是他们也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有的可能回归社会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家人,总说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真正的去理解去包容。
一个国家大家总是比喻成母亲,一个国家是千千万万个小家组成的,这些小家好比是母亲的孩子一般。
孩子犯错了母亲大人会对他们讲道理会去惩罚他们。
当孩子们知道错了,改正了错误我们伟大的母亲总是会亲昵的摸摸孩子的头去表扬孩子接纳孩子。
所以说现在这些有前科的人员就是那些不听话的孩子,他们做错了并且改正了错误,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社会就要张开怀抱去接纳他们。
不要把他们距千里之外,逼他们从新走入犯罪的道路上。
不要做形式主义口号的接纳,要给他们开绿灯叫他们看到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是多么的温暖,不要叫这些有过前科的人员感觉自己就是回归到社会上,也是人群中的另类多余的人员烫手的山芋。
甚至于再次报复整个社会。
有关部门应加强
对一般普通公私企业,在未同有前科者签定劳动合同之前,掌握其前科信息的部门应拒绝查询,录用企业即使签订用工合同后查询的有前科者
掌握其司法已判前科信息的前用工企业.随意泄漏传播
参考:
有前科的人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侍,特别在就业方面会受到歧视。
有些公司在招聘简章上明确规定,不要有犯罪记录的人,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会睁只眼闭只眼。
那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查得到有犯罪前科的人呢?
这是因为有前科的人在派出所都有记录,只要到派出所查询就知道了,我想说的是有些查询还是有必要的。
去年我们当地有家私立学校,发生一起老师猥琐学生的事件,这个老师在其它学校还有这种行为,并被判过刑。
如果当时在招聘过程中,查询他有无犯罪记录,就不会再有学生被害。
当然有前科的人都不一定会继续犯罪,我觉得用人要一分为二看他的本质,没犯罪的人同样也会犯罪,发觉有问题的该查还得查,但不能一棍子打死人,大多有前科的人出来后都会遵纪守法,只有绝少数的害群之马坏了一锅汤。
所以,用有前科来阻挡就业,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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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不一定都是坏人,不犯罪的也不一定都是好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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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案底因为录入人事档案里面了,只要人事档案上面,都不用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只要人事部足够严格,足够仔细,通常都能查到,除非全部封存,封存属于完全保密。
现在有一部分服务员不要有案底的人,滴滴因为出过事,所以不要有案底的人,出租车也出过事,所以也不要有案底的人,以及其他管理比较严格的公司,工厂,都会查案底,我就见过别人去工厂上班,直接就查到案底了,然后直接拒绝了。
社会风气就是这样的,歧视刑满释放人员的人非常多,所以要找到工作非常难,那些说没有找不到的工作,通常是没有经历过,我同学有案底,三年都没有找到工作,连服务员都会查案底,这些其实都是自己规定的,国家是国家,地方是地方,只要有关系,没有查不到的,所以要想找到工作特别难,因为很多人对刑满释放人员有很重的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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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不算什么,不但会影响本人,还会影响子女,搞不懂为啥要这样把人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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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请报警,这是公民的义乌!如果法律已经制裁了他,已被刑满释放!回归社会说明从法律上他是一个正常的公民!不应该收到歧视!当然公司可以选择不录用!既然录用了就是正常员工,就不要暗中使绊子!过分宣扬别人的过去!这是不道德的!再说现在是好人就不会犯罪吗?
所以说起来那些故意强调宣传别人过去的人本身就很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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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该制定前科消除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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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公司能查到员工的犯罪前科?
这个太简单了,凡有一点规模的公司,人事部的员工凭公司介绍信就能到辖区派出所里查询你的基本信息,当然也包括犯罪前科。
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拒绝录用有前科的员工,也是为了降低用人风险,特别是针对重要岗位、特殊工种,比如领导司机、幼儿园员工、财务人员、收银员。
其实,小微企业里的普通岗位公司不会去查,也不介意这些;
另有,建筑工地上有前科的工人也比较多。
前科没有什么,知错改错后在社会上还是会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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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法!根据前科的具体犯罪行为和情况,设置详细的限制和禁止从事的行业或工种!同时增加监控监督,一定时期内的表现,并建立随访制度。
即能努力确保有前科但真心悔改的人,能逐步回复正常社会生活,还能主动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