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中国政权不下乡

大家都知道一个词——七品芝麻官。
那是说一
“七品芝麻官”有多大呢?
知县,县太爷,也就是现在的县长。
说到县委书记县长,大家都知道,那可不是一个小官,在一个县里有巨大的权力。
而古代却认为这是“芝麻官”,所以我们常常百思不得其解。
(七品芝麻官)根本原因,是对古代的基层政治不太了解。
古代的官员,最基层的,最小的,还就是县长。
县府里面,当然还有其他公务人员,但他们只能叫吏,不能叫官。
官和吏的区别在于,官是通过科举考试,被朝廷分封的。
吏没有经过科举考试,只是到官府里面去寻饭吃的。
而且在整个县府里,人数不会很多,也不像现在那样,有庞大的部门机构。

那么,为什么在古代,县就是最小的政府机构,县长就是最小的官呢?
首先,古代用不了那么多公务人员。
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从事的是农业生产。
在农业生产上,可以说,政府公务人员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
唯一能帮忙的,可能就是组织进行水利设施建设。
但这也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搞的。
政府对老百姓,更多的是劳役,是收税。
而这个,其实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少作为,反而对农民有好处。
文景之治,为什么能够成为一个盛世?
就是政府什么也不做,少折腾,所以老百姓反而富足安定了。
(汉文帝开创了文景之治)其次,古代养不起那么多公务人员。
古代农业生产水平比较低,出产不丰富,公务人员多了,就没钱拿来养。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古代农民的负担其实很重的。
因为除了需要养官员外,还要养贵族。
天下的土地,很多都是被赐封给了贵族的。
还有,古代的打仗任务重。
在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人数。
而中国古代边境形势又非常复杂,打仗非常多。
所以农民还需要承担粮草的重任。
除此外,农民还经常被派去给皇帝,给王公大臣修房子,修娱乐设施,供他们吃喝玩乐。
农民既然有这么重的负担,官员如果再多,农民就简直没办法再活下去了。
既然古代的官员只到县一级,而乡下却总会有很多扯皮纠纷,这些扯皮纠纷,怎么解决呢?
其实靠的不是别的,而是乡村士绅。
乡村士绅就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长辈,有一定知识文化的知识分子,或者是退休在家的官员。
是他们承担着地方调解,和地方治理的作用。
(乡村士绅们)那么,乡村士绅是依靠什么来调解呢?
一是威望。
威望来源于他们是长辈,还来源于他们办事公道,更来源于,他们掌握知识文化。
古代的人,受教育很少,有知识文化的人,他们说的话总是被大家膜拜,所以由他们来调解,大家都会执行。
二是礼制。
中国古代,从西周开始就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礼教。
汉代礼教在独尊儒术的情况下,更是完全成型。
这是深入到老百姓心中的。
所以这个礼制,也就相当于乡村的法律。
大家都会按照这个行事。
古代的这种乡村礼制,包括人治方式,有禁锢人权的地方,但其实还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我们现在弘扬传统文化,重要的就应该把这样的东西挖掘出来,形成一套更好的社会规范,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
学界确实有“皇权不下县”一说。
我们看传统社会,并没有一个类似于村镇政府的治理中心。
地方的治理权力分散在多个中心,比如承担村社救济功能的有社仓,沟通国家权力的有保甲、里甲等权力经纪,维持乡土秩序的是士绅、宗族、乡约及礼俗,提供纠纷仲裁的有文会、族长、耆老等,村庄大事还有公议大会。
在社会基层治理中,乡绅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但凡地方上的公共工程、公共福利、教育、治安、纠纷仲裁,通常都由士绅集团主持,一般情况下,作为皇权终端机构的州县衙门并不插手。
士绅在地方上具有较高的地位、名望、威信与影响力,“官与民疏,士与民近,民之信官,不若信士”。
这种权威并非来自民选,也不是官授,但得到地方社会的承认。
一名士绅,并不是有钱有势就可以获得权威,他通常还需要造福于乡人,维护地方的利益,才能够在当地民众中建立声望、积累权威。
士绅以国家权力经纪与地方社会代表的双重身份,扮演着联结官府与民间的中介角色。
因为有这么一个中介,国家才可能在“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框架下实现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而社会一般成员才可能避开跟国家权力发生直接的接触。
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不管政治是清明还是昏暗,总有若干士君子并不是汲汲于利禄,也不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而是富有公共关怀的精神。
即使无法施展“治国”之抱负,也怀有“仁里”之理想,致力于社会构建,造福地方,如北宋吕大钧、南宋朱熹、明代王守仁、清末张謇。

参考:
不大清楚,但是我以为与行政制度,官僚体系有关系。
在清代有八品,从八品,九品,从九品的官职。
但是这些官职好像都狱吏,仓官这类小官。
能够管理,一个地域的就到七品,管理一个县。

甚至对族人有一定的处罚权利。
从文化上,由长辈,族长等备份高的管理也符合儒家的价值。
封建统治者与读书人共天下,与地主士绅共天下。
工田商业振兴主要依靠富豪士绅。
读书人没考上进士没有做官,但是举人是有钱粮的。
一般这些人就容易成为村乡里的族长或者士绅,长辈。
这些人就成为了正式的行政机构与家族宗法制的纽带。
朝廷的政令施行依靠这些人在乡村鼓动认同。
族内需要和官府打交道,也会由这些读书人出面。
于是皇权与读书人共治天下就形成了。

参考: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地方政权只截止到县这一级就,包括民国时期。
县衙里面的头头叫县长,县衙的办事员就是科员,科员升一级就是副县长也就是副处级了,没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一说,更没有股级干部之说,一不小心就能升到处级干部(呵呵)。
那么有人要问县
村子中由辈分高的有能力的族长被众人推选当村长,村长说是管理者,其实不拿工资,自己还是以种地为生,村里有了事情才去处理。
村的上一级就到了县了,那会儿商品经济不发达,只是一些大的村子商铺较多的就慢慢形成了集镇,这些集镇在建国后演变成了乡镇。
民国后期才出现一些镇长和乡长。
那时的县长很有本事,特别是民国的,那会儿军阀混战,有人是只身一人兜里揣着个委任状就来到一个县里当县长。
县长要负责召集各村的族长(村长)开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筹建县保安团,不需要请示上级直接委任保安团长,有的县长自己担任保安团长,负责治安、剿匪。
然后任命一些专员,比如教育专员,交通专员,农业水利专员等去负责各项“事业”。
这些专员都是一
这些县长中不少人是孤身一人一边剿匪一边发展民生经济。
说到这里大家又会问,为什么民国以及之前我国封建统治者不去加强对社会基层管理呢?
还是两个字:省钱。
只有县衙的工作人员才拿国家的薪水,乡镇以及村里管理人员都没有“编制”。
国家养不起很多的公务员。
到了民国晚期,为了对付“村村都有党支部”的共产党,国民政府才开始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才开始慢慢地插手村、镇一级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就是以十户人家为一甲设甲长,相当于现在的生产队队长;
十甲为一保设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委会(改革开放前的生产大队)。
保长就有义务负责辖区内的军事,教育,农业等事项管理,如果辖区内有人通共则实行残酷的连坐制度。
但是这些保长以及乡镇长们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一切公务费用以及人员工资全部“自收自支”。
保甲制度在分裂的中华民国推行得不是很好,一切以为时已晚。
缺少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是国名党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
“皇权不下县,乡绅管四方”是中国的一个传统政治问题,贯穿了中国整个封建史。
在土地私有制以前,井田制尚有残余的时期,朝廷对县
但随着井田制的全面瓦解,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就只能停留在县一级,县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以古代的生产力和社会结构,地主豪绅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阶级,而是一个统治工具。
中国古代的农村社会,自动形成了以地主为核心,以宗族为组织,以家法道德为律法的自治单元,每个村宛若一个自治邦国。
而朝廷也根本无力将统治力量延伸到每个村落,中国的统治力量下放到村一级,是从我党设立村党支部开始的。
对于古代的县令来说,他们只需要管好各村和乡的地主,就可以完整的控制整个县。
这就像牧羊人,牧羊人不需要把每只羊都管好,只需要管好头羊就可以。
古代县衙里,没有正规军队,衙役书办师爷等等都是没有编制的,全靠县令自己招。
而一个县里有编制吃皇粮的也不过县令县丞等几
如果不依靠地方的地头蛇们,县长说不定就被哪个刁民给KO掉。
当然,地方地主豪绅们投靠县令也不是不求回报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人家也不能白白支持你。
县令掌管一个县的司法财税大权,他自然要对豪绅们予以照顾,更多的负担就会压在百姓身上,很多民变就是由此而激起了,这就是黑暗的封建社会……
参考:
古代政权下不下乡?
古代政权什么时候开始下乡?
基本是个伪命题。
准确的应该是:古代政权什么时候下乡?
什么时候不下乡?
为什么呢?
下不下乡有什么区别?
1.什么时候下乡在古代有儒法之争,法家推崇的是高效、严密,推行到国家治理领域就是渗透到每个毛细血管。
(耕战)要耕战一体,前提就是严密组织。
对农民进行军事化管理。
商鞅变法后的秦朝,基本是个军事化的社会,国家能力能到了荒野中的一个旅店。
依据出土的汉简,汉朝在西域经略中叶执行的是社会军事化的办法,组织起来,动员起来。
脱产人员可以达到百分之二。
(鱼鳞
并在地方设置大量的巡检司、税课司,你说到了基层没有?
(军卫所,民里甲)可以说行耕战一体的时代政权基本都会深入到乡里。
这时候的乡村治理会强调动员,而不是控制。
2.什么时侯不下马上能打天下,马上不能治天下。
打天下的方法到了治天下的时候基本就不适用了。
但人退出历史舞台需要时间,等军功群体退出后,也就渐渐开始了\"文治\"。
武功结束,迎来文治。
文官治理的话更有利于社会发展,社会流动更加有序。
这是精英政治的好处。
弊端就在于社会组织动员力下降,国家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就得维持一个小政府,公权力适当退出一些领域。
诸如将基层交给贤达。
这时候的乡村治理就开始强调控制。
而不是动员。
(宗族)如在明代到了武宗,世宗时期就出现了严重的乡村问题,王阳明在探索治理模式,国家在意识高度也承认祭祖。
晚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乡村也在衰落,尤其是税收征银,地主也陆续去了县城。
3.文治与武功政权的较量目前来说,关于明清战争的解释很多,其实从政权性质来看更好玩。
后金政权是高度军事化管理的政权,在军事上八旗制度,出则为兵,入则为庄主。
治下的汉人基本是农奴状态。
(明档资料有很多)(八旗制度)明朝政权是标准的文治政府,甚至重文轻武,武将都成了专业技术岗。
整个国家动员力极低。
(关宁铁骑)按:关宁骑兵和八旗兵最大的区别就是背后依托的体制。
战争本身就是不同制度的较量。
后金的动员效率高于明朝,军队组织性高于明朝,所以能以一隅对抗天下。
皇权下县不下县取决于当时的政权形态,并不是说到了清朝才下,在明朝就不下。
从对基层的\"动员\"到\"控制\"的转变本身反应的是政权形态的变化。

三、经济性差:古代教育水平较低,往往培养出一名合格的官员,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财产和精力,在宋朝以前,只有贵族阶级才能承担这样的消耗(这就是为什么宋朝
而古代很多乡村一年的赋税,还不够当时一名官员的薪水和公务费用(古代官员身边的幕僚、师爷等跟班人员没有工资,需要从官员工资中支付),毕竟你不可能只派一个裸官去执政吧?
以当时家族式乡村的排外民风,能在那里活过任期的,估计那是祖坟冒青烟。
综上所述,古代政权一般到郡县为止,不必也不能到达乡村一级!
参考:
以前没有印钞机,养不起那么多各级吃财政的人员;
以前经常有“农民起义”,为了防范于未然,天朝的爪牙蔓延到了最末梢的神经;
以前皇帝一

参考:
政权下乡有一个核心前提,是国家对整个社会的掌握足以深入,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这代表着巨大的行政人员和支出。
在近代社会之前,没有任何中型国家有这种能力,更别说大型国家。

参考:
皇权不下县,是学术界面对古代政权层级问题的一个基本认识。
明清之后,省府州县四级体制确立之后,虽然偶尔或许会有局部性变动,但是这四个层级基本代表了中央权力能够渗透和下行的大致范围,在官僚体制下高效运转,形成帝国的精密控制,秩序得以维持。
众所周知,任何行政制度都要考虑到治理成本。
县城之下的乡镇,特别是传统乡村,居住分散,在一些偏远地区,自然村之间的距离有时候相隔很远。
况且在古代交通不便依靠车马行走的条件下,如果基层政权也要全部建构的话,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耗费。
如果这样的话,朝廷是养不起这么多人的。
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人口膨胀意味着每县管理的人口将增加若干倍,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管理难度的大大增加。
官员的情况也是类似,科层越多,规模越大,名目越杂,必然是统治成本越高。
因此,无限制的扩张政权层级并不是古代统治者考虑的上策。
但是,朝廷的赋税是不能少的,该交的钱粮,该出的差役,都有一定的考核机制。
那怎么办呢?
就衍生出了很多介于官民之间的群体。
在宗族势力发育强盛的地区,地方宗族大户承担这种功能,成为被科层体制赋予下的村落权力,这就是典型的分权思维,是一种统治技术。
宗族不发达的地区,商会,歇家,牙行,甚至土匪都有可能承担赋税征收的职能。
虽然他们属于古代官府的杂役,属于县级衙门权力的派生和扩展,但是在民众眼里,却是实实在在的权势群体。
由于这种中间力量的权力直接面对乡民,逐步演变为基层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地方秩序的变革和重塑也与此息息相关。
到了晚清民国时期,宗族问题,绅士与地主,土豪劣绅与佃户贫农问题,基层权力结构的变化,土匪与商董等,都成为一个牵扯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实际上在清代之后,朝廷有意把政权下移,建立了县统政区,并有了类似于巡检司等专门的机构,统摄基层社会。
不仅如此,州县衙门划块管理,各司其职,科学合理地把一个地区分为多个模块,由专人承担处理这个区域事务,比以往是进步了一些。
除此之外,明代的里甲制,屯田制,清代的保甲制,中期之后的团练体制,到晚清的城乡自治体制,都似乎想重建一套模式,而地方自治体制,则想要,“分一县为若干自治区域,废一切都
当然,朝廷还有一些其他编户齐民的手段,都是试
总体来说,皇权对基层社会的渗透随着组织机器,交通条件,管控理念,制度分层乃至于赋税模式的变化,是逐步加强的。
地方秩序的维持,大框架也是建立朝廷规制之下的复制,尽管会存在些许添乱差异和地域区别。
同时,由于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变革,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城市经济对基层乡村人口的吸引,这些方式也在一个互动的过程中有所循环和转型。
因此,不是政权不下乡,而是不直接下乡的表述更贴切一些。
可以说,乡村有多偏远,权力的影子与投射就有多长。
地方绅权有多嚣张,府衙的制约就有多强硬,彼此之间富有弹性和张力,这才是一种接近实际的情况。
秦右史,原创通俗历史,专注民间文化。

参考:

这是因为古代的农村,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
一般一个村子几个家族,甚至一个家族,谁的家族比较大一般听谁的。
家族会有个族长,负责协调处理全家族的关系。
如果一个家族占一个村子或者大半个村子,族长也就是村长。
自然,还有一个家族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人的大家族,族长权力威望不比乡长要小。
在古代,农民一般不听其他任何人的,只听家族族长的。
这也是淳朴的血缘关系。
当然族长也不是可以任意胡来,还是要讲规矩,有名望的,也就是乡绅。
在古代农村,绝非有钱就行的,还要讲道理,不然一样成不了乡绅,没人服你。
古代乡绅其实是很重视名誉的,一般不敢在家乡胡作非为。
一是乡里相亲,大多沾亲带故,乡绅没法下狠手;
二是富不过三代,你不能永远有钱有势。
如果此时嚣张跋扈,等到儿孙穷了以后就的倒霉;
三是当时农民还是比较看中道德,胡作非为、欺男霸女的人名声不好,连自己儿子怕是也娶不到正经人家的女儿。
所以,无论官府怎么换,农村大体是稳定的。
甚至很多家族还有自己武装,可以以村庄为单位,基本就是自治了。
所以,古代争权不下乡,基本就在县。
县城的衙役,基本是需要收税或者催款的时候,才跑到乡下去。
农民有了矛盾,只要不是人命,基本都是在家族内处理,也不用去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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