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中国政权不下乡
大家都知道一个词——七品芝麻官。
那是说一
“七品芝麻官”有多大呢?
知县,县太爷,也就是现在的县长。
说到县委书记县长,大家都知道,那可不是一个小官,在一个县里有巨大的权力。
而古代却认为这是“芝麻官”,所以我们常常百思不得其解。
(七品芝麻官)根本原因,是对古代的基层政治不太了解。
古代的官员,最基层的,最小的,还就是县长。
县府里面,当然还有其他公务人员,但他们只能叫吏,不能叫官。
官和吏的区别在于,官是通过科举考试,被朝廷分封的。
吏没有经过科举考试,只是到官府里面去寻饭吃的。
而且在整个县府里,人数不会很多,也不像现在那样,有庞大的部门机构。
县
那么,为什么在古代,县就是最小的政府机构,县长就是最小的官呢?
首先,古代用不了那么多公务人员。
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从事的是农业生产。
在农业生产上,可以说,政府公务人员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
唯一能帮忙的,可能就是组织进行水利设施建设。
但这也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搞的。
政府对老百姓,更多的是劳役,是收税。
而这个,其实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少作为,反而对农民有好处。
文景之治,为什么能够成为一个盛世?
就是政府什么也不做,少折腾,所以老百姓反而富足安定了。
(汉文帝开创了文景之治)其次,古代养不起那么多公务人员。
古代农业生产水平比较低,出产不丰富,公务人员多了,就没钱拿来养。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古代农民的负担其实很重的。
因为除了需要养官员外,还要养贵族。
天下的土地,很多都是被赐封给了贵族的。
还有,古代的打仗任务重。
在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人数。
而中国古代边境形势又非常复杂,打仗非常多。
所以农民还需要承担粮草的重任。
除此外,农民还经常被派去给皇帝,给王公大臣修房子,修娱乐设施,供他们吃喝玩乐。
农民既然有这么重的负担,官员如果再多,农民就简直没办法再活下去了。
既然古代的官员只到县一级,而乡下却总会有很多扯皮纠纷,这些扯皮纠纷,怎么解决呢?
其实靠的不是别的,而是乡村士绅。
乡村士绅就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长辈,有一定知识文化的知识分子,或者是退休在家的官员。
是他们承担着地方调解,和地方治理的作用。
(乡村士绅们)那么,乡村士绅是依靠什么来调解呢?
一是威望。
威望来源于他们是长辈,还来源于他们办事公道,更来源于,他们掌握知识文化。
古代的人,受教育很少,有知识文化的人,他们说的话总是被大家膜拜,所以由他们来调解,大家都会执行。
二是礼制。
中国古代,从西周开始就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礼教。
汉代礼教在独尊儒术的情况下,更是完全成型。
这是深入到老百姓心中的。
所以这个礼制,也就相当于乡村的法律。
大家都会按照这个行事。
古代的这种乡村礼制,包括人治方式,有禁锢人权的地方,但其实还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我们现在弘扬传统文化,重要的就应该把这样的东西挖掘出来,形成一套更好的社会规范,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
学界确实有“皇权不下县”一说。
我们看传统社会,并没有一个类似于村镇政府的治理中心。
地方的治理权力分散在多个中心,比如承担村社救济功能的有社仓,沟通国家权力的有保甲、里甲等权力经纪,维持乡土秩序的是士绅、宗族、乡约及礼俗,提供纠纷仲裁的有文会、族长、耆老等,村庄大事还有公议大会。
在社会基层治理中,乡绅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但凡地方上的公共工程、公共福利、教育、治安、纠纷仲裁,通常都由士绅集团主持,一般情况下,作为皇权终端机构的州县衙门并不插手。
士绅在地方上具有较高的地位、名望、威信与影响力,“官与民疏,士与民近,民之信官,不若信士”。
这种权威并非来自民选,也不是官授,但得到地方社会的承认。
一名士绅,并不是有钱有势就可以获得权威,他通常还需要造福于乡人,维护地方的利益,才能够在当地民众中建立声望、积累权威。
士绅以国家权力经纪与地方社会代表的双重身份,扮演着联结官府与民间的中介角色。
因为有这么一个中介,国家才可能在“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框架下实现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而社会一般成员才可能避开跟国家权力发生直接的接触。
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不管政治是清明还是昏暗,总有若干士君子并不是汲汲于利禄,也不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而是富有公共关怀的精神。
即使无法施展“治国”之抱负,也怀有“仁里”之理想,致力于社会构建,造福地方,如北宋吕大钧、南宋朱熹、明代王守仁、清末张謇。
参考:
不大清楚,但是我以为与行政制度,官僚体系有关系。
在清代有八品,从八品,九品,从九品的官职。
但是这些官职好像都狱吏,仓官这类小官。
能够管理,一个地域的就到七品,管理一个县。
县
甚至对族人有一定的处罚权利。
从文化上,由长辈,族长等备份高的管理也符合儒家的价值。
封建统治者与读书人共天下,与地主士绅共天下。
工田商业振兴主要依靠富豪士绅。
读书人没考上进士没有做官,但是举人是有钱粮的。
一般这些人就容易成为村乡里的族长或者士绅,长辈。
这些人就成为了正式的行政机构与家族宗法制的纽带。
朝廷的政令施行依靠这些人在乡村鼓动认同。
族内需要和官府打交道,也会由这些读书人出面。
于是皇权与读书人共治天下就形成了。
参考: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地方政权只截止到县这一级就,包括民国时期。
县衙里面的头头叫县长,县衙的办事员就是科员,科员升一级就是副县长也就是副处级了,没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一说,更没有股级干部之说,一不小心就能升到处级干部(呵呵)。
那么有人要问县
村子中由辈分高的有能力的族长被众人推选当村长,村长说是管理者,其实不拿工资,自己还是以种地为生,村里有了事情才去处理。
村的上一级就到了县了,那会儿商品经济不发达,只是一些大的村子商铺较多的就慢慢形成了集镇,这些集镇在建国后演变成了乡镇。
民国后期才出现一些镇长和乡长。
那时的县长很有本事,特别是民国的,那会儿军阀混战,有人是只身一人兜里揣着个委任状就来到一个县里当县长。
县长要负责召集各村的族长(村长)开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筹建县保安团,不需要请示上级直接委任保安团长,有的县长自己担任保安团长,负责治安、剿匪。
然后任命一些专员,比如教育专员,交通专员,农业水利专员等去负责各项“事业”。
这些专员都是一
这些县长中不少人是孤身一人一边剿匪一边发展民生经济。
说到这里大家又会问,为什么民国以及之前我国封建统治者不去加强对社会基层管理呢?
还是两个字:省钱。
只有县衙的工作人员才拿国家的薪水,乡镇以及村里管理人员都没有“编制”。
国家养不起很多的公务员。
到了民国晚期,为了对付“村村都有党支部”的共产党,国民政府才开始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才开始慢慢地插手村、镇一级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就是以十户人家为一甲设甲长,相当于现在的生产队队长;
十甲为一保设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委会(改革开放前的生产大队)。
保长就有义务负责辖区内的军事,教育,农业等事项管理,如果辖区内有人通共则实行残酷的连坐制度。
但是这些保长以及乡镇长们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一切公务费用以及人员工资全部“自收自支”。
保甲制度在分裂的中华民国推行得不是很好,一切以为时已晚。
缺少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是国名党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
“皇权不下县,乡绅管四方”是中国的一个传统政治问题,贯穿了中国整个封建史。
在土地私有制以前,井田制尚有残余的时期,朝廷对县
但随着井田制的全面瓦解,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就只能停留在县一级,县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以古代的生产力和社会结构,地主豪绅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阶级,而是一个统治工具。
中国古代的农村社会,自动形成了以地主为核心,以宗族为组织,以家法道德为律法的自治单元,每个村宛若一个自治邦国。
而朝廷也根本无力将统治力量延伸到每个村落,中国的统治力量下放到村一级,是从我党设立村党支部开始的。
对于古代的县令来说,他们只需要管好各村和乡的地主,就可以完整的控制整个县。
这就像牧羊人,牧羊人不需要把每只羊都管好,只需要管好头羊就可以。
古代县衙里,没有正规军队,衙役书办师爷等等都是没有编制的,全靠县令自己招。
而一个县里有编制吃皇粮的也不过县令县丞等几
如果不依靠地方的地头蛇们,县长说不定就被哪个刁民给KO掉。
当然,地方地主豪绅们投靠县令也不是不求回报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人家也不能白白支持你。
县令掌管一个县的司法财税大权,他自然要对豪绅们予以照顾,更多的负担就会压在百姓身上,很多民变就是由此而激起了,这就是黑暗的封建社会……
参考:
古代政权下不下乡?
古代政权什么时候开始下乡?
基本是个伪命题。
准确的应该是:古代政权什么时候下乡?
什么时候不下乡?
为什么呢?
下不下乡有什么区别?
1.什么时候下乡在古代有儒法之争,法家推崇的是高效、严密,推行到国家治理领域就是渗透到每个毛细血管。
(耕战)要耕战一体,前提就是严密组织。
对农民进行军事化管理。
商鞅变法后的秦朝,基本是个军事化的社会,国家能力能到了荒野中的一个旅店。
依据出土的汉简,汉朝在西域经略中叶执行的是社会军事化的办法,组织起来,动员起来。
脱产人员可以达到百分之二。
(鱼鳞
并在地方设置大量的巡检司、税课司,你说到了基层没有?
(军卫所,民里甲)可以说行耕战一体的时代政权基本都会深入到乡里。
这时候的乡村治理会强调动员,而不是控制。
2.什么时侯不下马上能打天下,马上不能治天下。
打天下的方法到了治天下的时候基本就不适用了。
但人退出历史舞台需要时间,等军功群体退出后,也就渐渐开始了\"文治\"。
武功结束,迎来文治。
文官治理的话更有利于社会发展,社会流动更加有序。
这是精英政治的好处。
弊端就在于社会组织动员力下降,国家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就得维持一个小政府,公权力适当退出一些领域。
诸如将基层交给贤达。
这时候的乡村治理就开始强调控制。
而不是动员。
(宗族)如在明代到了武宗,世宗时期就出现了严重的乡村问题,王阳明在探索治理模式,国家在意识高度也承认祭祖。
晚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乡村也在衰落,尤其是税收征银,地主也陆续去了县城。
3.文治与武功政权的较量目前来说,关于明清战争的解释很多,其实从政权性质来看更好玩。
后金政权是高度军事化管理的政权,在军事上八旗制度,出则为兵,入则为庄主。
治下的汉人基本是农奴状态。
(明档资料有很多)(八旗制度)明朝政权是标准的文治政府,甚至重文轻武,武将都成了专业技术岗。
整个国家动员力极低。
(关宁铁骑)按:关宁骑兵和八旗兵最大的区别就是背后依托的体制。
战争本身就是不同制度的较量。
后金的动员效率高于明朝,军队组织性高于明朝,所以能以一隅对抗天下。
皇权下县不下县取决于当时的政权形态,并不是说到了清朝才下,在明朝就不下。
从对基层的\"动员\"到\"控制\"的转变本身反应的是政权形态的变化。
三、经济性差:古代教育水平较低,往往培养出一名合格的官员,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财产和精力,在宋朝以前,只有贵族阶级才能承担这样的消耗(这就是为什么宋朝
而古代很多乡村一年的赋税,还不够当时一名官员的薪水和公务费用(古代官员身边的幕僚、师爷等跟班人员没有工资,需要从官员工资中支付),毕竟你不可能只派一个裸官去执政吧?
以当时家族式乡村的排外民风,能在那里活过任期的,估计那是祖坟冒青烟。
综上所述,古代政权一般到郡县为止,不必也不能到达乡村一级!
参考:
以前没有印钞机,养不起那么多各级吃财政的人员;
以前经常有“农民起义”,为了防范于未然,天朝的爪牙蔓延到了最末梢的神经;
以前皇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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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下乡有一个核心前提,是国家对整个社会的掌握足以深入,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这代表着巨大的行政人员和支出。
在近代社会之前,没有任何中型国家有这种能力,更别说大型国家。
参考:
皇权不下县,是学术界面对古代政权层级问题的一个基本认识。
明清之后,省府州县四级体制确立之后,虽然偶尔或许会有局部性变动,但是这四个层级基本代表了中央权力能够渗透和下行的大致范围,在官僚体制下高效运转,形成帝国的精密控制,秩序得以维持。
众所周知,任何行政制度都要考虑到治理成本。
县城之下的乡镇,特别是传统乡村,居住分散,在一些偏远地区,自然村之间的距离有时候相隔很远。
况且在古代交通不便依靠车马行走的条件下,如果基层政权也要全部建构的话,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耗费。
如果这样的话,朝廷是养不起这么多人的。
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人口膨胀意味着每县管理的人口将增加若干倍,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管理难度的大大增加。
官员的情况也是类似,科层越多,规模越大,名目越杂,必然是统治成本越高。
因此,无限制的扩张政权层级并不是古代统治者考虑的上策。
但是,朝廷的赋税是不能少的,该交的钱粮,该出的差役,都有一定的考核机制。
那怎么办呢?
就衍生出了很多介于官民之间的群体。
在宗族势力发育强盛的地区,地方宗族大户承担这种功能,成为被科层体制赋予下的村落权力,这就是典型的分权思维,是一种统治技术。
宗族不发达的地区,商会,歇家,牙行,甚至土匪都有可能承担赋税征收的职能。
虽然他们属于古代官府的杂役,属于县级衙门权力的派生和扩展,但是在民众眼里,却是实实在在的权势群体。
由于这种中间力量的权力直接面对乡民,逐步演变为基层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地方秩序的变革和重塑也与此息息相关。
到了晚清民国时期,宗族问题,绅士与地主,土豪劣绅与佃户贫农问题,基层权力结构的变化,土匪与商董等,都成为一个牵扯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实际上在清代之后,朝廷有意把政权下移,建立了县统政区,并有了类似于巡检司等专门的机构,统摄基层社会。
不仅如此,州县衙门划块管理,各司其职,科学合理地把一个地区分为多个模块,由专人承担处理这个区域事务,比以往是进步了一些。
除此之外,明代的里甲制,屯田制,清代的保甲制,中期之后的团练体制,到晚清的城乡自治体制,都似乎想重建一套模式,而地方自治体制,则想要,“分一县为若干自治区域,废一切都
当然,朝廷还有一些其他编户齐民的手段,都是试
总体来说,皇权对基层社会的渗透随着组织机器,交通条件,管控理念,制度分层乃至于赋税模式的变化,是逐步加强的。
地方秩序的维持,大框架也是建立朝廷规制之下的复制,尽管会存在些许添乱差异和地域区别。
同时,由于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变革,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城市经济对基层乡村人口的吸引,这些方式也在一个互动的过程中有所循环和转型。
因此,不是政权不下乡,而是不直接下乡的表述更贴切一些。
可以说,乡村有多偏远,权力的影子与投射就有多长。
地方绅权有多嚣张,府衙的制约就有多强硬,彼此之间富有弹性和张力,这才是一种接近实际的情况。
秦右史,原创通俗历史,专注民间文化。
参考:
这是因为古代的农村,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
一般一个村子几个家族,甚至一个家族,谁的家族比较大一般听谁的。
家族会有个族长,负责协调处理全家族的关系。
如果一个家族占一个村子或者大半个村子,族长也就是村长。
自然,还有一个家族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人的大家族,族长权力威望不比乡长要小。
在古代,农民一般不听其他任何人的,只听家族族长的。
这也是淳朴的血缘关系。
当然族长也不是可以任意胡来,还是要讲规矩,有名望的,也就是乡绅。
在古代农村,绝非有钱就行的,还要讲道理,不然一样成不了乡绅,没人服你。
古代乡绅其实是很重视名誉的,一般不敢在家乡胡作非为。
一是乡里相亲,大多沾亲带故,乡绅没法下狠手;
二是富不过三代,你不能永远有钱有势。
如果此时嚣张跋扈,等到儿孙穷了以后就的倒霉;
三是当时农民还是比较看中道德,胡作非为、欺男霸女的人名声不好,连自己儿子怕是也娶不到正经人家的女儿。
所以,无论官府怎么换,农村大体是稳定的。
甚至很多家族还有自己武装,可以以村庄为单位,基本就是自治了。
所以,古代争权不下乡,基本就在县。
县城的衙役,基本是需要收税或者催款的时候,才跑到乡下去。
农民有了矛盾,只要不是人命,基本都是在家族内处理,也不用去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