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休养老金为什么还按2014年工资核算而不是2020年的
2021年退休,养老金为什么还按照2014年工资核算,而不是2020年的?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是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的一种方式,其实只是老办法计算部分是按照2014年的工资来核算的,新办法同样是按照2020年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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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中人,不管是企业的退休中人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都面临新老两种制度的过渡期,过渡期的解决办法就是除了基础养老金、
其实很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制度中都规定了中人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过去针对企业的退休中人,也是采取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
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计算中,为了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会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而受到影响,也是采取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
如果按照老制度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新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但是对于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要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分年度计发,即第一年发放高出部分的10%,以此类推,到2024年全部计发到位。
你在2021年办理退休时,如果你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还是属于退休中人,也要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计算。
如果按照老办法计算,就是以2014年10月的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工龄的比例、加上相应的补贴补助等来计发养老金待遇,这是老办法计算的部分;
但按照新办法计算,就不再考虑过去在岗时的工资,既不按照2014年的工资,也不会按照2020年的工资来计算,而是按照2020年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按照基础养老金、
但由于退休中人养老金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计算以后,新办法计算的结果中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要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你在2021年办理退休,由于已经处于10年过渡期中的第七年,所以高出的部分是按照70%来计发。
当然这个高出的部分,有的地方是还没有补发到位,有的地方已经补发到位,这就是为什么各地退休中人养老金差距比较大的原因。
综上所述,你在2021年办理退休,养老金是按照2014年的工资来核算,这主要是指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部分,其实新办法计算部分是按照2020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来计算的。
一个是2014年的本人工资,一个是2020年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两者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但你最终的养老金如果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最终还是要按照新办法计算的执行,只是还存在高出部分的补发问题。
参考:
感谢
楼主,2021年退休养老金,为什么还按着2014年的工资核算,并不是按照2020年来核算呢?
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很显然你是作为事业单位的中人,采用了一些老的计算办法来确定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采用老的计算办法来确定自己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就会采用元钱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所以说他在选择这个所谓的工资核算,会以2014年的标准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但严格来说,它并不是说按照2014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因为本身事业单位老的计算办法说白了就跟你的这个养老金的替代率有一定的关系,你在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多少钱?
那么基本上你的这个替代率可以达到70~90%算出的结果,大致是这样的一种情况。
所以严格来说自己甚至是不需要考虑所谓的社会平均工资,当然作为事业单位工人,除了最基本养老金待遇之外,还可以获得一部分的补偿养老金补偿比例,根据你的退休年限来进行补偿,像你这个退休年限大概是60%~70%左右的补偿比例。
所以最终自己获得养老金的总额,严格来讲,其实并没有比事业单位的老人退休金会更低,而且基本上都能够保证我们能够拿到自己该拿到多少钱的养老金,同时在2014年之后还建立了职业年金的待遇,那么拥有了这一份职业年金的待遇,就相当于是多了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对自己而言实际上,你的真实退休以后的收入其实并不是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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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这种情况说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算老办法。
从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出了养老待遇计算新办法。
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根据当地的情况自行设定标准。
新的养老待遇计算办法跟过去老的退休待遇计算办法有很大的区别。
过去的老办法退休待遇,都是按照退休时本人工龄确定的计发比例。
计发比例乘以本人的基本工资,再加上退休时本人职务级别确定的当地的生活补贴标准。
为了确保退休待遇计算办法的平稳过渡,国家设制了10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
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就要按照老办法退休待遇发放养老金;
如果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基础上,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的高出部分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发放10%,2016年退休发放20%,2017年退休发放30%,以此类推,2024年1~9月退休发放100%。
国家所说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有特别的定义方式,并不是自己按照现在的基本工资标准乘以计发比例加上退休生活补贴,计算出来的老办法退休待遇。
国家统一规定是按照2014年9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来计算。
为了配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缴费以后在职职工拿到的工资待遇跟改革前变化不大,基本工资出现了大幅提升,甚至有一部分基本工资的提升额度是从绩效工资中扣减的。
比如说,副高七级2014年以前的岗位工资是930元改革以后直接提升至1760元,薪级30级基本工资由703元上调至1512元。
另外,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还经历了2016年和2018年两次调整,目前副高7级岗位工资已经提升到了2500元,薪级30级也提升到了1979元。
如果使用这样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老办法退休待遇,有关待遇自然会大幅提升。
可是,这跟以前使用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老人可就有明显的不同了。
另外国家在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已经停止公布退休补贴的标准。
有关的退休补贴都是2014年9月及以前实施的。
不能使用现在的工资待遇+过去的退休补贴标准计算养老待遇吧?
这样就属于哪个占便宜就使用哪个了。
而且也明显违背了国家定义的标准。
所以,事业单位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公式是有专门的公式来计算的,并不是简单的套用过去的计算方式,还是希望大家知悉。
参考:
2021年退休,养老金不是按照2020年的工资标准,而是仍然按照2014年的工资来核算,主要是因为
为了实现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2014年10月1日,国家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从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建立养老金
以改革之日为分水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以后才陆续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才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为“新人\",在养老金待遇的计算上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实行过渡的办法、‘新人\"新办法。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由于“中人\"养老金在视同缴费指数丶10年过渡期内过渡性养老金调节比例等环节上的复杂性,使得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过去7、8年了,至今还有一些地区没有理顺退休“中人\"的正式养老金待遇,致使那些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陆续退休的“中人\",至今仍然在用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退休中人的预发养老金,也叫临时生活费。
只有等到“中人\"的正式养老金理顺,进行重新核算时,才会用退休时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养老金,并对之前已经发放的预发养老金逐月进行补差。
令人欣喜的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四川、江苏、江西、辽宁、河北等省份开始大规模地对退休“中人\"的养老金重新核算,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已经或正在着手对退休“中人\"的正式养老金待遇进行核算、发放和补差。
这对那些期盼多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说,终于有了个交代。
也希望那些至今还没有理顺“中人\"养老金待遇的地区加油,力争早日让退休“中人\"领到眼望欲穿的正式养老金待遇。
参考:
是这样的,2021年退休,养老金还是根据2014年的工资来核算,那么你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而不是企业退休职工。
因为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在计算上会采取新老办法的方式来综合计算,而不是简单地根据
在2014年以前参加工作,而在2024年以前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方面会有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出老办法的部分,就会按照一定比例来补偿,比如说2021年退休的话,发放的比例就达到了70%。
不过由于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并没有理顺中人的待遇,退休的中人们仍然是采取2014年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养老金,这就导致养老金存在少发的情况,现在距离2024年也就不到3年的时间了,相信中人的待遇也会迎来加速兑现的时候,到时将会把这些年少发的养老金都会补发到位的。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参考:
我认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网络上解释五花八門的一个问题。
2021年办理退休,基本养老金为什么还按2014年的基本工资进行核算,而不是按2020年的工资进行核算?
我认为,退休中人们这样思考问题并提出质询,是自然而然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认为,养老金为什么还按2014年工资进行核算,一是这是国家政策规定使然,如此明确规定与要求,在业务上就必须切实贯彻执行不含糊,我们只能认可并接受它;
二是国家如此“封定”退休老办法的计发基数,肯定是从维护广大退休中人的根本利益出发,所做出的必须政策安排,说到底是为退休中人维权不吃亏所考虑的。
应该看到,2021年办理退休,养老金计算还按2014的基本工资核算,这显然是指新、老办法对比中的老办法而言的。
在这里,“封定”老办法计算待遇的工资基数,这与养老并轨改革的启动时点密切关联,与综合平衡新、老待遇水平密切关系。
但是,“封定”老计发办法的计算基数并不是封死不变的,在严格执行老办法计算基础的同时,制定实施了退休待遇老办法的工资增长率,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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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而对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且在之后退休的人员,就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
那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是如何计算的呢?
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待遇不降低,以及新老待遇的平稳过渡,国家就设置了十年的过渡期,在十年过渡期之内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待遇使用新老办法对比的方式确定,如果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待遇高,就按照老办法计算,如果新办法的养老金待遇高,就按照老办法的待遇加上新老办法待遇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那在新老办法对比的时候,老办法计算的时候就是咱2014年的工资计算的,而新办法就是按照
在计算新办法的养老金待遇时,就不再按照
现在咱们应该知道了新老办法对比的方式计算养老金,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吧,整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先按照2014年
这个比例是根据十年过渡期制定的,比如在十年过渡期的第一年退休,这个比例就是10%,第二年退休就是20%,然后以此类推,一直到第十年的100%,那2021年退休的人员,这个比例就是70%。
总而言之,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在计算养老金的待遇时,不仅仅是按照2014年的工资核算,还会按照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办法的养老金,这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
好了,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
计算养老金需要依据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但是这个数据并不是年初1月份就能公布的,由于需要大量的数据汇总计算,所以需要很长时间,一般全国平均工资数据是每年5月份公布,各省份平均工资数据要下半年甚至第二年才能公布。
所以,在这项数据公布之前退休的人员怎么办呢?
总不能不发养老金吧,养老金要退休后次月领取的,大家需要养老金生活,那么只能暂时按照前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养老金,发放临时养老金了。
所以,这就涉及到了等上年度平均工资数据出炉后,这些领取临时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会进行重新核算,就是按照新的基数计算,然后补发差额,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是年年上涨的。
2021年退休的话,如果你暂时按照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计发养老金,那么预计是在下半年按照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核算养老金,慢一点的省份可能要等到2022年才能核算了,看你所在省份的效率了。
第二种情况,中人核算养老金时间不一。
如果说的是2021年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核算,那这就不好说了,要看各省份今年是否安排兑现中人的养老金新待遇。
也就是因地而异的事情。
2021年确实会有一些省份兑现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
比如四川省,按照计划是在2021年4月份,会兑现2018年和2019年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新待遇。
至于其他地区,就看当地安排的时间表了,确实也有一些粉丝反映今年兑现了中人养老金,包括辽宁等一些地区。
退休中人养老金核算后,新办法高于老办法,会按照10年过渡期政策,补发退休年份对应的比例的养老金,然后补上从退休之时到兑现之时的历年的养老金待遇差额。
参考:
中人临时退休金都是暂时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按老方法计算。
待2022年上半年实际计算后,再补发。
参考:
眼红了,2021年退休的按2014年核算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20年核算的是普通人员。
参考:
我以往在评论中讲过此事,我认是个历史问题,想一下解决是不可能的?
双轨制也实行了好几年,又怎么样,国家有国家的难去?
老百姓有老百姓的难?
又怎么办,顺启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