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列车工作人员全程录像这事您怎么看
我不知道怎么看?我妻子是一名心血管医生,看到这则新闻之后他小声告诉我“老公,以后车上叫医生你千万别说
不然我们两都有麻烦”我内心是纠结的,按理说医生是该救死扶伤。
但是其实社会现阶段医属于绝对弱势群体。
人死了,闹闹完医院给你赔钱丧葬费免了。
住院不顺心闹,闹完医药费免了。
这次只是列车员要证件,录像。
如果以后发生因为急性病因就算医生在列车上帮助了结果患者还是死亡或者是出现生理上的残疾。
我想病人家属会不会把矛头直指当时帮助那位患者的医生。
每每想到这一点我的心就隐隐发凉,我很爱我的妻子,所以这一次我决定采纳他的意见。
因为突发小病可以不用帮,大病也不一定帮得上。
但是如果这期间出现什么差错,好心帮忙却会被千夫所指。
并且作为医生这么一个一年365天没有固定休息时间的职业,当我和我的妻子嫩共同坐上一趟列车或者飞机。
那肯定是我们几年都难得回家过年或者是一起旅行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作为心血管医生哪怕是春节假期都会有1-2天的值班,根本去不了哪里)。
那我为什么为我们难得空闲时间徒增她的烦恼和影响我们难得一起旅行的心情呢?所以,仔细思量,我觉得我应该给予她一个自由的权利,除非这个大环境变了。
当倒下的老人是真的摔倒了!而不是为了讹钱。
当医生用心治疗能达到患者家属真正的认可了,而不是竭尽全力之后迎来的是一顿侮辱打骂。
等到那时候我再来改变我的观念吧
参考:
这就是诚信缺失环境下,人人自危,人人自保,人人互害的结果,对于在地铁上突发急病的人,我想每一个乘客、每一个地铁工作人员、每一个想前往施救的人,内心都希望患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这种人心深处的善良我相信每
那么为什么列车工作人员的做法让人反感,让人难以理解呢?
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现实的紧迫性,他们错在把较真的工作精神用在了错误的时间,所以让我们感觉他们不通人性很冷漠,在我们的意识当中,人命关天的紧急时刻,哪还需要顾得了那么多,救人第一,其它再说。
但对列车工作人员来讲,他们在处理一件事情时,最先想到的就是结果。
他们会想到,如果女医生施救不当,造成病人当场死亡或者加重病情,病人家属找他们挑理怎么办?
让他们赔偿怎么办?
因为毕竟自己的饭碗和陌生人的生死比起来,他们会下意识的选择自保。
所以他们会选择索要医师证,选择全程录相,因为有了医师证就可以把自己的责任推脱掉,可以把责任转嫁到女医生身上。
从这个事件来看,我感觉列车工作人员为了自保而较真,是缺乏起码担当的,列车中有那么多的乘客围观,你们有什么顾虑和害怕的呢?
既然你们信不过乘客,那么为什么不配齐医保人员呢?
人家坐你们的高铁,出了事你们管不了不说,还对别人的热心指手划脚,也就别怪人家骂你们了。
参考:
我想讲一下我的亲身经历 就在17年 我坐火车从兰州去上海 一
当时该乘客、家人及乘务员都非常感谢!其家人还拿出200元钱表示感谢,我当然是拒绝的!不过这个新闻毕竟是特例。
以后同行遇到此类情况先说明没有带<医生资格证>,征得她同意后再施救。
参考:
第一,医生在院外急救不属于非法行医我们医生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后,需要在医疗机构注册登记,也就是在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登记注册,这样才能合法的行医。
法律规定: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行医属非法行医。
但是,“未被批准行医的场所”是指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
下列情况不属于非法行医:(一)随急救车出诊或随采血车出车采血的;
(二)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的;
(三)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家庭病床、卫生支农、出诊、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也就是说,医生不属于非法行医。
第二,列车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合适从目前的医疗环境和社会环境来说,目前人人自危,都求自保。
医生在院外救人也需要鼓足勇气,把病人救好了没事,皆大欢喜。
如果患者没有被救活,或者病情恶化了,患者和家属会不会反咬一口,会不会倒打一耙,会不会起诉医生和列车工作日元,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我认为列出工作人员录像是可以的,这可以称为日后的关键证据。
询问医生的工作证件,身份证,记录诊疗过程都是可以的,也是为了预防以后的法律纠纷。
但是,列车工作人员的做法欠妥,这些事情应该在医生救治病人之前,告知医生和患者双方,需要取得医生的同意。
医生在救治病人之后,最起码的感谢应该有吧,而不是板着脸,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这样只会让大家人人自保,以后谁也不敢出来救治病人。
我认为列车上面应该配备专门的医护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药品,法律也应该更加完善,保护好医生。
参考:
我觉得列车工作人员做法也没有欠妥之处!第一种情况:病人没被抢救过来病人家属可能把这位医生和列车工作人员告上法庭。
“他有医生证明没有?
他没有工作证明,为什么你们同意他来抢救病人?
”“这个所谓的医生抢救方法没有到位,以致病人失去生命特征!”“你们涉事双方必须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真的突发意外,全程录像可以提供当时现场证据,为列车自己开脱一点责任!第二种情况:病人被抢救过来医生的及时抢救使病人转危为安,列车工作人员的全程录像,不仅让全国人民知道了医生的高尚医德,还能为新闻采访提供视频素材,也为自己列车争光填金,争取一些社会奖励!列车的做法,其实都是被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给逼的,也算实属无奈吧!
参考:
我觉的,这件多年以来如此罕见的事情的岀现只能说明3个问题:第一、就是列车方面在应急机制和管理上还缺乏成熟的规定和制度。
列车在运行过程中随时会发生紧急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应该怎样进行处置,也总的有一套预案和规定。
像这名女医生乘客在列车上自已要求给病危乘客实施抢救治病,是否要出具医生资格证,这肯定没有纳入铁路方面应急预案的规定之中。
这就说明,铁路方面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是不够完善和全面的。
第二、就是这么多年来,在列车上发生乘客生病需要在列车上有医生资格的乘客帮助处置时,通常习惯的做法就是在列车上广播一下就可以了,几乎没有听说过还要岀示医生资格证的做法。
应该说,有资格的医生能在列车上主动站出来给病人实施治病,这已经是有担当的表现,是自信的表现。
你列车工作人员让人家出示医生资格证,这究竟是什么目的?
退一步说,人家医生要真是没有带上资格证,那是不是就不能救人了?
第三、就是列车方面有些管理方面的规定该有的应该有,而不该有的就不能有。
比如,像列车工作人员向救人的乘客要医生资格证,就不应该有;
而类似于“霸座男”、“霸座女”之类的扰乱列车公共秩序的行为,就应该有果断的行动,严厉惩处的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参考:
看到这个题目,心理很不舒服。
是什么人给见义勇为加上框框了呢?
这些人有对生命基本的尊重吗?
病患家属有基本的智商吗?
乘务员有基本的正义感吗?
记得看过的书里有两个相似的案例。
一个下班的护士路遇车祸现场,伤者呼吸道堵塞,需紧急实施气管切开术。
护士用小刀切开气管,又要来警察的圆珠笔,用笔杆插入切口保持创口开放。
挽救了伤者的生命。
地方检察官以非法行医的不规范操作对她提起诉讼。
评审团和法官一致认为,护士无罪。
如果列车上的施救者被起诉,那是检察官依法理行职责,无可厚非。
如果法官判其有罪(奇葩法官虽是极少数也还是有可能),法官也该下岗了。
首先,列车上救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是否持有行医执照于此无关。
其次,病人家属和乘务人员在知道施救者没有行医执照的情况下,允许其施救,应与施救者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乘务人员(有管辖权)由于是参与者,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不应被法庭采信。
施救者未收授报酬,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非法律工作者,判断难免偏颇。
但我知道——依法治国不仅需要法律,更需要法理!
参考:
看到这个问题,张大夫考虑了许久,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在读大学的时候,老师和同学之间就讨论过这个话题。
当时你一言,我一嘴,虽然没有把这个问题说的很明白,但是,基本意思已经很清楚了。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大发展,我们国家的诚信和信用方面的建设还需要着重加强。
而这个问题,我觉得主要还是一个信任和诚信的问题,但是这首先还是一个医学问题。
首先要明确,临床医生在火车上进行紧急施救,不属于非法行医。
所有从医人员都知道,我们国家规定:医生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后,需要在自己所在医疗单位注册登记以后,在注册地和职业范围内进行医疗行为,这样才是合法行医。
但是,我们国家还有明确规定,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的,这种情况,恰恰不属于非法行医。
因此,认为在火车上进行施救的医生是非法行医,显然是不正确的。
第二,我想从一个临床医生的角度来谈一下这个问题。
在生命面前,一个医生考虑的只是怎样挽留患者的生命,而没有时间去考虑别人的看法,尤其是什么全程录像,因为时间就是生命。
这个时候,医生是非常非常单纯的。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不能理解临床医生此时此刻的心情,但是一定也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
所以,请大家为抢救生命提供必要的帮助,如给予充足的空间,保持安静,在大夫的指导下做一些工作等等。
当然,由于火车突发疾病的复杂性,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能转危为安,也请大家理解。
最后,我想说一下,咱们国家的网络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
当然,我就是一名普通的临床大夫。
但是我相信,这方面建设的加强,会有助于这样事件的解决。
例如:当医生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时他的职业地点和范围、以及业务评价等方面的信息会很清晰现实出来,这可能就不会造成更多的误解。
上面是张大夫想到的,不知道大家觉得有没有道理。
参考:
紧急情况下救人第一,人家救了你你不感恩还挑毛病要医师证就很不道德,人家有事乘车路途上带职称证干嘛?
话说回来了即便不是医生只要救了你你就应该感谢!这事使我想起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件小事,那时我们在野外工作一位同事傍晚时把手指杵了,疼得他一路小跑冲进煤矿医务所,可是这个煤矿大夫居然没办法,要求他立即进城拍片检查治疗,天色已经黑了,于是我们领导赶紧派车准备进城,我一看,嗨!就是指关节脱臼根本用不着进城里医院,故也没告诉病人拉起他的手指猛地一拉向下一按——病人当即不疼了,好了!乐的大家哈哈大笑,因为我不是医生,工作和“医”字不沾边!这事也就结束了,倘若也像那人一样他好了再追究我有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大家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