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
我国历史上女真人建立了两个王朝,一个是在两宋时期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另一个是明末女真人建立的后金政权,也即后来的满清政权。
根据史书记载,建立金朝的女真人推行猛安谋克制,而建立后金的女真人崛起则靠的是著名的八旗制度。
这两个制度有何关系,存在什么差异呢?
背景:猛安谋克制度和八旗制度这两个女真人崛起的法宝其实都是游牧民族狩猎的军事组织演化而来。
从内容上看极其相似,都是兵民结合的军事化社会生活组织。
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是两宋时期崛起的女真人的一种军民合一的制度。
在两宋时期,生活在东北的女真人逐步崛起,他们以部落为单位相互兼并,逐步形成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大部落联盟,而完颜部推行从原始狩猎军事组织演化而来的猛安谋克制度来整合所有女真部落的力量。
所谓谋克,大意是百夫长,所谓猛安,大意是千夫长,顾名思义就是在原始部落狩猎时代,能够带领人数多少的军事首领的称呼。
到金朝建立前一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明确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八旗制度:八旗制度则是明代中后期生活在辽东的女真人创立的军事组织。
建州女真的领袖努尔哈赤崛起之初,整合内部编成黄、白、红、蓝四旗,后来在实力急剧扩张之后,又增设镶黄、镶白、镶红和镶蓝四旗,由此形成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也是女真内部的兵民合一军事组织,平时八旗内都是民,战时旗内壮丁皆可为兵。
八旗制度是猛安谋克制度的继承满清和金朝都是女真人建立的政权,他们本身就属于同一民族、同一文化。
建立满清的女真人大都是金朝建立后留在辽东的女真人和金朝灭亡后逃亡回辽东的女真人的后裔。
因此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本身就是他们的旧有传统。
在游牧民族的狩猎活动中,因为人数增多需要统一指挥,因此自然就会选择和推举一个领导者来统一组织狩猎行动。
在两宋时期,这个首领称之为谋克,即在百人左右的狩猎组织中担任首领,也即百夫长的意思。
而在明末,这个首领的称呼则是牛录,因此八旗制度中这个百夫长类似的职务就被定为牛录额真。
而因为部落兼并和战争的需要,以百人为组织的作战已不能适应需要,因此就可能会组织多支百人队伍一同作战,由此就产生了指挥多个百人队伍的军事首领,在金时称之为猛安,在后金时则是固山(由于作战时以旗帜为引导和区分,所以就用了满语中旗的意思固山来称呼,八旗即由此而来)。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的过程中,先是以百人到千人的组织架构构建了自己的部队,并以黑旗为帜。
后来因为统一了建州三卫,人口和军队数量增多,于是就增设了一直部队用红旗为帜。
统一后的建州女真开始逐步扩张,于是努尔哈赤就参照猛安谋克制度组建了正四旗,到基本统一所有女真部落之后,努尔哈赤手中的军队已经扩张到七八万人左右,于是增设镶四旗。
由此可知八旗制度就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继承。
八旗制度是猛安谋克制度的发展八旗制度相较于猛安谋克制度,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演进,特别是女真人已经不同于建立金朝时处于脱离原始社会后期不久的社会阶段,他们已经与汉文化交流融合了几百年,建立满清的建州女真也是长期与汉人打交道并多年受汉人管束。
因此八旗制度有了一定的改进和发展。
集权性更强:猛安谋克制度在千人级别的建制上的设置比较模糊,到进占中原之后,金朝的内部有了数量众多的猛安和谋克,这些谋克之上的管理就没有明确了。
虽然肯定有相应的人去管辖,但是没有形成制度化的设置。
而八旗则在千人之上组织明确为八旗旗主,而且旗主之下设置了五位都统协助旗主管辖。
这就让八旗制度下的众多旗民都有明确的制度进行管理,这就有效加强了对旗下兵民的集权和管理效率。
职能更纯粹:猛安谋克制度到后期开始向地方治理制度转化,因为大量女真人随着金朝的扩张南下进入中原,因此猛安谋克制度又开始向管理地方的组织转化,他们不属于地方州县,自成组织,由猛安谋克制度来管理。
按金朝制度谋克大体上相当于县级组织、谋克则相当于州郡一级。
但是八旗制度则没有向地方治理体系转变,而是一直保持军事组织的特色,虽然也有管理旗民的职责,但是满清为维护广袤疆域的统治,在地方实行汉人行省制度管理,八旗作为常备军在全国腹地重要城市进行驻防,以达到以少数满人统治多数汉人的目的。
参考:
清朝是女真族建立的政权,社会组织形态与之前的汉人政权截然不同,是为八旗制度,八旗是在女真部落的牛录制度上演变而来,以旗统人、全民皆兵、以旗卫国。
八旗制度巩固了清廷的统治,加强了对百姓的控制,也担起了保卫国家的重任。
而清朝的八旗制度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那么,八旗制度是否是由满人原创的?
还是改良于猛安谋克制度呢?
先来说说出现较早的猛安谋克制度,这个制度始创于金朝,也就是女真族。
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按女真族的语义,“猛安”的本意为千,起初的时候是千夫长也是千户长;
“谋克”原意是族或族长。
根据《金史·兵志》中的有关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
谋克者,百夫长也”。
这些职位是由于后期时民族之间战争、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立的首领,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的管理,随后才发展为固定的单位,虽然猛安谋克是一种编制单位,但是他们的人数多少实际上并不是固定的。
到了后来,一点点发展转变之后,就有了乡里、邑长的意思,管理的地区的范围也更大了。
这种制度的好处也很明显,更有利于管理人员以及粮食,也更加有助于战斗时组织兵力。
不仅如此,金朝的统治者们还将这种制度应用到了农业发展上,同样也是效果不错。
满清的八旗制度与猛安谋克制度也是有异曲同工之处。
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族各部的战争之中,不断取得了胜利。
随着他的势力逐渐扩大,管辖内的人口也是急剧增多,因此他在明朝的万历二十九年的时候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和正蓝旗。
后来,努尔哈赤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又在原有的四旗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其实就算在原有的四旗基础之上,增添了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和镶蓝旗,把管辖区内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而且他们还将这个制度运用在了军事上,为他们建立清王朝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由此可见,猛安谋克制度不仅应用于军事,还应用于政治,其中的千户长之类的管理人员与朝廷官员并没有什么区别,而八旗制度则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军事上和民生管理上,但却与政治无关,是独立于朝廷地方政府之外的,而且八旗制度的联合性更大,八旗更是清朝的军事力量核心之所在。
其实,八旗制度虽然与猛安谋克制度有所区别,但是八旗制度应当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两种制度都是对管辖内人员的控制,但是相比较来说,八旗制度更加成熟,对于人员的管理也更加讲究制衡与高效调配。
猛安谋克制度下的千户长管理的人员过多,很容易出现混乱,还容易出现部下反叛的情况。
而在八旗制度之下,旗与旗之间能够互相制衡,不仅会减少反叛的情况,还更加容易管理,保证社会稳定。
而且不论是满族人还是女真族人。
他们皆是属于游牧民族,相似的生活环境,使得他们创造、沿用、使用的制度有一些相似之处,这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参考: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满清的八旗制度,其实就是源于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
这也不稀奇,实际上自古以来游牧渔猎民族,基本都是这种制度。
这种制度非常符合这些民族的特点,最好的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
努尔哈赤根据当时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建立了自己的牛录制度,最终发展为八旗。
萨沙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猛安谋克制度是什么玩意?
这都是一种部落联盟的制度,但也兼顾了中央集权的指挥。
“谋克”为家族单位,一般为二三百,甚至更少。
这个家族不是我们今天的小家,而是古代东北女真人的那种大家族。
他们通常都是以家族为单位聚集在一起,采用财产公有制。
这样面对敌人入侵,他们才能保住家族的性命。
“谋克”以家族为单位,成员都是血亲。
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样的作战单位战斗力很强。
至于“猛安”是部落单位。
古代女真人一般若干个大家族构成一个部落,他们有着各种血缘关系,一般曾有一个元祖。
“猛安”一般有5到10个谋克单位构成,领袖是选举出来的,叫做“勃极烈”。
猛安谋克基本上沿用了部落和家族的模式,没有人为将他们拆散,所以战斗力很强,士兵之间也比较熟悉。
猛安谋克在和平时期用来打猎和保卫部落,战时则立即升级为作战军队。
在阿骨打建立金政权的前一年(1114年),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他们不但负责平时的生产,战时就成为组织严密的部队。
八旗其实也是一样。
努尔哈赤建立了牛录额真,此后汉译佐领。
牛录麾下一般有300人,大体相当于当年金国的谋克。
而佐领基本也是以血统为单位,手下都是自己部族的人。
开始满清的兵力弱,努尔哈赤直接统帅佐领就行了。
随着兵力的增加,制度又有变化,5个佐领编为1参领(牛录章京),大约1000多人。
然而很快清兵增加到数万规模,于是5参领为1旗,设都统(固山昂邦)。
由此逐步形成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同猛安谋克没什么区别,本质都是相同。
不过,随后的发展就有不小的区别。
主要在于和平年代,一个开始屯田,一个成为职业军人。
金国进入中原以后,开始利用猛安谋克来控制地方,建立了屯田制度。
以猛安谋克驻防在重要地点,并进行屯田,以控制汉人。
金朝为猛安谋克户进行授田与括地。
在计口分田制度之下,他们由国家取得土地。
在1183年每个猛安谋克户拥有田地275亩,奴隶2.2名,税赋负担仅为汉人农民的44分之一。
猛安谋克户由此成为小地主、小奴隶主。
然而,随后猛安谋克却迅速腐败。
他们不愿意去从事艰苦的农业,将土地租给汉人,自己收取租金。
这样一来,猛安谋克完全成为剥削阶层。
因为他们此刻身份是屯田,并没有编入军队,所以平时也不进行军事训练,就是吃喝玩乐而已。
才过了二三十年,这些金国女真人迅速腐败下去。
新一代女真小伙都是在奢侈享乐下长大,早就不能作战,也不愿意作战。
于是金军逐步由汉人充当士兵,到了完颜亮时期战斗力已经同南宋士兵差不多了,根本无力南征。
到了蒙古人杀过来的时候,金军没有几个女真人,军队不堪一击,击中50万主力竟然被10多万蒙古军队击溃,被歼灭了30万。
这对于以往满万不能敌的金国女真来说,是极大的羞辱。
所以,满清根据金国的教训,对八旗制定了职业兵制度。
入关以后,为了巩固统治,同时也是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此后八旗兵成为了职业兵,用于驻防或征战。
这些八旗兵和金国女真不同,他们是不需要屯田的,只需要拿着国家军饷进行军事训练就行了。
然而,这也是大悲剧。
这也八旗兵因不需要劳动,训练时候只有流于形式,装模作样,平时吃喝玩乐,反正由国家养着。
这样一来,他们腐败速度比金国女真还快。
当年吴三桂的明军见到辫子兵,都吓得发抖。
然而在吴三桂造反的时候,八旗兵被吴三桂的军队杀得落花流水。
这一共相距才多少年,可见八旗兵战斗力的锐减速度。
乾隆时期,皇上亲自去检阅八旗兵的训练。
结果是,马刚刚一跑,人就坠马受伤(多年没骑过马了)。
对准箭靶连射10箭,靶子上空空如也。
参考:
导语:任何社会制度,都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
如果没有强大的实践作为参考,一项制度是很难在社会上推行的。
猛安谋克制度和满洲八旗制度,其实都是女真族在自己部落内做了一定尝试以后,才广泛推广的,没有实践依据,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推行的下去。
01金太祖规范了猛安谋克制度,基本成为大金国标准的军事单位。
一个军事集团有大大小小的领导,每个领导手底下负责的人人员数量是不同的。
比如说军师旅团营就是现代部队的标准建制。
同样的道理,大金国也有属于自己的军事建制,那就是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和谋克其实应该分开来看待。
所谓猛安,也就是千夫长的意思,基本上就说,你手底下掌管着一千个人或者数千个人,都可以称之为猛安,最初是没有人数限定的。
所谓谋克,也就是百夫长的意思。
他们比千夫长要低一个级别,手里头只掌管着百来号人或者数百号人,都被称之为谋克,最初人数也不一。
猛安谋克联合起来,也就是说军队按照千夫长和百夫长的规格来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
其实猛安和谋克在很早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称呼,可是并没有严格规定他们所能够拥有的人数。
一直到了公元1114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认为必须要严格建立统一的标准,才能够使得军令得以快速有效地实行。
所以完颜阿骨打下令,一个谋克管理三百户人,而一个猛安手底下,则可以掌管10个谋克。
形成了这样的统一制度以后,猛安谋克制度才算是正式推行了下去。
本部落实行这一制度一段时间以后,女真领袖们觉得这是比较靠谱的军事管理制度,所以他们就将这一制度在整个金国内部实行。
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劳其筋骨以能寒暑,征发调遣事同一家。
是故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一旦奋起,变弱为强,以寡制众,用是道也。
及其得志中国,自顾其宗族国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号以假汉人,使为之效力而守之。
猛安谋克杂厕汉地,听与契丹、汉人昏因以相固结。
迨夫国势浸盛,则归土地、削位号,罢辽东渤海、汉人之袭猛安谋克者,渐以兵柄归其内族。
---《金史》他们甚至将征服的契丹人、渤海人以及汉人,也设置了相应的猛安和谋克。
金太宗完颜晟继位以后,打下了平州,也就随之改变了军事制度。
因为他发现,中原王朝的官职制度似乎更加合理,所以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则以汉官名号来统一编制,而女真族内部则依旧沿用猛安谋克制度。
02后金开国之君努尔哈赤,创建了满洲八旗制度。
经历了元朝和明朝,女真部落在东北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个部落。
其中比较强大的,就有三个,分别是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及叶赫女真。
这三个部落中,又属建州女真最有战斗力,他们的领袖努尔哈赤,相继灭亡海西女真和叶赫女真,逐渐完成了一统女真的宏图大业。
战争过程中,努尔哈赤为了提高整支军队的军事战斗能力,组建了满洲八旗。
所谓八旗也就是黄、白、红、蓝四旗,再加上镶黄、镶白、镶红以及镶蓝四旗。
每个旗最多只有1万人的建制,有些只有六七千人,这还算上了老人和孩子。
而除了女真族自己的满洲八旗以外,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后来还增设了汉军八旗以及蒙古八旗,这样一来八旗制度就算基本成型了,并且延续了两百多年。
八旗各旗都设立了3名都统,分别是满洲都统、汉军都统以及蒙古都统。
每个满洲都统和汉军都统下面又分别有5名参领,而蒙古都统下面则只有2名参领。
在女真人入关之间,正黄旗和镶黄旗两旗的旗主,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这样的国家一把手直接领导,剩下的6旗则是分给了努尔哈赤的子侄。
等到顺治皇帝入关,多尔衮死后,顺治皇帝将多尔衮的正白旗也收了回来,由自己直接领导,所以皇帝掌管上三旗的形式也就这么形成了。
熙宗皇统五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
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并中京、东京、临潢、咸平、泰州等路节镇及猛安谋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称为“诸猛安谋克,”循旧制间年一征发,以补老疾死亡之数。
---《金史》后来历代皇帝基本都是手握上三旗,其余五旗则由各自的旗主王爷们领导。
不得不说,八旗制度在当时来看,的确是非常先进的制度,使得清王朝成功入关,又成功一统天下,成为天下霸主。
03八旗制度参考的应该就是猛安谋克制度。
努尔哈赤不可能直接就能发明八旗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相对来说非常先进,有利于军队提高战斗力,也能够鼓舞士气。
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
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
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
部卒之数,初无定制。
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金史》每一旗的旗主都能够拥有足够的权力,而最大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大汗或者皇帝手里。
所以这种制度之前,肯定是有相应历史依据的。
没有足够的实践,任何一项制度,都难以在短期内在社会上实行开来。
就算是一种教育制度,都要在不同的省份做实验,更何况是军事制度呢?
我们回头来看猛安谋克制度,与满洲八旗制度其实是高度相似的。
一个猛安掌管10个谋克,一个谋克掌管300户人。
而满洲八旗制度中,一个都统或者说旗主,下面掌管着5个参领,一个参领掌管的军士则数量不一。
满汉蒙各八旗的建制基本接近。
每一个旗的人数大概在六千到一万之间,和猛安谋克制度下的管理形式如出一辙。
只不过八旗制度使得八旗旗主的权力更加大,且能够相互制衡,从而使得皇权更加集中。
而猛安谋克制度,则是根据女真族古老的狩猎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军事制度。
当时的女真族人依靠狩猎过日子,必须要编排成一支一支队伍有序狩猎,才能保证部落的存活。
久而久之,便相继出现了猛安和谋克的称呼,一直到金太祖时期,这种制度才真正制度化。
而努尔哈赤的八旗制度,与之十分类似,那就是从猛安谋克制度这里得到的经验。
总结:化整为零后更加有利于皇权的集中。
其实我们看满清王朝,没有哪个权臣是可以操纵皇帝的,就算多尔衮和鳌拜这样的权臣,最后还是只能为皇权让道,为什么呢?
因为八旗制度有利于皇权的集中。
最初八旗旗主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所以八旗的权力比较分散的,每一个旗都有自己的旗主。
可是努尔哈赤本人掌管着两黄旗,而且其他六旗没有哪个旗主有能力单独对抗努尔哈赤。
这就是八旗存在的意义。
努尔哈赤通过将满洲女真兵马给打散了,分为了八个旗,这看似打散了的方式,其实是换一种集中统治的方式而已。
因为八旗的存在,所以不可能有哪一个旗主,可以凌驾于皇帝之上,毕竟你敢这么做,其他八旗旗主也不会答应。
参考资料:《金史》《清史稿》
参考:
曾几何时,金国在猛安谋克制的帮助下,摆脱了原本落后的部落联盟体系,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军事、行政组织。
而得益于此,金国作为为数不多能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在中原的统治才能够如此长久、稳固。
而无独有偶,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后,为了建立有效的管理设置了一个八旗制度。
而在八旗制度建立之后,女真族自此有了更加规范化的运作,实力迅速增强,成功的建立起了一个强大的政权“后金”。
这两个制度所造就的两个政权都是叫“金”,又都是所谓的“女真族”所建立,甚至都相似的促进了政权的过渡与进化,那么清朝的八旗制度与金国猛安谋克制度到底有何关系呢?
二者又有何异同呢?
一、金国猛安谋克制度根据宋朝时期所修撰的《金史》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
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
部卒之数,初无定制。
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根据这一段史料可以看出“猛安谋克制度”其实算是一个阶级划分,和战国时期的全民皆兵“千夫长”的制度相似。
根据史料记载,“猛安谋克制度”制度最早是女真族用于协调大家共同掠夺围猎等事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发展成了军事、社会制度,即兵农一体化——金国皇帝将能够管理300户的官员被称之为谋克,通俗来讲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乡长或镇长,管10个谋克的人则为猛安,通俗的来讲就相当于是一个县长,二者联合起来便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
其实猛安谋克制度刚实行的时候标准并没有那么的严厉,比如说一个谋克可能只是掌握几十户人家,猛安手下也未必有10个谋克。
如此的一个制度,虽然方便女真族自上而下的管理,但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所以女真族领导在具体发布命令的时候,也经常会闹出各种矛盾。
等到后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为了更好的管理才正式确定了猛安谋克统治人数,同时也规范了猛安和谋克的权利。
简单来讲猛安谋克除了不管粮仓,其他的和县令一样。
金太祖在规定“猛安谋克制度”之后,发现这个制度确实不错,国家管理起来也更为的方便,所以就将这样的一个制度进行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之后的金国统治者还将其进行延伸,应用到了恢复生产上,也就是运用于经济。
二、清朝八旗制度说完了猛安谋克,我们再来看看之后的八旗制度。
明朝时期女真人大多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等到明朝末年的时候,女真部落逐渐发展壮大,当时主要分为三股力量,分别为海西女真、叶赫女真以及建州女真。
后来努尔哈赤带领着建州女真整合了其他两部,完成了对女真族的统一,建立后金。
而在努尔哈赤与其他的女真部落交战的过程中,为方便管理,学习曾经的猛安谋克,编制“牛录”以规定人数,之后为更好分辨将牛录纳入黄白红蓝4个旗。
而到了公元1655年,随着部落发展壮大,军事实力不断增强,努尔哈赤又增设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个旗,到了此时八旗制度也算是正式确立了。
八旗制度规定每个旗下所统治的人数有所不同,多的有上万人,少的有六七千人。
这些人在不需要打仗的时候都待在家里,需要打仗的时候全部要出兵打仗,和战国时期的”耕战制度“非常的相似”。
后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逐渐统治了蒙古还有一些汉人之后,为了方便管理,又增设了汉八旗和蒙八旗。
不过从身份地位上和满八旗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每个旗下又分别督统将领进行分管领导,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型的军事单位,就像现在的师团级别,后面有不同的副官进行分责管理。
三、两者的关系1、首先,八旗制度应该算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延伸和发展。
猛安谋克制度算是女真族一种践行统一协调制度的管理的尝试,本身还是存在着很多缺点的。
比如将军事还有政治混为一体,非常容易造成制度混乱。
百夫长和千夫长制度在中原王朝战国时期已经进行过尝试,后来经过不断的演变才成功的将政治和军事分开,这样才可以更有效更直接的对各部门进行任命。
当年金朝也正是意识到中原王朝制度先进之后,灭亡北宋之后才会在汉人区域尝试按照汉人的制度进行管理。
对比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相当于将政治和军事进行了一定的分割,本来就是一种发展的进步。
后期八旗纯粹指的就是军队,而各地的子民仍然由当地的官员进行管理。
2、其次,从人数管控上也进行了一度的调整,从而可以使命令下达的更有效更直接,相当于化零为整。
当年“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是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制度,“猛安谋克制度”虽然对于女真族人进行了有效的归类和统一,但是“千夫长”和“百夫长”之间也容易出现管理混乱。
若只是以“千夫长”为最高单位的话,直接由统治者所要管理的数量比较大,从而很难做出一个有效的调配。
而八旗制度则刚好弥补了这样的一个缺陷,不再以限制300户或者多少户为基本数据的一个单位,单独一个项目的基数增大,从而也就更方便统治者进行调配。
以前统治者需要管理好100人,而现在统治者则需只需要管理好8个人就可以了。
降低了统治者的压力,也提高了整体的作战效率。
努尔哈赤的八旗军每一个旗下面又有5个都统来帮助旗主管理,所以每个督统下面大概也是1000人,因此每个旗其实就相当于是数个“猛安”的集合。
经过如此一个改进之后,旗主在接到命令之后可以进行统一的调配,让各个督统之间相互协作,达成一定的战略目标,不需要最高统治者再做出详细的作战指导。
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并且也可以减少最高统治者的工作量。
而八旗制度的设立可以让他们相互制衡,以防某一方发展的太过于强大,从而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
因此在整个清朝时期也就不存在某一个旗主的权利会凌驾在皇帝之上了,除了多尔衮当年身份特殊之外。
3、二者有何不同之处呢?
当年的“猛安谋克制度”最早是管理女真族进行定期游猎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
所以“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将国家的政治、军事、百姓的生活全部都给管了,就类似于现在的军政府来管理一个国家一样。
虽然在管理的时候可能拥有一定的高效性,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很可能会面临很多的问题。
比如说这些猛安或谋克们私下作乱管理的时候混乱等。
八旗区组织则是相当于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一个军事组织,不受各地的政府限制。
是直接听命于皇上或者旗主进行一系列的军事活动,效率更高,而且可以相互压制,以免有一方独大,从而进行造反。
参考:
猛安谋克制度和八旗制度,共同点在于都脱胎于旧时氏族部落狩猎组织,都具有世袭性,兼备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组织特点。
不同的是,猛安谋克制度后期向地方行政组织转变,,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
而八旗制度在明末清楚女真人入关之后,依然保持了军事组织的特性,没有像地方行政组织转变。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
《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
”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
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
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
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
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
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
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
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
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
参考:
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女真人以射猎为业。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
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
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
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
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在战时则应征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录。
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
到19世纪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
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
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
有时作为女真人户的代称,或作官称猛安,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
又译萌眼;
谋克,又译毛毛可、毛克。
《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
它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
金国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制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
猛安谋克制和八旗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有利于凝聚民族向心力。
对把分散的女真各部结成为一个统一的女真族,起了促进作用。
第二,有利于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第三,有利于团结其他民族力量。
第四,有利于人口迁徙,加快民族融合。
很显然,猛安谋克与八旗制度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都是女真人创立的军政合一的制度。
再说不同之处:八旗制度的联合性自是比猛安谋克更大,它是整个地区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而猛安谋克只相当于一个防御州的组织。
参考:
满清的八期制度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都属于女真人创立的军政合一的制度,两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了解这两种制度的异同,首先必须对这两种制度有一个了解。
首先我们说一下金朝的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是金代的军事和社会制度。
猛安谋克最初是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设置的军事首领,后来就发展成固定的军事制度。
《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
公元1114年,完颜阿骨打确定了人数,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也就是三千户。
猛安谋克制发展到后期,已经不仅仅是军事组织,更是演变为地方行政组织,猛安相当于州,谋克相当于县,但是因为也是军事组织,所以猛安谋克的级别又分别高于州县,例如谋克相当于县,但地位高于县,因为一般县令为从七品,赤县令才从六品,而谋克皆为从五品,与诸刺史州刺史同级;
猛安谋克的职责,初只管训练士兵,指挥作战。
后来,猛安还负责“劝课农桑,余同防御”;
谋克掌捉辑军户、“惟不管常平仓,余同县令”。
可见,猛安谋克担负着率兵打仗和掌管生产、征收赋税等多种职能。
接下来说一下满清的八旗制度,八旗最早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
万历二十九年,也就是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
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
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正式确立八旗。
努尔哈赤遂于天命年间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
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先编一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
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
清军入关之后,分别另八旗兵在京师与全国各地驻防,实行永久性驻扎。
猛安谋克和八旗制度的相同点:1、都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
(“出则为兵,入则为民”)2、都是兵民合一、军政合一的制度,都对女真族社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猛安谋克和八旗制度的不同点:猛安谋克后期不仅仅是军事组织制度,已经成为重要地方行政组织;
八旗驻扎在各地之后,不受州县管束,是单独的特殊组织。
这种全民为兵的军事组织在各个游牧民族中都有存在,八旗对猛安谋克制也有一定的吸收和借鉴,但是不是继承和发展,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参考: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
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
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努尔哈赤遂于天命年间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
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先编一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
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
入关前,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6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
顺治八年(1651年)多尔衮死,顺治帝亲政,收多尔衮所辖的正白旗归皇帝统领,于是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
参考:
熟悉清朝的朋友们都对一个词不陌生——八旗。
八旗是清代独有的军事制度,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在万历二十九年所创,最初只有黄白蓝红四个旗,到了万历四十三年,又增设四个旗——镶黄、镶白、镶蓝、镶红,一共是八个旗。
最初的八旗都是女真人,后来随着后金势力不断壮大,又陆陆续续地将蒙古和汉人编入八旗,就有了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
八旗制度是清代的根本制度,既是清朝入主中原一统天下的最大功臣,也是使得清王朝走向衰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八旗制度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效把战士和农民结合到了一起,简单来说就是八旗子弟们打仗的时候是士兵,平时的时候是农民,这也是八旗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的原因之一。
在历史上,女真人除了建立了清之外,还在1115年建立了金,而巧合的是,在金国的制度中也有一个跟八旗制度非常相似的制度——猛安谋克制。
一、历史来源猛安和谋克都是满语,猛安的意思是“千”,谋克的意思是“族”。
根据《金史·兵志》的记载,(女真)“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
谋克者,百夫长也”。
简答来说,猛安就是管千人的首长,谋克就是管百人的首长。
猛安和谋克并不是同时出现在历史上的。
根据已有资料显示,谋克大约出现在11世纪初期,早于猛安,猛安的出现则比谋克要晚了将近一百年。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那是因为在11世纪初期,也就是谋克出现的时候,生活在东北的女真人还比较松散,没有结成大规模的联盟,这个时候的女真人还处于原始社会的后期,其主要对外活动也仅有对其他部落的掠夺和对野兽的围猎而已,所以这个时候为了适应小规模活动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谋克就出现了,这个时候的谋克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小型军事单位。
而到了11世纪末12世纪初的时候,女真联盟已经结成,女真人也开始由部落向国家进行转变,随着地盘的扩张和人口数量的增多,少数人为单位的谋克已经不能满足对外活动的需求了,于是猛安应运而生。
尽管猛安刚出现的时候依然受到血缘关系的影响,但它更多的是一种以地域为特征的组织。
二、太祖变制1114年,统一了女真各部的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开始对猛安谋克制进行改革,定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这一点跟八旗制度就很相似,八旗的基本单位牛录也是三百人。
金朝初年,随着女真人一步步地灭掉契丹的辽、渤海国和北宋,他们开始把契丹人、渤海国人和汉人收编进猛安、谋克,并组成新的猛安、谋克。
这就和满清把蒙古人和汉人编成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一样。
天会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133年左右,金国的统治者将在东北地区的编成猛安谋克的女真人徙入了内地。
不过它们不属于任何的州县,是自成一级行政组织,筑寨于村落之间,按照人数户口授予田地。
这种方式跟八旗入关之后,划地驻守性质相似,都是把这些人当做世袭的职业军户,随时应对战争需要。
跟八旗制度一样,猛安谋克制度也曾一度有过高低贵贱的等级之分。
在金熙宗的皇统五年也就是1145年,金国统治者把猛安谋克分为了上、中、下三等。
其根本原因在于,随着金国版图的不断扩大,收编进来的契丹人和汉人也越来越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金国皇帝也知道这些“外族人”难以管理,所以金熙宗开始以风气不同拒绝继续收编汉人和契丹人,并重用女真人将领来取代之前契丹人汉人将领的地位。
具体来说,本着自己家人永远最可靠的原则,以宗室,皇帝本家为上等;
其余的按照亲疏远近,地位功劳次之。
这种有等级的猛安谋克制度一直到海陵王的天德二年才被废除。
关于等级制度,虽然八旗制度没有猛安谋克那么细致的等级划分,但是依旧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差别。
三、世宗改革海陵王完颜亮不顾反对贸然发动南下战争,结果在采石矶大败,自己也被部下所杀。
接替完颜亮的是金国第五位皇帝——金世宗完颜雍。
他在称帝的大定二年 ,也就是1162年二月,就开始着手改革,力图加强皇帝本人对猛安、谋克的控制。
改革是必须进行的。
因为长期的等级制度虽然有利于女真人的统治,却也带来了隐患。
重用女真人将领损害了原本地位很高的契丹人汉人将领们的既得利益,引发了一系列的不满,这种不满在金世宗在位期间集中爆发了出来。
在金世宗初年,爆发了一场以移剌窝斡为首的的契丹人叛乱事件。
叛乱很快扩大了规模,金世宗希望以“不流血”的代价戡平内乱,于是派遣契丹人前去招降叛军,结果被派去招降的契丹人也纷纷投靠了叛军,这使得金世宗十分头疼。
不过当时的金朝依旧实力强大,契丹叛军即使集结了五万兵马,依然还是没有达到推翻金朝的程度,叛乱很快被平定。
叛乱事件的发生让金世宗开始更加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这种让本族人自我管理的方法一定要改变,让大量外族人聚集在一起,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于是,在镇压了契丹人叛乱后一年,大定三年八月,金世宗下令:废除由契丹人组成的猛安、谋克,并将所有的契丹士兵,全部拆分,重新打散编入到其他的猛安谋克之中,这无疑是对契丹人功劳的全盘否定。
与契丹的高压政策不同的是,金世宗对汉人进行一定的放宽政策。
根据《金史》记载:金世宗下令,对于那些父亲或者兄长在军中服役,儿子或者弟弟又在军中打杂的,那么就可以免除这个家庭里的一个男丁入伍,可以用奴隶替代。
这对于对当时河北、山东等地的汉人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了。
要知道,之前才不管你家里有几个人,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男性统统带走上战场。
到了农忙季节,男人都上战场了,家中的女人无力承担农业生产,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一家人都活不成。
金熙宗的改革使猛安、谋克制遭到了一次巨大的变化。
四、走向衰落随着时间的推移,女真人的生活逐渐安逸。
大量军户迁入内地,上层女真贵族们迅速成为新的地主,一部分女真人把土地出租给汉人耕种,自己只负责收租,坐享其成。
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使得原本是游牧民族的女真人迅速腐化。
而还有一部分人因为兵役繁重,加上自己花钱无节制,结果倒是贫困潦倒。
长期安逸的生活使得猛安谋克制度失去了跟随完颜阿骨打打江山时候的战斗力,1234年当蒙古铁骑兵临城下之时,曾经辉煌一时的勇士们再也无法与之一战了。
堕落的问题同样也出现在了女真人建立的清朝上,入关后清朝统治者对八旗子弟进行“恩养”,一切生活开支由国家承担,并禁止旗人务农经商,完全断绝了他们的其他谋生来源。
时间长了,八旗子弟逐渐从当初入关的“虎狼之师”变成了完全依赖朝廷豢养的寄生阶层,战斗力更是一落千丈。
三藩之乱时,汉人绿营的作用已经大于八旗兵;
到了太平天国时期,不得不由曾国藩、李鸿章这些人自己募集军队才能平定叛乱。
这些享受惯了的八旗子弟不但派不上用场,还成为了清朝的累赘。
到了清中叶以后,随着八旗人口的不断增多,清政府有限的财力已经无法供养这些只会伸手要钱的,“提笼架鸟”的八旗人口了,从而产生了清朝特有的“八旗生计”问题。
虽然猛安谋克制度跟八旗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由于两种制度处于不同的时代,所以他们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从八旗制度中确实能看到猛安谋克的影子,甚至还能看到明代卫所制的一些影子。
综上所述,两者都是作为统治者必须依赖和依仗的军事制度而存在。
日本学者三上次男总结道:“金国政权的民族性决定了它必须依赖女真猛安谋克,必须极力维护猛安谋克的特权,但到头来,金国所依靠的猛安、谋克兵,衰颓已达极点,而他们的百万家属都过着寄生生活,病国害民至于此,致使金廷陷于欲保社稷而不可得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