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网络帮助信息犯罪给外地公安带走指定监居70天了严重吗
严重。
买卖个人信息。
除了公安法院提供的。
个人住址信息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得都属于犯卖个人信息罪。
如果是入侵通讯网站。
获得。
那还有搞伪基站行为。
现在宽带登记。
社区登记。
实名制的都可以非法途径获得。
那些都是从入侵公共网络获得的个人信息。
提供给一些催收债务。
催收公司。
包括汽车有没有抵押100块钱查询一次那种。
都是违法。
我在看守所时就见过好多靠卖个人信息赚钱的人。
都是违法犯罪。
。
要判好几年。
查询那些需要伪基站设备肯定少不了。
你朋友肯定是现场被带走。
入侵网络。
公安有定位AP地址。
可以找到那个伪基站在什么位置。
参考:
你朋友是为了点蝇头小利把自己银行卡给卖了吧!中间有没有你的事的?
参考:
可能你朋友有身孕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拘押,便以这种指定地点居留方式看管。
最后会根据他在犯罪团伙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危害后果,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