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宅基地在奶奶名下如今奶奶去世了该怎么办呢

因为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这首先,要看奶奶的户口本里有没有你的名字?
如果有你的名字,这说明你和你奶奶属于一户,假如奶奶去世了,让土地部门将奶奶的宅基地证换成你的名字就行了。
如果奶奶的户口本里没有你的名字,说明你和奶奶不是一户,所以奶奶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你的份。
除非你是本村户口,以前没有分到宅基地,而现在正好你有权利申请,这样的话,你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将奶奶的这份宅基地划归你的名下,重新办理宅基地证。
如果你原本有宅基地,奶奶的这份宅基地,如果划归与你,你就违反了一户一宅政策,所以你奶奶的这份宅基地应该收归村集体。
不过奶奶的房子是属于私人财产,奶奶去世了,你作为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你奶奶的房子的。
现在有地随房走的政策,你继承了奶奶的房子,房子下边宅基地,你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房子倒塌。
这中间,房子只许维修,不可翻盖。
房子倒塌之后,宅基地仍要被村集体收回。

参考:
您好!区分三种情况给出结论:情况(一):如果宅基地上有可供居住的房子,把房子继承到继承人名下。
情况(二):如果宅基地上无可供居住的房子,但空置时间不超过两年、且奶奶户上还有人健在,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到户头人名下。
情况(三):如果宅基地上无可供居住的房子,空置时间超过了两年、或者户头上已无他人,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宅基地不能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条件的“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宅基地房属于个人,可以继承。
通过继承房产,就相当于“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宅基地上是不是还有可以居住的房子。
有房,则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简单来讲,分为三个步骤:确定继承人都有谁(可参照法定继承人顺序、有无遗嘱等的相关规定,自行参阅《民法典》继承编)→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办理宅基地房的确权登记(即继承过户)手续。
注意:继承人是不是集体户成员,不影响继承。
同集体的、其他集体的、城镇的、甚至外籍的,都可以继承。
继承了房子,即同步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
无房,则要再区分情况而定。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所以,只要户上还有人健在,这块宅基地就属于此户成员。
奶奶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确权到同户的其他人名下。
但是还要受到另外一个条件限制:空置时间——如果宅基地空置时间超过两年,则直接由集体收回。
所以,在无房的情况下:如果有同户成员健在、且宅基地空置不超过两年,可以确权到同户健在成员名下。
至于是谁,自家内部协商。
如果空置已经超过两年,宅基地收归集体。
如果无同户成员健在,则宅基地直接收归集体。
至于能不能再重新申请回来,是另外一套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
99%

参考:
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已经通知过,城市近亲属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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