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养老保险问题如果居民是低保户有残疾证还要交养老保险吗

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农村原来的新农保现在已经和城市居民(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合并,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说的这个有低保有的居民当然也就包括农民在内。
那么,有低保有残疾证的农民和城市居民还要不要缴纳养老保险呢?
有没有政策依据呢?
国务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这一块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
对选择500元及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可以看出,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该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养老保险金。
但这里有三点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应该特别注意:①重度残疾人;
②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养老金标准;
③地方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
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养老金标准,这部分代缴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
什么意思呢?
残疾人必须是重度残疾人,代缴多少由省人民政府决定,是否为低保户等其他困难群体代缴,代缴多少也由省人民政府决定。
各省各地区经济状况不同,代缴的群体和标准也肯定就存在差异。
以我们陕西省为例:从2018年1月1日起,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对其他困难群体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市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
这个规定很明确,我就不再多做解释。
虽然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必须代缴养老金,但一般来说,代缴的都是最低缴费档次,以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也就非常有限。
以最低养老100元为例,缴纳15年的话六十周岁以后每月领取的也就十到十一元的样子。
所以说如果有可能,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还是要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自己再多缴一些。
总之,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养老金标准,对低保户等其他缴费困难群体,是否代缴代缴多少,由市县政府决定。
但政府代缴的一般都是最低标准,在可能的情况下,自己还是能多缴就再多缴一些,这样养老才能更有保障。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参考:
不用交。
国家交。
现在政策是低保户特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给你交。
但养老保险国家给你交最低档次,比如说今年最低档次300就交300,如果你要高档次要自己交,政府就取消把你交的部分!残疾人的话我们这只要有残疾证也是不用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各地区政策不一样,你早咨询当地政府。
不要问网上。

参考:
交养老保险。

参考:
养老保险和低保户残疾证,不是一回事,养老保险,人人都交,国家给补一不分,跟低保户,残疾证不沟边,该拿还得拿。

参考:
要,不交谁白给钱,除非你是农民。

参考:
可以交,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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