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儿一女有两套房你是否会给女儿一套房产

按道理来说,儿女都是自己生的,一人分一套很公平。
但是,现实这样分对儿子不公平。
原因很简单,下面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吧。
1、家族传承。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孩子一般都随男方姓。
如果两套房,一套给女儿,一套给儿子。
那么,以后儿子生了两个孙子怎么办?
如果儿子赚钱厉害,能买得起两套房,那还没事。
如果儿子挣不到钱,两个孙子没房没钱,娶不到老婆怎么办?
孙子可是和自己一个姓的,要为孙子负责。
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如果给女儿一套房,那不是间接给了女婿一套房吗?
想必,一般人都不甘心把房子给女婿吧~女儿2、养老问题。
很多人说,女儿一般都比儿子孝顺。
话说的不错,女儿一年来娘家一两次,买一些衣服,吃的,然后给几百块钱或几千块钱给父母。
一年难得相聚,印象肯定好。
但是,女儿的这点孝顺真的比儿子付出的多吗?
我觉得,只要不是败家子,不是坏人,儿子付出的肯定比女儿多。
大家想想看,以后父母老了,陪在父母身边的是谁?
照顾父母的是谁?
给父母洗衣做饭的是谁?
给父母养老的是谁?
我可以肯定的说,是儿子,是儿媳妇,是孙子,是孙媳妇。
虽然我们知道,有些儿子和儿媳妇不好。
但是,不管怎么样,父母肯定是在儿子家养老直到去世的。
女儿虽然会照顾,但是,能照顾几天?
一年里,能照顾一两个月都算好的。
有些女儿嫁的不好,一年都照顾不了父母几天。
所以,儿子为了家里传宗接代,为了给自己养老,付出的绝对比女儿多。
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女人不好,只是现实就这样,女儿嫁人了,想回娘家就不容易了~我不怪女儿不能给自己养老,因为嫁出去后,女儿也是有老公孩子,有家庭的。
我能做的是,两套房给儿子,女儿嫁人的时候,自己倒贴一些钱,让女儿和女婿有钱花。
我也没必要给女婿房子,因为女婿家肯定有房子。
如果女婿家连房子都没有,那他有什么资格娶我女儿?
好了,我说完了,大家觉得我的看法怎么样?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参考:
如果我有一儿一女,手里有两套住房, 我会给他们一人一套住房的。
儿子、女儿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把房产分配相对公平,做父母的才不遗憾,做儿女的才心里平衡。
我女儿长我儿子四岁,女儿中专毕业后就上班了,上班后每月工资都如数交家统一使用。
家里购的第二套房及我儿子上大学的学费也有女儿的工资部分。
我女儿谈的男朋友是从偏僻的农村考大学进城工作的,他在家也是老大,他父母比我们还多生一个男孩,因此负担比我们要重一些,作为老大要帮父母分忧,我给女儿一套住房也是在帮助准女婿减轻其父母的负担。
女儿明年正月就要结婚了,我给女儿的这套住房就是他们的婚房。
既然我女儿爱他的男朋友,而且转眼间就要结婚,那么我们做父母的把她的男朋友也当成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我把房子给他们不存在吃亏不吃亏,我把二十多岁的女儿都嫁给他了,还在呼一套房子吗,同时我的准女婿是一个厚道且有孝心的人,我相信人心是能换人心的。
我们老俩口先和儿子住在一起,女儿有了孩子后就住到女儿那边去帮她带孩子。
女儿的孩子带大一点后再回到儿子这边来帮儿子带孩子。
两边的孩子都带大后我们也老了,这个时候就用我们手上的积蓄住到一个好一点的养老院里去过我们的小日子。
因为现在好一点的养老院服务都相当不错的,里面的医疗服务都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的,儿子女儿经常来看看我们就行了。
同时儿子女儿的房子都是三室一厅的,如果我们老俩口想回哪家住几天也都是可以的。
我们住进养老院就是为了减轻儿女们的负担,不想让儿女们为我们老俩口牵肠挂肚,让他们全身心的干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参考: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家就是一儿一女,女儿是姐姐,跟弟弟差9岁。
我想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女儿先结婚的。
再来说说我家的情况,我和老公一共奋斗了三套房子。
虽然都是旧房,但好歹也有个容身之所。
等到女儿结婚时,我会把三套房子中最小的一套给她作为陪嫁,但是不会过户仅有使用权和居住权。
这样不仅不会占用孩子的首套房资格,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孩子的资产。
还要看未来亲家家的经济条件怎么样和对我女儿好不好?
如果经济条件好对我女儿也好,那把小房子出租,房租就给女儿做零花钱。
但是如果未来亲家条件不好的话。
那这套小房子就让小两口去住,因为房子小也不可能把婆婆接来一起生活,还是让小两口过二人世界比较好,至于生活方面就让他们两个自己奋斗吧,我们老两口能帮就帮。
再来把三套房子当中最大最好最新的一套留给儿子结婚用。
毕竟咱们是娶媳妇儿,也要让亲家看到我们的诚意,不能慢待了他们的宝贝女儿。
再留下一套,我们老两口去住养老,不跟儿媳妇儿一起生活,两代人的生活观念,还是有些碰撞的,还是各自生活的好,如果我们老了需要照顾了,就看儿子和女儿哪一个孝顺,如果有一方不孝的话,财产肯定是留给孝顺的一方,如果两方都孝顺的话,那就卖了平分钱。
最后再说一句,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所有的美好生活都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奋斗,好好培养孩子自强自尊自立。
老家儿给的财产只能兜底,还是自己凭本事挣钱过好日子比较踏实。

参考:
我不会给女儿,我会选择全部给儿子!我今年已经快60了,有一儿一女,女儿比儿子小2岁。
我是30岁那年生的女儿,我记得当初护士告诉我,是女儿的时候,我幸福的差点晕过去了。
那时心想,总算有了自己的小棉袄!我是一名机械工程师,收入也十分的稳定,老婆是一名全职主妇,主要是在家照顾老人和小孩。
我的一双儿女从小就比较听话,更是比较懂事。
我记得女儿小学生4年级的时候,看到电视上有个孩子给父母洗脚的广告,她也学着去卫生间帮我端了一盆水,要帮我洗脚,那一刻很少掉眼泪的我,竟被女儿感动的泪流满面!一眨眼儿女都长大了,儿子很听话,也很有出息,高考那年考了我们县一中的第四名,之后他去了北京读书。
2年后,我的女儿也参加了高考,也许是因为天赋,女儿的成绩并不是很好,我本计划是让女儿报个专科,学口腔,以后当一名牙医。
因为我的亲弟弟是一名牙科医生,他告诉我这个职业很有前途。
女儿没有选择听我的,而是跟着她另一个落榜的同学去了杭州打工,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做电话销售。
就是电视上打广告的产品,然后被人打电话去咨询,她负责跟客户解答并给客户下单的那种。
女儿刚去的时候,十分懂事,怕我们担心,几乎每天都会跟她妈打电话讲讲自己今天一天都做了什么,工作上的,生活上的。
因为我们家条件虽说不很很富裕,但也勉强算是小康吧,我和她的母亲从未要求过儿女给我们钱花,但女儿刚去的时候,只要发工资都会给我和她妈发红包,让我们买点好吃的,尽管数额不大,但身为父亲我却由衷的感受到了温暖。
好景不长,女儿变了,变得开始跟我们沟通少了,变得开始跟我们要钱了。
但那时我也没觉得不正常,因为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圈子,再加上女生要化妆,要买衣服,这些我都理解。
但当时我唯一不理解的是,女儿对我隐瞒了她的事!那时她已经不在杭州了,而是去了上海,后来我才知道,她谈朋友了,男朋友是广西柳州的。
我和她妈坚决不同意,因为广西离我们实在太远了,我怕女儿以后嫁过去受了委屈,身为父亲的我不能第一时间照顾到她。
那段时间女儿和我还有她妈,产生了隔阂,甚至换了电话都没有告诉我们。
因为担心女儿,我从女儿同学那里了解到女儿在上海住的地方。
就这样我和她妈去了上海,去找她,想跟她好好谈谈。
甚至我们决定好了,如果他们两人感情真的很好,男生也有上进我们也愿意接受。
当时去的是女儿在上海张江租住的地方,我到她住的地方的时候大约是晚上的7点钟。
我看到了女儿,还有那个男的。
但我当时的心都碎了,我坚定了坚决不同意女儿和那个男的交往的想法。
女儿租住的地方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一地的易拉罐,桌子上到处都是外卖盒子,甚至还有几个摆放在桌子上没洗过的碗,房间角落更是摆放了一大堆未洗的衣服…当时看到那一幕,我的心在滴血,从小乖巧懂事的女儿,怎么会在这样的坏境下生活。
尽管很是生气,但那一次我出奇的冷静,因为我知道女儿开始叛逆了。
我和她妈帮着整整收拾了1个多小时,才勉强能看的入眼。
之后我带着女儿出去了,吃饭的时候,我问了她的情况,但此时的女儿甚至话都不愿意跟我们讲,觉得我们找过来让她丢脸了。
这次谈话非常的不愉快,我更是气的血压飙升到了临界点,她妈因为担心我的身体,就一直劝我回去,临走前我让她妈给她送去了3000块钱,并给了写了几行字,大概的内容是希望女儿重新找回自己,做事三思再三思。
回去后,女儿和我们的距离更远了,她妈50岁生日那天,就连我远房的表侄子都打来了电话,但却没有等到自己女儿的电话。
那天,老婆抱着我哭了许久,不停的哭,而我除了安慰,也只能跟着落泪。
因为担心女儿,我时常让远在北京的老大去关心下女儿,我的老大我认为他是一个称职的哥哥,他对她的妹妹我无话可说。
尽管女儿和她哥哥关系不似和我们这样僵,但老大告诉我,女儿也十分的敷衍,有时候上午发的信息,到了晚上才回…没过多久,女儿回了趟家,要拿家里的户口本,说要和那个男的结婚,我和她妈死活不同意,但女儿以死相逼,我们只能含泪同意。
女儿嫁到广西后,从未主动跟我们打过哪怕一个电话,有时候我和她妈在想,老天为什么如此对我们…后来我从各方面了解到女儿在广西过的不好,我的那个女婿是个嗜赌的人,因为赌博,他把他本不是很宽裕的家庭弄得一团糟。
担心女儿,我让老大时常跟女儿谈心,就是生怕女儿受不了什么压力,想不开。
老大确实也按照我们说的做了,也劝过女儿和我们好好谈谈,但每次女儿都会选择敷衍,到后来女儿找她哥除了借钱还是借钱…人说家丑不可外扬,但这些年我和她妈受的煎熬又有谁知道呢?
所幸老天是公平的,给了我一个孝顺的儿子。
正如的问题,如果有2套房,我会给女儿吗?
我的答案是:我不会给,我会选择全部给我的儿子。
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我的女儿真的还没有长大,她还没有意识到父母是什么,更没有意识到亲情是什么。
其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即使给了她,她守不住这份财富,因为她的老公是个嗜赌的人。
至于我为什么选择给儿子,因为即使以后我和她妈不在了,我的儿子也会照看她的妹妹。

参考:
不会!正好我有一儿一女,如果有两套房,我也不会给女儿一套,但也不会都给儿子。
我们邻居老太太就是两套房都给了儿子,跟着儿子媳妇住,另一套出租。
结果过年过节的,她姑娘来了也是当天走,家里不够住,嫂子摆脸子看,这次中秋节从深圳回来都是在旁边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吃了顿饭就走了。
我有两套房,会拿一套儿子、儿媳单独住,另一套留着我和老公住,在不能保证有个好儿媳的情况下,我必须先保证自己有个窝,这样我才能给我姑娘一个退路,她随时能回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不用看弟媳妇的脸色,不用顾忌住久了弟媳妇会嫌弃,这才是真的爱姑娘。
将来有一天,我和老公都要走了,就把这房子卖了,连同存款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给儿子,一份给姑娘,对儿子这些足够了,对女儿,我也没忽略。
做为父母,说我是偏颇也好,说我是糊涂也罢,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

参考:
不好意思,别说有两套房就是十套房我也不会给女儿一套。
她去过一家人就该有她自己的生存之道,不管是男方家有的还是一同拼搏来的,这都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
我该给她的就是永远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倘若她过的不好需要断舍离的时候,我能随时给她或者她和小孩一个家,她做自己想要的选择而不需要考虑房子这些外在问题。

参考:
我舅舅把两套房和一间150平米的门面,全部过户给了女儿,儿子什么都没有,不明真相的亲戚和朋友不理解,认为他厚此薄彼,不公平,有的甚至怀疑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但我知道其中的缘由。
舅舅有一儿一女,他儿子也是我表弟,高中未毕业就辍学了,无所事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抽烟喝酒、赌博、争风吃醋无所不能。
表弟今年40多岁,无职无业,10多年前,老婆留下不满周岁的孩子,跟别人跑了,至今下落不明,孩子交给父母,从此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整天在外游手好闲,惹事生非。
表弟曾打架伤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通过民事调解,赔了不少钱,才免刑事处罚。
因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多次治安拘留。
最近几年,变本加厉,参加网赌,输了上百万,被债主追得东躲西藏,要父母卖房子还赌债,父母不同意,就把父母打得鼻青脸肿,气得他父母差点跳楼。
舅舅的小女儿,有就是我表妹,从小听话懂事,善解人意,孝敬父母,读书很用功,成绩优秀,研究生毕业后,在成都找到工作,结婚生子,家庭幸福,事业有成,收入不菲,有房有车,舅舅舅妈很少操心。
舅舅对儿子感到很绝望,心想如果把家里财产交给他,迟早会被他败得精光,于是他把所有不动产全部过户给女儿,由女儿全权掌管支配,要求把她哥的孩子培养成人。
同时要求女儿定期给她哥一点生活费,避免被饿死。
笔者认为,如果我有两套房子,如果我有一儿一女,绝对不分彼此,一人一套。
但如果有不争气、扶不起的阿斗,只能给成才成器的子女,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家业,让强者帮扶不争气的“弱者”。
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参考:
好儿不争江山,好女不挣嫁妆。
无论儿子女儿谁孝顺父母多就分感谁多点,谁孝敬父母少就少分给点儿,现实社会不分男女,女儿孝敬父母多凭什么都给儿子,你们如果身体健康,就暂时不提房子的分配问题,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留遗嘱继承,如果你们去世,所以家产都就由女儿继承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参考:
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我不会把房子给女儿,就算有10套房也不会给女儿一套。
首先申明,我并不是重男轻女,我也是一儿一女,儿子经常说,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就我家是重女轻男,女儿出嫁一年之内,我也跟她花了20万。
所以说我不给房子女儿并不是重男轻女,因为我们那的风俗就是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女儿从出嫁的那天就是婆家的人了,回娘家不再是主人,而且客人。
女儿是要去照顾,孝顺公公婆婆,给公公婆婆养老送终,而我们不需要她们来为我养老送终。
以后等我们老了,都会是儿子给我们养老,女儿只能说逢年过节给我们买件衣服,买点水果面包来孝顺我们,这就很知足了。
所以说,无论我有几套房都是全部留给儿子,不会给女儿,因为这是我们那儿的风俗习惯,每个家庭都是这样。

参考:
如果我有一儿一女,而自己的生活条件很好,等到儿女长大了,当然会给儿子一套房子,女儿一套,那是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儿子,女儿同样享受父母的待遇,不做二样心,虽然女儿长大了要出嫁的,但是也要为自己亲生女儿着想,这就是做父母的责任心。

参考:
不会!家有两套房,一儿一女,每人给一套房,看似合理,其实不合理。
这样的处理方式,只尊重了权利的绝对平等,但忽视了儿女在赡养父母方面,所承担责任上的差异。
理由如下:虽然法律上讲究子女权力平等,义务平等,但实际社会生活中,儿女对父母、对家族承担的义务,并不平等。
因为乡规民约,公序良俗,都认定儿子是赡养父母的第一责任人(多子家庭,会认定长子),在父母生养死葬方式,无论是村委会,社区,工作单位,家族,或是左邻右舍,都认定儿子有责任,而且是第一责任,对女儿并没有强制要求,在父母赡养方面处于辅助位置,日常能常回娘家看望一下,带点礼物,再饱餐一顿,就算是孝顺的姑娘了。
[呲牙]而与父母常年一起生活,(父母养老与儿子共同生活是绝大多数)日常照料,儿子所承担的责任,付出的辛劳,要比女儿多得多。
所以我的观点是,正常分配比例,女儿30%,儿子70%,为什么会这样考虑呢?
民间有一俗语:忤逆儿子买棺材,孝顺姑娘哭哀哀。
具体还可根据个人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再做调整。
[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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