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母亲被水贼强占了18年是真的吗
《西游记》中关于唐僧母亲这段,大约是用了春秋笔法,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强行美化唐憎母亲的德行,而事实上,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也是为何宰相外公没能及时去营救的原因。
一、陈光蕊与殷小姐缺乏感情基础,未必是一对佳偶小说中,对陈光蕊与殷小姐不过是抛绣球的闪婚,缺乏必要的了解时间,彼此也不清楚家世,殷小姐还好点,身世摆在那里,是当朝丞相之女,陈光蕊估计还是满意的。
但陈光蕊的家世呢?
虽说是状元,但老家清贫得很,祖上也没什么资源,殷小姐结婚后,未必没有怨言。
当然,条件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二人相处的时间也短,结婚后就赴地方上任,路上就被水贼给祸害了,从时间上来说,二人的感情也不过就几个月,说不上多深厚,一旦遇到变故,也容易变心。
反而,那水贼跟殷小姐做了二十年夫妻,严格说起来,感情要深厚得多。
一边是没什么感情的合法丈夫,一边是相处多年的非法姘头,该如何选择?
殷小姐的行为已经说明了她的选择,她谁都不选,而将选择权留给陈光蕊的儿子。
向殷丞相求救等事情,都是唐僧找上门之后,殷小姐才指导他去做的,而这些事情,显然任何一个少年都可以去做,何必非要等十多二十年?
二、陈光蕊虽出任地方官,但每年应回京述职陈光蕊是一方大员,官位还不低,虽然天高皇帝远,平常做什么,殷开山也算不着,但每年年底,这大员总该回京述职,向上级汇报工作吧!这种时候,假扮陈光蕊的水贼难道还能躲得过?
18年间,一方大员不可能一直没有述职,更不可能一直没有升迁或贬谪。
就算殷开山跟这女婿不熟悉,万一见面也不认识,这种可能性虽然极低,我们就算有这种可能吧,但既然有回京的机会,女婿不带女儿回来见老丈人?
这说得过去吗?
显然不可能啊!殷丞相也不是卖女儿,一锤子买卖,从此以后再也不见面,既然 还是要见面的,那女儿18年来的情况,即使不算了解,几年见一次的频率,总该有的,决不至于一次机会都没有。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殷小姐主动不见,或者即使见面,也帮助假丈夫遮掩。
前者可能性显然极低,即使殷小姐不见,殷家人也不可能同意,见面这件事,根本由不得殷小姐、假陈光蕊作主,殷开山一直是丞相,权势更大,显然他说了才算。
所以,结论只有一个,殷小姐在帮忙遮掩,殷家人知道这是个假女婿,但女儿认了,他们也不想白失一个当官的女婿,便也认了。
三、唐僧求救后,殷开山亲自带兵剿贼,是为灭口18年后,唐僧亲自带着信件求救,这是帮殷小姐作了决断,也是给殷家信号,这事盖不住了,得跟水贼决裂了。
于是,殷开山亲自带兵剿贼,看上去是心急女儿,实际却是赶紧灭口,防止丑闻外露。
比较微妙的是,本来殷小姐活得好好的,最多就是没了一个假老公,但当真陈光蕊回来后,她却突然刚烈地自尽了。
恐怕自尽是假,陈光蕊不能容她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