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出狱人员回归社会,我们应不应该帮扶
我认为刑满出狱人员回归社会,我们应该帮扶。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意思是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个人都会犯错。
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是非常大的善良之举。
之前社会上发生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刚出社会的孝子因为家里的父亲不幸过世,家中病魔缠身,生命垂危的母亲突然昏迷抢救,急需一笔庞大的医药费,他一时筹不出钱,就心急的去抢劫,最后没有抢到,还被人打的遍体鳞伤,送进了派出所。
结果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说在狱中,他表现的非常好,后来刑期满了就出狱了。
从此以后,他身上背了一个很大的污点,在找工作跟很多方面都受到了限制。
于是他就经营起了自己的小生意,做一些盒饭送到工地或者是小工厂等…还会送一些到附近的养老院及孤儿院等…生意越做越好,他就开起了饭店。
来店用餐的长者及看起来比较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他会免费招待,或者让其来店里面工作,赚取一些收入。
甚至还会深入的给一些其它方面的帮助。
他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造福这个社会,比起那些不接受他的人,那些人又为社会做了什么呢?
反观他的心,是多么的善良啊!浪子回头金不换。
正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意思是说人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疵的,正如黄金也不可能是足金的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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