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点翠外,历史上还有哪些取自动物的珍宝

说几个和点翠类似、取于动物、古代也用于首饰的珍宝。
鹿胎中国古人传统原本较少使用动物皮毛制作首饰,而视为北地胡人的风俗,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遗留下来的痕迹之一,就是武弁上的“貂尾”,也就是狗尾续貂的“貂”。
但鹿皮是个例外,尤其是鹿胎皮,被大量用在首饰上,比如宋代盛行的鹿胎冠。
鹿胎冠是以鹿胎皮制成的冠子,因上面斑驳的花纹而受到喜爱,“俗贵其皮,用诸首饰,竞刳胎而是取”,自五代便已出现,宋初盛行,妇女竞相戴之,导致山民大量采捕胎鹿取皮。
性情宽仁恭俭的宋仁宗亲政以后,对此风极为反感,北宋景佑三年,仁宗对近臣说:“圣人治世,有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推而置诸死地。
……比闻臣僚士庶人家多以鹿胎制造冠子,及有命妇亦戴鹿胎冠子入内者,以致诸处采捕,杀害生牲。
宜严行禁绝。
”当年连下两道禁鹿胎诏,“应臣僚士庶之家,禁戴鹿胎冠子,及无得辄采捕制造”,希望平息捕杀胎鹿制冠的风气。
不过,鹿胎冠子并未断绝,甚至在南宋又再度兴盛。
高宗绍兴二十九年知枢密院事陈诚之进言:“窃见民间轻用物命以供玩好,有甚于翠毛者,如龟筒、玳瑁、鹿胎是也。
……残二物之命以为一冠之饰,其用至微,其害甚酷。
望今后不得用龟筒、玳瑁为器用,鹿胎为冠。
”高宗再度下诏“应臣僚士庶之家,不得戴鹿胎冠子。
及今后诸色人,不得采捕鹿胎并制造冠子。
如有违犯,并许诸色人陈告。
”《梦梁录》追忆南宋末临安有走街串巷专事“修洗鹿胎冠子”者,可见民间用者依然甚多。
龟壳、玳瑁、白角、犀角、象牙除了鹿胎外,古代冠子、梳篦还使用玳瑁、白角、象牙、犀角等动物牙角材质。
牙角类质地坚硬、光洁滑润,是很适合制作冠梳的天然材料,《燕翼诒谋录》“其后侈靡之风盛行,……梳不特白角,又易以象牙、玳瑁矣”,《百宝总珍集》中也有“玳瑁梳儿”,在当时史料、诗词中很常见。
尤其牙梳,是各种牙角中质地最上乘的。
在宋代甚至还出现牙梳专卖商铺,吴自牧《梦梁录》中介绍南宋临安行业和著名店铺,除了一般“梳行”,还特别有“官巷内飞家牙梳铺”,专营牙梳。
玳瑁和白角的加工工艺并非直接雕琢成形,而是经过水煮加热变软,将其通过模具撑固成所需的薄片冠体,薄者可接近半透明,其上还可以制出花纹。
玳瑁本有花斑、白角半透明而坚固,制成薄冠壳美观轻盈,所以成为除金银外一大类首饰材料,甚至民间村妇也会使用,如毛诩《吾竹小稿·吴门田家十咏》 “田家少妇最风流,白角冠儿皂盖头”。
宋代壁画、绘画中有不少女性头戴半透明冠子,透出其内发髻,而且没有其他支撑框架痕迹,如北宋高平开化寺壁画、宋《招凉仕女图》所绘,很可能即为白角冠。
由于角质类有机物不易长存,所以考古尚未发现此类冠饰,清代工艺中有以角制成的透明薄壳明角灯,可以大体推知其质地效果。
鱼枕除了白角外,还出现了另一种鱼枕冠,“冠不特白角,又易以鱼枕”,《碎金》中也列有“魫冠”。
鱼枕骨亦作“鱼魫”,是某些鱼类如青鱼喉部辅助咀嚼的角质增生,质地晶莹如琥珀,但大多体量较小,有推测可能为打磨后再编织成冠形。
南宋《百宝总珍集》中有一则“鱼魫”,称“鱼魫多出襄阳府,汉阳军、鄂者皆有。
大者当三钱大,……碎块儿每斤直钱四五贯,如有冠子铺投卖。
每斤有十六七个,若是七八十个者、四百个五百个者,多着主造冠子。
大者十六七个,器物之用。
”用一斤上百数百的小鱼枕石制冠子,可能即为此法。
苏轼又曾作《鱼枕冠颂》:“莹净鱼枕冠,细观初何物。
形气偶相值,忽然而为鱼。
不幸遭纲罟,剖鱼而得枕。
方其得枕时,是枕非复鱼。
汤火就模范,巉然冠五岳。
方其为冠时,是冠非复枕。
”明《宋氏家规部》提到鱼枕“火钳之连为全幅,制花灯叶,色明于羊角”,从“汤火就模范”“火钳之连为全幅”的描述中看,应该也是通过加热软化以模定型成冠。
《东京梦华录》里有专门修“魫角冠子”的买卖,“魫角”并提,或即因其工艺相似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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