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块一斤的散装白酒可以和180一瓶的瓶装白酒比吗
如果是同一家酒厂生产,又是同一个批次,同样质量的酒,散酒卖60元一斤,瓶装酒卖180元一斤,确实有这种现象。
不是卖家故意搞错,也不大是商业欺诈,更不是市场忽悠。
主要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⒈生产厂家拓展市场的措施。
当下白酒市场实行的是“产销分离”经营模式,大白话说,生产厂家直管做酒,不管卖酒,做出的酒由专业的白酒销售企业卖。
不仅如此,用什么样的牌子商标,灌装什么质量的酒,甚至什么口味,都由卖酒的说了算,酒厂照做就是,没有决定权。
至于卖多少钱,更是卖酒的说了算。
这种营销模式,厂家没有市场定价权,只能维护自己的产品出厂价,保有自己部分利润。
譬如成本30元一斤,出厂价最高不会超过60元一斤。
至于卖到100、300、800元一斤,多卖出的部分跟酒厂没一分钱关系。
这种情形,酒厂必然的心里不平衡,认为我这几十元给你,你卖到几百,没我的份,太黑了。
于是就要想方设法,争取这块巨大的市场利润空间。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非常规销售渠道,在正常的销售计划之外,小批量的以自销的方式向市场推出特色产品。
主要是散酒,对象是潜在的消费大户、消费群体和可能的销售渠道。
用散酒去开发自己的市场。
⒉白酒的销售企业拓展市场的手段。
销售企业和生产厂家一但达成合作,就具有了产品的垄断性质。
同样的为了拓展市场,他们也会开发新的产品包装,同等质量的白酒,不同包装,不同价格。
他们也会采用小批量的散酒形式,一样的酒,有包装的卖到180元一斤,不带包装的只卖60元一斤。
这个价差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心里落差,会选择散酒,而且会对这个酒印象深刻。
这就达到了销售商的目的。
⒊消费者减少喝酒成本的努力。
所有的酒厂,都有很多的粉丝和熟人朋友。
他们对厂家产品最是了解,明明60元一斤能买到的散酒,傻瓜才去花180元去买瓶装的。
于是通过各自的关系资源,直接买到散酒。
酒厂利益没受损失,喝酒人少掏了冤枉钱,卖酒的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不好管。
“产销分离”最大的弊病,就在于生产和销售没有必然的利益正相关连。
除了酒厂对于市场变化不能做出及时反应,主要的还是市场利润的分配,酒厂没有主动的权利。
为了争取这块利益,大型的酒厂集团都设立有自己的销售公司,好歹争夺一块,但是仍然受着专业销售企业的制约,强硬不起来。
那些建设不了自己销售公司的中小酒厂,只能靠非常规的散酒一类方式,说是拓展市场,实质上是从销售企业手上争夺一块市场利益。
特别是当前生产纯粮食酒的小型厂家,很多的采取传统办法,自己做市场,尽管困难重重,也是没办法的事。
最后结论是,散酒肯定的比瓶装酒便宜。
至于怎么买,根据当时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