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储户1000元钱,要储户自己到银行去还钱,你怎么看
银行做得有错,储户要求道歉很对。
第一,银行是存在差错的,应该要道歉。
武汉新洲的何女士到银行取了元,结果银行给多了元钱,当然银行是存在差错的,这个差错,不仅是给银行自己带来了困扰,更是给储户也带来了困扰,毕竟要这么折腾一下,要还钱才行,要跑一趟总之是要耽误时间的。
所以说,银行行长最终亲自登门道歉,这是应该的,是对银行工作方面的一个警醒。
这位女士坚持得不错,应该给予点赞。
第二,关于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实际上是不合规定的,建议我们的银行柜台予以取消。
为什么这么说?一是无论是银行多给储户了钱,还是储户少给了银行钱,谁都不能占有,这是违反法律的。
二是任何在银行柜台的交易行为,都是有监控记录的,一切都可以查到。
三是这种提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特别违背了诚信原则等。
我有位朋友曾经在柜台上取到过一张假钞,因为当时没有在意,结果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发现,后来朋友又找回到银行,结果银行通过监控记录查证属实,最终给换了真钞。
第三, 银行方面需要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这些服务应该要做到储户至上,时时处处想到储户的合法权益,尽量给储户以便捷优质的服务,而不是制造太多的麻烦。
尤其是要多换位思考,不要总从自身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凡是要求储户,首先检验自己是否做到了。
当然储户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不能违法,比如多取到的钱赖着不还,也是不行的,是要触犯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