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别人不打款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属于开票确认收入后,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特殊开票与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形此处暂不讨论)。
大公司和小公司情形略有不同。
此处分别说明。
一般规模较大的公司,系统比较成熟,发货&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开票(增值税票由专人在当天统一开具并寄出)是自动完成的,那大量的税票出去以后,后期的应收账款是专门由会计部门的应收账款会计和信用控制团队负责的。
这些人员根据每个客户的应收款和账期会做出每个客户的账龄分析(系统里每日都能拉到准确的报表),有时候会根据客户的付款习惯适当予以宽限。
但无论如何,超期的客户都会被及时发现并进行催收(催收多数由销售配合完成)。
如果催收无果,财务可以将下一次的发货在系统中锁住,客户迫于出货压力与生意的持续性一般会及时付款。
对于没有持续出货的客户(做了一次生意就不做了),这样的客户要特别谨慎。
及时追踪到销售人员去催款,同时需要销售了解对方客户的情况,是否还在持续经营,是否出现现金流的困难等等。
如果多次索要无果,出具催款函。
根据每个公司政策不同,会计要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真的出现对方不能偿还的,小额的可能确认坏账,大额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规模较小的公司虽然不具备这么完善的系统,也没有这么大的团队天天盯着这个事情。
但相同的步骤是适用的。
首先,会计人员要根据客户的付款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