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已经执行,被告要告套路贷,怎么办

“套路贷”是摧毁一个人和家庭的新型杀手,沉陷套路贷的人往往越陷越深,甚至想成功走出都很艰难,在目前扫黑除恶的大趋势下,公检法司四部门据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打击“套路贷”提供了更清晰的程序。
从你所提出的问题来看,你的案件已经获得法院判决胜诉,而且已经通过强制执行拿到了钱,你做为原告基本实现了诉讼目的。
而作为被告的对方在这个阶段提起“套路贷”的报案,确实令人费思,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套路贷”的情况。
套路贷是什么目前,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首先“套路贷”案件中行为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应受法律惩处。
其次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第二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
“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套路贷”行为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通常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是不是套路贷,作为原告的你最为清楚在民事诉讼中你已经获得胜利,你作为债权人,对整个债务的产生发展经过,本金及利息的核算,最为清楚。
给你两点意见: 一是如果你确实是套路贷,在已经知道对方报案的情况下,你还可以提出问题。
说明公安还在初步调查阶段,建议你不要报有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部门去投案自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通过自首获得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
同时主动坦白交待案件细节,在量刑上争取宽大处理。
二是如果你确实是正规的民间借贷,建议你收集好全套证据,等待有关部门对你进行调查,当然有可能对方的报案材料证据不足,公安部门不予立案,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安静等待就行,身正不怕影子歪。
如果确信自己是冤枉的,可以反打一靶如果你确实是冤枉的,那么你应该放松自己,准备好相关证据后,主动到公安部门去举报对方对你诬告和陷害;当然,前提是你非常确定对方确实已经就你这个事情提起了虚假报案。
总之,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不该你拿的钱,你拿了后早晚都要退出来;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也不能报有侥幸心理,因为你根本逃避不了法律的追究,只是时间快慢而已,人最短视的行为,就是通过违法犯罪来猎取利益,而最终也终将丧失一切,并不值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