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中股东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如果上市要卖掉谁的股
公司上市是一部分公司经营者的目标,但上市的一些准备工作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如果做不好,也许会为上市或上市后的公司带来风险。
比如说上市前公司股东股权的释放问题,就是一个会关系到上市成功与否的大问题。
从股权策划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认为不能简单的看持股比例,而应当重点从几点方面统筹考虑。
第一,公司股东之间是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如何规定的。
在设立公司时,大部分都有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鉴于大部分地区的登记机关只对格式版的公司章程进行登记备案,而针对股东关系和公司运营的一些个性化的条款只能约定在股东协议里,这就导致在实际中,公司股东往往按股东协议执行。
所以,讨论股权的释放问题,首先要看协议如何约定,有没有此类条款,是否存在先释放,同比释放等条款。
第二,需要考虑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如果股东没有协议约定,这时,为公司上市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在投资人进入或上市前安排好公司的控制权,保护好创始人这一项的基本权利,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否则公司上市可以说是一种裸奔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会通过持股比例的调整对控制权的问题做出安排,同时也对释放问题做出安排。
第三,看看上市前投资人进入的方式或约定。
有些投资人会在对公司进行投资时提前对退出或上市前的股权有约定。
另外,有些公司也会在上市前对外进行扩股,比如增资或转让,也有股权激励的情况,不一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是个原则问题,就本题而言,个人倾向于是否%那个,但需要大股东对被释放的股东有所安排。